大衣柜打开,里边都是男士的服装,看着这些衣服,奥尔觉得有些惊悚——那男人和他的母亲同居?!
“这些应该是那位陶德勒夫人已逝丈夫的衣物。”伊维尔注意到了奥尔的表情,从一边的五斗柜上拿下一个相框递给了奥尔。
从照片上两人的装束看这是一张婚纱照,照片上头戴白纱,手举捧花的年轻女郎坐在凳子上,英俊的年轻绅士站在她身后。这时代的婚纱照一般应该是两人看向镜头的,但这张照片上,女郎用捧花遮住了小半张脸,偷偷扭头去看向绅士,绅士也恰好低着头看向女郎,露出一个有些破坏英俊面孔的傻气笑容……
在那一刻,他们必然是甜蜜的一对。
这个相框边沿的花纹已经被摩挲得模糊了,这是陶德勒夫人在漫长的孤独时光中留下的痕迹。
奥尔叹了一口气,走向衣柜,果然发现了一个空的衣架,一个鞋盒子和一个帽盒子里是空的,放皮带的抽屉里也多了一个空位,袖扣盒子里少了一对。所有这些放在柜子里的衣物,都被保存得很好。
这些衣服现在在谁的身上,用后脚跟想都能知道。因为这位已故的先生并没有使用手杖的习惯,所以那家伙才没连手杖也一块换了。现在为止,证据已经十分充分了。
“如果他说他进来的时候,发现陶德勒夫人已经去世了,他只是一时产生了贪婪的想法……啊,是我多想了。”毕竟这是一位追求真相的血族,罗森伯格还想为难一下他,但他还没说完,已经笑了。
男人很显然是陶德勒夫人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说,他拥有唯一的继承权,陶德勒夫人如果被其他人杀害,那么他直接报谋杀案就好,没必要“好心”为凶手掩藏痕迹,诬陷他人。
“那人好像不是她的儿子……”奥尔又看了看那些五斗柜上的照片。
有年轻绅士的单人照、两人的野餐照、两人穿着礼服的舞会照等等,但没有任何一张是孕妇照片,或者婴儿照。
“确实。”罗森伯格看着那些照片点了点头,让助手也对着五斗柜“轰”了一声。相机的闪光灯照得奥尔眯起眼睛,镁粉更是爆得到处都是。
“最好不要将受害者的面容刊登在报纸上,请将他们的脸抠掉。”
“好的,我会的。”罗森伯格觉得,他现在对奥尔的好奇心,甚至比对这个案子更大了,这到底是从什么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血族?
下楼后,奥尔问了问那些仍旧围在警察旁边咒骂的邻居。从他们那,奥尔确定了,原来凶手不是陶德勒夫人的亲生儿子,他是陶德勒夫人的远房侄子。
“那个年头,寡妇还没有继承权。乔治和贝瑟尼结婚三年就生了重病,谁能想到呢?他们只能收养了那个孩子,呸!破落户的无赖家里生不出好种!”
具体男人是不是破落户无赖家里的儿子,这些邻居也不知道,就只是这么咒骂而已。
那位绅士得了肺炎,虽然给妻子留下了遗嘱但并不保险。在那个年代,虽然最上层的女性们是有自主权的,但只要身份稍低,她们就毫无权利。
《圣典》上明文写出“作为妻子应该柔顺,应该服从于她们的丈夫,满足丈夫们的需求,尽量多的生儿育女。如在丈夫死去时,妻子没有孩子,不是母亲,她便不是合格的妻子。”
这后边原本还有一段“无子的寡妇该被脱光衣服用鞭子抽打赶出家门,直到有新的男人愿意接纳她,她则该跪倒在地亲吻新丈夫的脚,感谢他的仁慈。”
所以很多英雄传说里,英雄的战友在死前,都会把自己的妻子托付给英雄,让她免于不体面的酷刑。
直到两百多年前的大混战时代,因为年轻寡妇太多,实在鞭打不过来,男人又太少,没办法把每个女人都带回来,大量年轻女人被活活打死。于是某任教皇终于把这一句话给删掉了,他表示这是恶魔偷偷加在《圣典》里的,不是仁慈的光明神说的,光明神不忍见到生命受苦,所以派天使给他传递了消息。
于是这句话被抹掉了,寡妇们终于不用被抽死了,光明神果然是仁慈的神祇。
但是,直到现在在某些乡村里,依然有这种陋习存在。而别说是十几年前,就是现在,依然有很多人会直接把寡妇从家里赶出去,甚至包括有孩子的寡妇。
回到案子上来,凶手被收养时已经十二岁了。陶德勒夫人对他很好,给他找家庭教师,安排他进入学校。但他十五岁时就学会找站街女了,并且染上了酗酒的毛病,甚至带着那种女人回家,在宅子里玩乐,还学会了偷盗钱财,被陶德勒夫人赶了出去。
最初被赶走的时候,他还会回来认错,于是陶德勒夫人开始给他找工作。
上过语法课,有算数基础的男人,是很容易找到一份轻松的工作的。不过他干不到两周,就会因为偷盗、旷工、骚扰女职员等等原因被辞退了。每次他又会回来,纠缠陶德勒夫人讨要钱财。
结果就是现在这样,陶德勒夫人死了。
那位先生死亡时也没想过,他给妻子安排的依靠,却成为了杀害她的凶手吧?
这个案子解决,奥尔正要上马车时,却被伊维尔拉住了,大麦克也站在伊维尔身边对他用眼神示意,他只能示意罗森伯格记者先上车。
“怎么?”这两个家伙怎么跑到一起了?
“这是房契,但我们还是得留人在这。”
“???”奥尔懵逼,是他错过什么了吗?房契是什么东西?
“当一些财产没有继承人,就应该收归区政府,如果政府机关有用,那就直接作为国家财产,或者进行拍卖。一般这件事是由各个区的警局进行整理的,拍卖后的财物,我们能拿到至少一成。”大麦克解释。
“哦(⊙w⊙)”奥尔的眼睛也亮了,作为一个穷人,谈到钱他可就立刻精神抖擞了。
凶手是陶德勒夫人的远方侄子,那陶德勒夫妇应该还是有血亲的。但在她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也没有雇佣律师的情况下,找继承人这件事也是警方负责的。
所以……咳!大家也就都知道了。
“但这里是贝壳区。”
这栋宅子比奥尔的家要小一些,而且已经十分的老旧,宅子里客厅的墙纸都剥落了,还发生了一件残忍的凶案。但它在贝壳区,而这个时代,人们对凶宅与否并不在意,所以这宅子应该能卖到1500金徽左右,拍卖可能会卖到2000。
因为房子完全是局里跨区办案才拿到的,争取一下,或许能拿到两三成的,那每个人至少能分到1金徽,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但鱼尾区想得好,贝壳区会那么团结友爱的放手吗?
“可这个案子是我们负责的。”伊维尔说,“而且地契在我们的手里。”
“我知道了,大麦克,你带着五个人留下。”
大麦克本来也是这个意思:“当然!我会看好这座房子的!”
“对他们说这里是凶案现场,里边一定还有线索,在彻底结案之前,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否则缎带杀手找不到,就是他们破坏现场加破坏物证的原因。”奥尔叹了一声,“虽然这可能没用……如果对方要硬来,这毕竟是他们的地盘,你们自己的安全最重要。”
“当然!”大麦克招呼走了几个巡警,并不是卡多兄弟他们几个。这代表着他彻底把卡多兄弟当做奥尔的人吗?
这些事情没必要多想,去下一个案子吧。
“你在警局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儿子是凶手吗?”同坐一车的罗森伯格并没有询问奥尔刚才在下面干什么,他感兴趣的是别的东西。
“我还在警局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位女士有个儿子。但她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家境优渥的女性,这样年纪的女性被害,有很大的几率是出于遗产纠纷。”
“好像……确实是如此。”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总之他十分认同的点起了头。
他们是按照远近走的,所以第二个案子反而是第三具尸体的发现地,那位脖子上套着丝袜的疑似站街女的死亡地。
她死于贝壳区与梧桐区交界的本德尔街,从车上下来,这条街道顿时给了奥尔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和长沟街很像,但比长沟街更乱。
白天的时候,长沟街在表面上是看不到闲人的,实在靠自己的能力找不到工作的男人,会被弯钩帮组织起来,即使他们是去干码头最脏最累的活,但至少有收入。那些站街女也都会在帮会成员的保护下,一起乘坐公共马车去其它街道,即使“接待”本地区的客人,也都是在暗巷里进行的交易。
本德尔街的两边都是靠着墙抽烟的男人,还有用披肩包裹着自己走来走去的女人。
这案子就是奥尔不确定凶手范围的其中一案,这很可能是凶手随机寻找受害人的冲动犯罪,他是不是故意模仿缎带杀手都要打一个问号,因为被害人脖子上的长筒袜,也是勒死她的凶器。
贝壳区的警察懒得查案子,直接把这个凶杀案也一块塞给鱼尾区分局也有可能。
尸体在一条巷道里被发现,巷道的左边是一家名叫甜心的旅店,右边则挂着“约翰家”的招牌。
奥尔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那个约翰家,跟让他灭门的布特家是类似的地方。不过没办法,这里既不是自家的鱼尾区,也不是没人管的黑区,现在还是白天,他不能把对布特家做的一切复制到约翰家。
“把两边的老板叫出来。”
巡警们咚咚咚砸着门,两边的老板很快出来了。
“一个女人死在了你们的家门口,你们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旅店老板露出谄媚的笑容,脏兮兮的手上拿着一枚2艾柯的钱币,要朝奥尔的手里塞:“警官先生们,我们都是本分的商人,并不知道什么杀人的事情。”
约翰家的老板,就叫他约翰,他聪明得多:“我是见到有那样一个人,他是个瘸子,肩膀左边高右边低,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外套,黑色头发。我看见他招呼了那个可怜的女人,带着她进到了巷子里。我也听见了女人的叫声,但是,您知道的,这里到处都是女人的叫声。我以为他们只是……”
他做了个下流的手势:“谁能想到呢?那个男人在伤害了那个可怜的女人后,就那么离开了。当下一个男人带着女人进去时,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旅店老板已经收回了紧攥着2艾柯的手,他也立刻跟着点头:“对对对!我也看见,那一切真是太凄惨了。那些人们啊,只是为了节省半个艾柯的房费,真是吝啬。我的旅馆可是能保护他们的。”
“肩膀右边高左边低?”奥尔问约翰。
约翰愣了一下:“对对对,右边高左边低,那可真是一个畸形的可怕家伙。”
“是吗?你刚才说的可是左边高右边低。带走,不止他们俩,还有这两间房里所有能管事的人,都带回去。”
“不不不,我只是一时说错了!一时说错了!”
奥尔示意巡警们暂时放开他:“那告诉我,那个男人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
“黑色的!”约翰很确定。
“错了。”奥尔得意的一笑,“你刚刚说的是棕色。”
“棕色?不可能……”约翰想否认,但所有警察都用“你错了”的眼神看着他,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真错了,“他不是棕发,他是黑色头发,他……”
约翰闭嘴了,很好,这家伙不是彻底的胡编,他的话有部分是真实的,他见到过,甚至,他认识凶手。
“带走。”奥尔抬抬手,“哦,对了。”他的手搭在了约翰的肩膀上,恶意低语,“亲爱的约翰,希望你被放出来的时候,你的家还是你的家。”
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竞争却是极其激烈的,这两个老板被关上十天半个月再放出来,两个地方早就改姓了。
两个老板也明白,立刻哀求起来。但现在他们说的,当然依旧不是真话。奥尔根本不理他们。
第66章
奥尔留了一半人手在这里抓人,舒尔顿的弟弟被他留在这里做负责人。奥尔自己带着剩下的另外一半人手,还有那位凶手养子前往下一个地点——和那些穷凶极恶的家伙塞进一辆囚车里,他可活不了多久。但至少在到达分局之前,他得活着。当然,写完了笔录后,他要死要活奥尔就不在意了。
下一个地点,第二具尸体的抛尸地,梧桐区蓝裙大道。
这条道上有至少四家佣人公会:索德曼高级家庭管理人介绍所、索德曼技能佣人介绍所、住家佣人公会、帮佣公会。
四家公会一个名字比一个短,面向的顾客阶层也是从高到低。虽然佣人有男有女,但人们想起这里的印象,还是无数穿着蓝裙子的女佣,这条街道才因此得名。
看死者的状况,她应该属于层次较低的那种:杂活女佣、洗衣女佣、厨房帮佣之类的。
介绍这种工作的帮佣公会在南边,她也是在南边的一家旅馆后边被发现的。蓝裙大道的南边一侧也更热闹,那有许多“拉私活的介绍人”,或者就是佣人本身站在那。他们大声吆喝着,拉住那些看起来应该是顾客的人,介绍着自己手下的佣人或者就是自己本人,那场面和牛马市场看起来差不多。
在这么热闹的场景下,一具尸体躺了几个小时才被人发现,不知道是该说灯下黑,或者是别的什么。
——北边也有这种人,但很少,毕竟公会介绍的佣人身份更有保证。这些路边的人,谁知道会不会有xing病、伤寒或肺炎呢?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强盗、小偷、杀人犯呢?恶臭引来邻居上门抗议,结果发现一屋子的人已经被杀绝的事情,在索德曼可不只是小说的剧情。
警察们显然不是来这找佣人的,警车的出现让吵闹的集市短暂安静了一会,一些人甚至偷偷躲藏在了建筑物后边,警车过去了再出来,这些家伙很可能底子不干净,但他们现在没时间找他们的麻烦,况且这是梧桐区的辖区。
警车停在了发现尸体的旅馆前面,它的招牌上写着“裁纸刀旅馆”,如果只能看见招牌的前半截,会以为这是一家文具店。不过,左边的餐厅叫墨水瓶餐厅,右边的旅馆叫鸡毛掸子旅馆,看来拿这些用品起名字,也算是这条街道的风俗。
女尸被发现在裁纸刀的后门,奥尔让大队人马进入旅馆搜查,他、伊维尔,还有罗森伯格以及他的助手,没有从正门进入旅馆,而是直接走进了旅馆边的巷子里。
巷子里很干净,没有积水,没有屎尿的臭味,两边旅馆的墙壁甚至还是白的。
走到半路,背后有个人追了上来。那是个脸色苍白的方脸中年人,他穿着白衬衫和灰马甲,头发用发蜡牢牢的固定住,虽然是跑着,但也压着脚步,看起来更像是一位管家,而不是旅馆老板。
“警官先生!警官先生!”
“有事吗?”
“杰森·潘奕,裁纸刀旅馆的主人,向您问安。”虽然焦急,但他依然优雅行礼,“请问你们是为那件悲剧而来的吗?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愿意全力配合。但是、是否可以动静稍微小一点?”
“有。比如,请告诉我们,您是不是有个竞争对手?”
——山稢~息~督~迦●
“这里的所有旅店,都是竞争对手,先生。”
“这些应该是那位陶德勒夫人已逝丈夫的衣物。”伊维尔注意到了奥尔的表情,从一边的五斗柜上拿下一个相框递给了奥尔。
从照片上两人的装束看这是一张婚纱照,照片上头戴白纱,手举捧花的年轻女郎坐在凳子上,英俊的年轻绅士站在她身后。这时代的婚纱照一般应该是两人看向镜头的,但这张照片上,女郎用捧花遮住了小半张脸,偷偷扭头去看向绅士,绅士也恰好低着头看向女郎,露出一个有些破坏英俊面孔的傻气笑容……
在那一刻,他们必然是甜蜜的一对。
这个相框边沿的花纹已经被摩挲得模糊了,这是陶德勒夫人在漫长的孤独时光中留下的痕迹。
奥尔叹了一口气,走向衣柜,果然发现了一个空的衣架,一个鞋盒子和一个帽盒子里是空的,放皮带的抽屉里也多了一个空位,袖扣盒子里少了一对。所有这些放在柜子里的衣物,都被保存得很好。
这些衣服现在在谁的身上,用后脚跟想都能知道。因为这位已故的先生并没有使用手杖的习惯,所以那家伙才没连手杖也一块换了。现在为止,证据已经十分充分了。
“如果他说他进来的时候,发现陶德勒夫人已经去世了,他只是一时产生了贪婪的想法……啊,是我多想了。”毕竟这是一位追求真相的血族,罗森伯格还想为难一下他,但他还没说完,已经笑了。
男人很显然是陶德勒夫人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说,他拥有唯一的继承权,陶德勒夫人如果被其他人杀害,那么他直接报谋杀案就好,没必要“好心”为凶手掩藏痕迹,诬陷他人。
“那人好像不是她的儿子……”奥尔又看了看那些五斗柜上的照片。
有年轻绅士的单人照、两人的野餐照、两人穿着礼服的舞会照等等,但没有任何一张是孕妇照片,或者婴儿照。
“确实。”罗森伯格看着那些照片点了点头,让助手也对着五斗柜“轰”了一声。相机的闪光灯照得奥尔眯起眼睛,镁粉更是爆得到处都是。
“最好不要将受害者的面容刊登在报纸上,请将他们的脸抠掉。”
“好的,我会的。”罗森伯格觉得,他现在对奥尔的好奇心,甚至比对这个案子更大了,这到底是从什么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血族?
下楼后,奥尔问了问那些仍旧围在警察旁边咒骂的邻居。从他们那,奥尔确定了,原来凶手不是陶德勒夫人的亲生儿子,他是陶德勒夫人的远房侄子。
“那个年头,寡妇还没有继承权。乔治和贝瑟尼结婚三年就生了重病,谁能想到呢?他们只能收养了那个孩子,呸!破落户的无赖家里生不出好种!”
具体男人是不是破落户无赖家里的儿子,这些邻居也不知道,就只是这么咒骂而已。
那位绅士得了肺炎,虽然给妻子留下了遗嘱但并不保险。在那个年代,虽然最上层的女性们是有自主权的,但只要身份稍低,她们就毫无权利。
《圣典》上明文写出“作为妻子应该柔顺,应该服从于她们的丈夫,满足丈夫们的需求,尽量多的生儿育女。如在丈夫死去时,妻子没有孩子,不是母亲,她便不是合格的妻子。”
这后边原本还有一段“无子的寡妇该被脱光衣服用鞭子抽打赶出家门,直到有新的男人愿意接纳她,她则该跪倒在地亲吻新丈夫的脚,感谢他的仁慈。”
所以很多英雄传说里,英雄的战友在死前,都会把自己的妻子托付给英雄,让她免于不体面的酷刑。
直到两百多年前的大混战时代,因为年轻寡妇太多,实在鞭打不过来,男人又太少,没办法把每个女人都带回来,大量年轻女人被活活打死。于是某任教皇终于把这一句话给删掉了,他表示这是恶魔偷偷加在《圣典》里的,不是仁慈的光明神说的,光明神不忍见到生命受苦,所以派天使给他传递了消息。
于是这句话被抹掉了,寡妇们终于不用被抽死了,光明神果然是仁慈的神祇。
但是,直到现在在某些乡村里,依然有这种陋习存在。而别说是十几年前,就是现在,依然有很多人会直接把寡妇从家里赶出去,甚至包括有孩子的寡妇。
回到案子上来,凶手被收养时已经十二岁了。陶德勒夫人对他很好,给他找家庭教师,安排他进入学校。但他十五岁时就学会找站街女了,并且染上了酗酒的毛病,甚至带着那种女人回家,在宅子里玩乐,还学会了偷盗钱财,被陶德勒夫人赶了出去。
最初被赶走的时候,他还会回来认错,于是陶德勒夫人开始给他找工作。
上过语法课,有算数基础的男人,是很容易找到一份轻松的工作的。不过他干不到两周,就会因为偷盗、旷工、骚扰女职员等等原因被辞退了。每次他又会回来,纠缠陶德勒夫人讨要钱财。
结果就是现在这样,陶德勒夫人死了。
那位先生死亡时也没想过,他给妻子安排的依靠,却成为了杀害她的凶手吧?
这个案子解决,奥尔正要上马车时,却被伊维尔拉住了,大麦克也站在伊维尔身边对他用眼神示意,他只能示意罗森伯格记者先上车。
“怎么?”这两个家伙怎么跑到一起了?
“这是房契,但我们还是得留人在这。”
“???”奥尔懵逼,是他错过什么了吗?房契是什么东西?
“当一些财产没有继承人,就应该收归区政府,如果政府机关有用,那就直接作为国家财产,或者进行拍卖。一般这件事是由各个区的警局进行整理的,拍卖后的财物,我们能拿到至少一成。”大麦克解释。
“哦(⊙w⊙)”奥尔的眼睛也亮了,作为一个穷人,谈到钱他可就立刻精神抖擞了。
凶手是陶德勒夫人的远方侄子,那陶德勒夫妇应该还是有血亲的。但在她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也没有雇佣律师的情况下,找继承人这件事也是警方负责的。
所以……咳!大家也就都知道了。
“但这里是贝壳区。”
这栋宅子比奥尔的家要小一些,而且已经十分的老旧,宅子里客厅的墙纸都剥落了,还发生了一件残忍的凶案。但它在贝壳区,而这个时代,人们对凶宅与否并不在意,所以这宅子应该能卖到1500金徽左右,拍卖可能会卖到2000。
因为房子完全是局里跨区办案才拿到的,争取一下,或许能拿到两三成的,那每个人至少能分到1金徽,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但鱼尾区想得好,贝壳区会那么团结友爱的放手吗?
“可这个案子是我们负责的。”伊维尔说,“而且地契在我们的手里。”
“我知道了,大麦克,你带着五个人留下。”
大麦克本来也是这个意思:“当然!我会看好这座房子的!”
“对他们说这里是凶案现场,里边一定还有线索,在彻底结案之前,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否则缎带杀手找不到,就是他们破坏现场加破坏物证的原因。”奥尔叹了一声,“虽然这可能没用……如果对方要硬来,这毕竟是他们的地盘,你们自己的安全最重要。”
“当然!”大麦克招呼走了几个巡警,并不是卡多兄弟他们几个。这代表着他彻底把卡多兄弟当做奥尔的人吗?
这些事情没必要多想,去下一个案子吧。
“你在警局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儿子是凶手吗?”同坐一车的罗森伯格并没有询问奥尔刚才在下面干什么,他感兴趣的是别的东西。
“我还在警局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位女士有个儿子。但她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家境优渥的女性,这样年纪的女性被害,有很大的几率是出于遗产纠纷。”
“好像……确实是如此。”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总之他十分认同的点起了头。
他们是按照远近走的,所以第二个案子反而是第三具尸体的发现地,那位脖子上套着丝袜的疑似站街女的死亡地。
她死于贝壳区与梧桐区交界的本德尔街,从车上下来,这条街道顿时给了奥尔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和长沟街很像,但比长沟街更乱。
白天的时候,长沟街在表面上是看不到闲人的,实在靠自己的能力找不到工作的男人,会被弯钩帮组织起来,即使他们是去干码头最脏最累的活,但至少有收入。那些站街女也都会在帮会成员的保护下,一起乘坐公共马车去其它街道,即使“接待”本地区的客人,也都是在暗巷里进行的交易。
本德尔街的两边都是靠着墙抽烟的男人,还有用披肩包裹着自己走来走去的女人。
这案子就是奥尔不确定凶手范围的其中一案,这很可能是凶手随机寻找受害人的冲动犯罪,他是不是故意模仿缎带杀手都要打一个问号,因为被害人脖子上的长筒袜,也是勒死她的凶器。
贝壳区的警察懒得查案子,直接把这个凶杀案也一块塞给鱼尾区分局也有可能。
尸体在一条巷道里被发现,巷道的左边是一家名叫甜心的旅店,右边则挂着“约翰家”的招牌。
奥尔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那个约翰家,跟让他灭门的布特家是类似的地方。不过没办法,这里既不是自家的鱼尾区,也不是没人管的黑区,现在还是白天,他不能把对布特家做的一切复制到约翰家。
“把两边的老板叫出来。”
巡警们咚咚咚砸着门,两边的老板很快出来了。
“一个女人死在了你们的家门口,你们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旅店老板露出谄媚的笑容,脏兮兮的手上拿着一枚2艾柯的钱币,要朝奥尔的手里塞:“警官先生们,我们都是本分的商人,并不知道什么杀人的事情。”
约翰家的老板,就叫他约翰,他聪明得多:“我是见到有那样一个人,他是个瘸子,肩膀左边高右边低,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外套,黑色头发。我看见他招呼了那个可怜的女人,带着她进到了巷子里。我也听见了女人的叫声,但是,您知道的,这里到处都是女人的叫声。我以为他们只是……”
他做了个下流的手势:“谁能想到呢?那个男人在伤害了那个可怜的女人后,就那么离开了。当下一个男人带着女人进去时,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旅店老板已经收回了紧攥着2艾柯的手,他也立刻跟着点头:“对对对!我也看见,那一切真是太凄惨了。那些人们啊,只是为了节省半个艾柯的房费,真是吝啬。我的旅馆可是能保护他们的。”
“肩膀右边高左边低?”奥尔问约翰。
约翰愣了一下:“对对对,右边高左边低,那可真是一个畸形的可怕家伙。”
“是吗?你刚才说的可是左边高右边低。带走,不止他们俩,还有这两间房里所有能管事的人,都带回去。”
“不不不,我只是一时说错了!一时说错了!”
奥尔示意巡警们暂时放开他:“那告诉我,那个男人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
“黑色的!”约翰很确定。
“错了。”奥尔得意的一笑,“你刚刚说的是棕色。”
“棕色?不可能……”约翰想否认,但所有警察都用“你错了”的眼神看着他,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真错了,“他不是棕发,他是黑色头发,他……”
约翰闭嘴了,很好,这家伙不是彻底的胡编,他的话有部分是真实的,他见到过,甚至,他认识凶手。
“带走。”奥尔抬抬手,“哦,对了。”他的手搭在了约翰的肩膀上,恶意低语,“亲爱的约翰,希望你被放出来的时候,你的家还是你的家。”
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竞争却是极其激烈的,这两个老板被关上十天半个月再放出来,两个地方早就改姓了。
两个老板也明白,立刻哀求起来。但现在他们说的,当然依旧不是真话。奥尔根本不理他们。
第66章
奥尔留了一半人手在这里抓人,舒尔顿的弟弟被他留在这里做负责人。奥尔自己带着剩下的另外一半人手,还有那位凶手养子前往下一个地点——和那些穷凶极恶的家伙塞进一辆囚车里,他可活不了多久。但至少在到达分局之前,他得活着。当然,写完了笔录后,他要死要活奥尔就不在意了。
下一个地点,第二具尸体的抛尸地,梧桐区蓝裙大道。
这条道上有至少四家佣人公会:索德曼高级家庭管理人介绍所、索德曼技能佣人介绍所、住家佣人公会、帮佣公会。
四家公会一个名字比一个短,面向的顾客阶层也是从高到低。虽然佣人有男有女,但人们想起这里的印象,还是无数穿着蓝裙子的女佣,这条街道才因此得名。
看死者的状况,她应该属于层次较低的那种:杂活女佣、洗衣女佣、厨房帮佣之类的。
介绍这种工作的帮佣公会在南边,她也是在南边的一家旅馆后边被发现的。蓝裙大道的南边一侧也更热闹,那有许多“拉私活的介绍人”,或者就是佣人本身站在那。他们大声吆喝着,拉住那些看起来应该是顾客的人,介绍着自己手下的佣人或者就是自己本人,那场面和牛马市场看起来差不多。
在这么热闹的场景下,一具尸体躺了几个小时才被人发现,不知道是该说灯下黑,或者是别的什么。
——北边也有这种人,但很少,毕竟公会介绍的佣人身份更有保证。这些路边的人,谁知道会不会有xing病、伤寒或肺炎呢?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强盗、小偷、杀人犯呢?恶臭引来邻居上门抗议,结果发现一屋子的人已经被杀绝的事情,在索德曼可不只是小说的剧情。
警察们显然不是来这找佣人的,警车的出现让吵闹的集市短暂安静了一会,一些人甚至偷偷躲藏在了建筑物后边,警车过去了再出来,这些家伙很可能底子不干净,但他们现在没时间找他们的麻烦,况且这是梧桐区的辖区。
警车停在了发现尸体的旅馆前面,它的招牌上写着“裁纸刀旅馆”,如果只能看见招牌的前半截,会以为这是一家文具店。不过,左边的餐厅叫墨水瓶餐厅,右边的旅馆叫鸡毛掸子旅馆,看来拿这些用品起名字,也算是这条街道的风俗。
女尸被发现在裁纸刀的后门,奥尔让大队人马进入旅馆搜查,他、伊维尔,还有罗森伯格以及他的助手,没有从正门进入旅馆,而是直接走进了旅馆边的巷子里。
巷子里很干净,没有积水,没有屎尿的臭味,两边旅馆的墙壁甚至还是白的。
走到半路,背后有个人追了上来。那是个脸色苍白的方脸中年人,他穿着白衬衫和灰马甲,头发用发蜡牢牢的固定住,虽然是跑着,但也压着脚步,看起来更像是一位管家,而不是旅馆老板。
“警官先生!警官先生!”
“有事吗?”
“杰森·潘奕,裁纸刀旅馆的主人,向您问安。”虽然焦急,但他依然优雅行礼,“请问你们是为那件悲剧而来的吗?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愿意全力配合。但是、是否可以动静稍微小一点?”
“有。比如,请告诉我们,您是不是有个竞争对手?”
——山稢~息~督~迦●
“这里的所有旅店,都是竞争对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