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来就注定当一颗螺丝钉,注定成为公司的奴隶,究竟为什么要把她生下来?
    她好难过,尤其是发现普通人之间亦有阶级时——家境较好的同学,选择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过得一塌糊涂。
    明琅这个名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名字。
    曙光与美玉。
    现实中,她却是一块灰扑扑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里刻薄地把自己贬低了一通,情绪越发阴郁了。
    就在这时,她的窗户传来轻微的响动。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蹿过。
    明琅猛地回头,刚好看到一个人影纵身扑了过来。
    一只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晓般清冷的香气袭来,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别出声,好吗?”
    礼貌的口吻,温和的语气,却显现出一种不容置喙的冷硬气势。
    明琅毫不怀疑,如果当时她大声尖叫,dan会毫不犹豫地结束她的性命。
    明琅睁大眼睛,快速点了点头。
    dan低声说:“听话的姑娘,我相信你。”他这么说着,却始终没有松开她的口鼻,“家里有皮肤缝合器吗?”
    明琅摇头。
    “针线呢?”
    明琅点头。
    “去拿来。”dan说道,“当个聪明的姑娘,不要出声,好吗?”
    话是这么说,明琅却听见了一道清晰的上膛声。
    紧接着,滚烫的枪口抵住了她的太阳穴——枪口是烫的,说明开过火。
    他在威胁她,礼貌而客气地威胁她。
    明琅知道自己应该害怕,心脏却怦怦狂跳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
    暗恋与死亡,两个绝不会相遇的词汇,缓缓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阳穴发麻,手指发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战栗。
    连吞咽唾液,她的喉咙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这时她转头告诉他,她喜欢他,他的枪口还会如此平稳地贴在她的太阳穴上吗?
    明琅没有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针线递给他。
    dan接过针线,看了她一眼:“谢谢。”
    明琅摇摇头。
    昏暗的卧室内,dan放下手-枪,脱下黑色大衣,露出鲜血淋漓的衬衫。
    明琅默默盯着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热吗?
    或许是认为她没有威胁,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视,平静而自然地解开了染血的衬衫,露出坚实而均匀的肌肉。
    明琅睫毛微颤。
    学校里的男生,身材都像竹竿似的纤细,她第一次看到这种强壮得几近优雅的男人。
    尤其是胸肌,他每呼吸一下,结实而富有弹性的线条都会浅浅起伏,充斥着冷峻而凌厉的力量美感。
    在他的锁骨下方,有一个鲜红的枪洞。
    红艳的血液潺潺流出,浸染了洁白的肌肉,看上去竟有几分艳丽。
    dan微低头,简单用打火机炙烤了一下小刀,直接把刀刃凿进了枪洞。
    血肉被锋利刀刃撕裂的声音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dan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干净利落地剜出了子弹。
    他用两根手指捏住带血的子弹,瞥一眼上面的标识,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砰的一声轻响,吓了明琅一跳。
    dan抬眼,似乎有些抱歉:“别怕,等下我会把垃圾带走。”
    明琅抿嘴,摇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摇头。
    dan拿出一瓶急救喷雾,潦草地在伤口上喷了几下。
    接着,他开始穿针引线,面无表情地把针头刺入皮肤。
    他的神色是如此平和,动作却多少有些粗暴。
    明琅敏锐地察觉到,他似乎有些生气,可是为什么呢?
    他身上有太多谜题。
    比如,他叫什么,真的叫dan吗?
    他是公司的人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要住在她家对门?
    那天,他到她家附近,到底是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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