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看便发现了许多的问题,账目至少错了千两白银。他战战兢兢地将账册还到县太爷府上,之后的事,便不知了。
    过了几日后,县太爷传了话来,请他帮忙管理他手上最赚钱的布庄。
    他看看手里实在读不进去的书,一把扔下,答应了。
    刘均劝了几次,他都不听。这次放了授衣假,他忙着布庄的事不能回来,还编了谎话让他告知他娘。
    没办法,虽说现在是为县太爷做事,可到底愧对他娘为他读书掏的银子,只想等攒下些银钱后再同他娘说。
    而刘均并不想行商,虽说如今对商户并无诸多限制,其子弟也是可以科考的。但长久以来的观念,还是让他无法接受自己从此以后沦为商人。
    可他家的家底,只供得起他在县城读一年,可供不起第二年了。
    他本就有些心慌,今日又被何安然一心护着林启,驱赶他的举动伤了自尊。只想着一定要考上秀才,当大官,比林启强一百倍,让何安然后悔今日所为。
    只是这毕竟是以后的事了,他现在只能去河边洗洗手脸。他家的那些婶子大娘还在,他可不想让她们当场看笑话。
    心里正愤恨,却被什么东西晃了一下眼睛,再低头,竟发现了一个金镯子!
    连忙拾起,凑近看看,确实是金镯子无疑。且这镯子重量不轻,样式精美,实在不像此间之物。
    他的心疯狂地跳了起来,若是有了这金镯子,那他便不必发愁来年读书的花用了。连忙将镯子揣在怀里,左右看看,并无人来。
    他心跳连连,都顾不得失颜面了,连忙回了家。
    他娘和几个婶子见他灰头土脸地回来,皆十分吃惊,问他怎么回事。他支吾一下,便快步回了卧房。
    将门关上,掏出镯子细细看了起来。一看,更是心惊,不说金子的材质,便是这工艺,也值几十两吧,顿时激动得无以复加。
    可等到冷静下来,突然又想到丢镯子的人。
    实话说,他并不觉得他们村有谁能买得起这金镯子。可又想,万一是谁家平日里藏富,暗地里有这么一个传家宝呢。
    这一丢,可能将几代人的积攒没了。
    到底是读了多年的书,他心里知自己的这种拾取不还的行为可耻,可他又实在需要银钱读书,一时纠结,不知怎么办。
    想了许久,决定先不声张,看村里有没有人找。若是有,便还给他,若是没有,那便是老天送给他中秀才的。
    心里隐隐盼着没有人找来,好让他考上秀才,气气那何安然才好。
    林启到家时,林昭刚煮好白粥,又切了个菜瓜正在炒。
    小狗正在院子里捣乱,将他晒在太阳底下的松针打翻。他抓住小狗打了下屁股,教育了一会儿后,才蹲在地上捡松针。
    心里暗暗思索着唐保柱的话。那镯子要是让别人捡走便罢了,偏被那刘三郎捡走。想起上次在地边,小哥儿专注看着那人的模样,心里就憋气。
    只是现在要取回来,恐怕有些麻烦,先不说怎么和林昭解释他又有了一个镯子,这镯子的样式和工艺,也容易惹来麻烦。而且,万一他不认账怎么办?
    到底没有证据,只有唐保柱的一句话,这人还不一定可靠。
    唉,他空间里倒是有不少首饰,只是想想让别的、被何安然专注看过的汉子,白得了钱财,就心有不甘。
    抓起一旁又捣乱的小狗,气闷地捏捏它的耳朵。
    他与林昭吃过饭后,又拿了食盒,要给小哥儿送饭去。
    “太麻烦了,给那边做个灶台吧。”林启说道。这两日天气渐凉,那宅子离这边又远,饭拿过去就只剩了一点温度。
    林昭才不管他,让他爱怎么弄怎么弄。
    只是他并不会做灶台,也不知小哥儿会不会。想着,他不由笑了起来,小哥儿手那么巧,肯定会。
    一手抱着小狗,一手提着食盒,用脚尖踢踢门,门没开。
    看来小哥儿有听他的话,锁好门窗。他又踢了踢,叫道:“开门。”
    片刻后,才传来匆匆的脚步声,门被打开了。
    小哥儿脸上的笑意,在看到他抱着小狗后转变为惊奇,反应过来后更开心了。
    “哪来的小狗?”小哥儿眼睛又是亮晶晶的。
    “我从镇上带回来的。”动了动胳膊,示意他把狗抱走。
    何安然更是第一次养狗,喜爱的紧,抱在怀里舍不得撒手。
    “这段时间就让他陪你住在这里。”
    这段时日,村子里的风言风语多,他怕小哥儿不想出门,有只小狗陪着,也能少些孤单。况且,若是有什么动静,小狗也能发现。
    “还没有名字,你给取一个吧?”林启说道。
    “嗯?”何安然有些惊讶,“我起吗?”
    “当然。”林启点点头,“这是我送与你的,自然该你起。”
    何安然的笑容带了分羞涩,今天与刘三郎生的气早忘在了脑后。
    从小到大,只有林启送过自己东西,他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腕间,摸了个空后,才想起他将镯子藏在了屋内。村里人没有戴金镯子的,他怕招贼惦记。
    不过心里的高兴不减,这是他第一次有取名的机会。
    给小狗取什么名字好呢,旺财、大黄之类的,村子里叫一声,能跑出好几只狗,实在没新意。林启也不催他,将饭摆出来,让他边吃边想。
    良久后,他才端着碗笑了起来,看着林启,说道:“叫了了吧。”
    “了了?”林启一愣。
    “是。”何安然笑着,也不解释为什么叫这个,埋头吃起了饭。
    初秋的风带着些凉气,直吹到人心上,惹起阵阵痒意。
    林启看着何安然毛茸茸的脑袋,只觉窝心得很,翘起的嘴角再没有下来。
    待他吃完了饭,林启掏出一个红红的果子递到他手上。
    竟不是桃子?
    何安然想着,抬起手一看,神色有些诧异,再看林启,就见他满脸的笑意。
    他深吸了一口气,只觉眼睛又酸涩起来。他真的不想再哭了,今日哭得够多了,再哭下去就惹人烦了,他心里对自己说道。
    可是,林启给他的是未了果,是他曾给过他的未了果啊。
    他送了一枝青涩的未了果给他,林启便送还他一颗熟透了的未了果。
    他真的明白“了了”是什么意思!
    何安然吸吸鼻子,粗暴的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想要将眼泪忍住,这眼泪未免太不争气了。
    林启走过来,站在他身边,两手抱抱他的肩,他顺势一把抱住林启的腰。这种相贴的触感,才能让他感觉自己正被珍爱着。
    良久,小哥儿才停下哽咽,咬了一口未了果。这未了果口感酸涩,即便熟了也不改酸味,他已做好被酸的准备,没想到入口都是甜。他疑惑起来,莫不是这并非未了果?
    林启拍拍他的脑袋,说道:“我还没有同你细说过,我可不止会变戏法。”
    他将自己有一个超大的空间,以及空间里是一个世外桃源,里面的作物都会变得口感更好的事,细细同他讲了。小哥儿听得惊奇,倒是没再哭了。
    “真想进去看看。”小哥儿一脸向往地说道。
    林启沉默片刻,说:“我觉得会有办法进入的,等我再研究研究。”
    小哥儿摇摇头,伸手摸摸他的额头,说道:“还是算了。”
    林启说的,他有许多都不懂。但总觉得他莫名其妙的空间,或许与他莫名其妙的发热有关,还是不要轻易试探了,免得再加重他的病症。
    一直到天色将黑,何安然才催着林启走了。天色晚了路不好走,而且他今日也忙了一天,不如早些回去歇着。
    林启笑着答应,和他告别后,还拍了拍了了的脑袋,这才出了门。
    只是等何安然关上了院子,林启脸上的笑意就淡了,眼神带着冷意,向另一处宅子走去。
    作者有话说:
    家人们,这一章算28号更新的,下一次更新在29号晚上11点左右。谢谢大家的支持,比心~
    之前开的预收不怎么涨收藏,所以我又开了一篇,大家看看这个喜不喜欢(捂脸)
    重生种田文《夫郎的赘婿是农夫》
    文案:贺骁做了一辈子杜家的赘婿,只因他是杜太太买给杜云均的童养夫。
    幸运的是,他从此都不必过面朝黄土的农家日子。不幸的是,杜太太去世太早,杜府成了谢姨娘当家,还生下了一个汉子。
    这偌大的杜府,再不是杜云均的天下了。
    他的均哥儿再想吃燕窝雪蛤,就要被斥责贪嘴;不过睡会儿懒觉,就要被说懒惰成性。
    他心中忿忿,可终究只是个赘婿,说话连均哥儿都不如。
    没关系,他已经长大了,可以赚钱养家,不必让均哥儿受这些闲气。
    于是他精心准备的买卖开了张。生意红火,热闹非凡,均哥儿往后都有数不尽的燕窝雪蛤。
    可惜苍天无眼,均哥儿不过刚满二十便生了急病。药石罔效,匆匆而别。
    此后,他的生活浑浑噩噩起来,被杜家赶出府,流落街头。
    他娘得了消息,从乡下赶来,流着泪带他回家。
    安心村村如其名,风景秀丽,生活舒适。
    只是,这里没有杜云均。
    杜云均的祭日,他失足落水。再睁眼,却回到谢姨娘刚生下汉子的时候。均哥儿噘着嘴,说他爹偏心。
    他笑了起来,说道:“那我带你回乡种地可好?”
    夫夫两人收拾包裹,说走便走。
    安心村村如其名,他的均哥儿果然喜欢,每日吃吃喝喝,还白胖了许多。
    不过是重生后绑定一个农夫系统,种瓜种菜便能保他一世平安。如此好事,怎能错过?
    第33章 刘盛
    方才将何安然揽在怀里时, 才看见他眼睛微肿,眼角眉梢透着一股委屈劲儿。
    不知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但终究不敢大意, 下意识地,眼睛就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看见一个秃头的扫帚时,顿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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