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络腮胡,头上围着宽布条的壮士出列:“臣恳请出战!”
    罗卜藏青微点头,冷声残酷:“要是连一个女子都打不过,不用回来了。”
    壮士咧嘴:“是!”
    容宁是负责探路的,也不是没想到对方要是发现他们,直接带兵来打他们。只是对方如果想要奇袭,必然想不到会和她半路撞上。
    到时候毫无准备的人,是对方。
    当瞅见远方举起的黄色和白色旗子,容宁扬起唇角:“下令,全军出击。”
    早做好战斗准备的骑兵们,双腿一夹,在前方领兵下快速冲向了举旗的方向。日夜练兵大半年的将士们,终于再一次见了血。
    黄沙遍地,滴血落在上方发出滋滋声。容宁取下了背上的弓箭,居于远处狠狠拉开长弓,朝着人群中最为显眼的敌方旗子射去。
    “咻——”长箭破空,竟直接折断敌旗,更射向了后方的异族人马。
    容宁收回弓箭,手持银枪:“杀——”
    失去一枚战旗,如同被绞杀了一次士气,这哪能抵挡得住一群渴求功冠全军的野心骑兵。一千五的骑兵直接将异族队伍冲散。
    容宁用的银枪,出枪收枪比旁人用刀剑更为便利。她从来不会以弱点对抗别人强处。用刀剑力气一旦过大,收刀剑时所需要的力气只会更多。
    银枪不同,最适合她。
    她看见了其中的领兵,那体型比她大一倍几乎能压垮战马的壮士。她吼了一声:“开道!”
    一群骑兵手上动作比脑子还快,几乎硬生生给容宁用刀压出了一条快速通过的道路。
    容宁和那位壮士几乎进入到一对一的骑马对冲。她双手持枪,对方双手持着一把巨大的弯刀。双方冲几乎交错的瞬间,容宁的枪竿与弯刀撞上。
    她几乎是眼内闪过了一丝笑意,任由惯性将她与战马分离。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用力的,只见她身子一扭,硬生生旋转银枪借着力攀上了敌人战马,取出腰间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人抹脖杀。
    鲜血喷溅在她脸上,而敌人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
    容宁把沉重的尸体往地上一推,把敌人的战马骑回自己老家。她一声口哨,把自己冲到敌军处的爱马呼唤回来。
    如此一来,战局已分明。
    容宁高兴喊着:“敌首已灭!清场!投降不杀!”
    骑兵们跟着吼:“投降不杀!”
    很快这一支人数并不算多的异族兵,并想要战功的骑兵们杀得杀,抓得抓。容宁让七百骑兵压着这些俘虏清扫战场并回去,带着余下八百骑兵去继续完成探查任务。
    太过高兴,她亲自跑在前面探查,混入了塘骑兵之间。
    当她到了点,隔着大老远发现隐隐约约帐篷的时候,内心“哇哦”了一声。这不得烧个粮草助助兴?
    第28章
    大量骑兵出动会让地面震动, 容易让敌人发现。
    但好巧不巧,这儿是大漠。马载着骑兵,而骑兵穿甲带武器极为沉重。在沙漠中, 为了不让马蹄陷入沙漠, 容宁改过三千骑兵的马蹄铁,特意让马蹄贴宽大了些。
    所以她的骑兵快跑时容易让人发现,慢走时又不容易遭难,还极为能藏。
    更巧合的一点是,敌人刚刚出发没多久, 敌方军营中正是松懈状态。容宁又恰好让一部分骑兵把俘虏送了回去,以至于容宁身后总共就八百骑兵。
    人数少更好藏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前方隐隐约约的帐篷人数实在太多,强攻不了, 只能用计。
    容宁满意。
    天时地利人和都是可以自己创造的嘛!
    容宁和容轩同样出自容家, 在作战上所学一向有相似之处, 但从性格上细窥, 就能知道两人真正统兵时必然差别极大。
    容轩是被看重的容家下一任定国公, 容家少将军, 对局势把控向来稳扎稳打。他手下兵力充足, 一个军团就有一两万人, 更别提他手中不止一个军团,还可以轻易调动别的将士来帮助他达成目的。
    这样的性子镇守边塞很合适, 但碰上罗卜藏青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免不了落了下乘。
    容宁不同。她身为女子,暂无任何功绩, 至今为止第一回 拥有了三千骑兵。她又深刻知道久经沙场的各种老将即便是会帮她,也多不会有多积极。
    说得难听一些, 就是人权势一高,不管有没有统军才能,多刚愎自负。不管是边塞的将士还是罗卜藏青,哪怕面上不显,内心对年仅十六的容宁都有一种骨子里带来的“轻视”。
    复仇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容宁思想没问题,在练兵的大半年以来一直想着如何以小吞大。罗卜藏青是一个极为擅长以小吞大的人,容宁当然也学了一点罗卜藏青的方法。
    想要以小吞大,要让对方的“大”分散。当这些“大”分散了,她就能迂回去击破,最终王对上王。
    她慢吞吞往后撤走,找到塘骑兵挥了青旗。挥舞结束,她也差不多撤回,很快碰到了自己的千户长。
    容宁吩咐只拥有八百骑兵千户长:“交给你一个重要任务,先分散队伍藏起来,然后到了晚上入睡寅时左右,找高地怎么偷袭都行。偷不到人头,拿火箭射出去烧点东西骂两句都行。不要恋战,偷完就跑回小城。保护好性命。要是敌人攻向小城,你们立刻回撤就近求支援。”
    她自个飞速点了十个人:“这几个人跟我走,我们去找另外一支队。”
    骑兵们领命,十人出列跟上容宁,余下人则十人一小队四散隐蔽起来。
    这种方法其实相当危险,很容易被敌军发现,一小队一小队就此歼灭。没有几个人面对十倍百倍于自己的敌人,能够产生破釜沉舟的心。
    容宁就是敢,还这么吩咐了。
    西北大漠与京城不同。京城一更三点宵禁天色已全黑,大漠里一更三点太阳还在脑袋上晃悠。容宁骑马快速前往目标识的另一处,与另外一千五百骑兵汇合。
    另外一处水源,有帐篷,有游牧民族暂时生活,也有罗卜藏青留下的眼线。一千五百骑兵探查完后,发现眼线,果断杀掉了罗卜藏青安排的人。
    他们正打算撤离,没想到迎来了容校尉。
    容宁找到了一千五骑兵,下令补充水和粮食,带着人马再次上路。这次她选择绕了一圈,绕到之前帐篷的后方,距离较远的沙丘高地的背处。
    她将帐篷连接起来,用煮饭的锅舀了沙子到帐篷上遮挡住马匹和人,藏匿起任何看起来极为刺眼的色彩旗子。风沙吹过,一群人闷声不吭潜藏其下。
    当夜幕降临,寒冷蔓延。异族人部落里点起了篝火。当寅时到来,哪怕是异族人也进入睡梦中。八百骑兵白天沉稳了半天了,终于眼冒绿光犹如野狼一般,摩拳擦掌开始了对异族人的骚扰。
    这边十个直接冲过去先把巡查的守备给杀了。
    那边十个摸到了水源边上,把水源边上的守备也杀了,忍不住还偷了只羊。
    杀完抢完就跑,半点不恋战。
    当有信炮上天,军营中出现了骚.动:“敌袭!敌袭——”
    这群早有准备的骑兵亢奋取出准备好的箭矢,从四面八方对着帐篷处射杀起人。有几个更是果断选用火箭,半点不留情面,硬生生将八百骑兵搞出了八千骑兵包围的涨势。
    骚扰完就跑,边跑边骂。边塞战士学异族语言,学的最好的肯定是“多少钱”、“谢谢”以及各种脏话。有些脏话他们自个都不懂具体是什么意思,先骂了再说。
    在这样的突袭和骂战中,回击很快开始。
    但是这群部落的异族人很快意识到,这群骑兵太分散了。分散也就算了,各个逃跑的路线五花八门的,比水蛇都会扭。再加上天黑,哪怕有漫天繁星也不比白天,很难难打中人。异族部落的人险些要被气死。
    穷寇莫追,但这种小崽子都打到面前来了,不追一下简直能气死。于是很快有壮士整队,带兵前去追杀。
    隔着老远的容宁低声问着身边贴地听声音的人:“咋样,听出什么来了?”
    这看上去精瘦的骑兵长了一对招风耳,很快回答:“追出了一部分人,但大部分守在部落营地里。有了警惕心,不好打。”
    容宁应了一声,对萝卜头的警惕心有了新的认知。
    但无所谓。
    一个时辰之后,一千五百骑兵掀了帐篷,如同刚才八百骑兵一样,四散开来对着部落营地一阵突袭辱骂。有几个凶猛的几乎差点冲到人帐篷处,硬生生扛着伤带回了几个人头,才畅快扬长而逃。
    开玩笑,京城武斗第一的容宁带出来的兵,怎么可能在单兵出击时把命丢在这种地方。逃起来飞快,绝对不留丝毫犹豫。
    第二次袭击,罗卜藏青终于走出帐篷。
    他身边一人只有一只眼睛能视物,瞧着壮硕且凶狠,问罗卜藏青:“陛下!可要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本来草原上的雄鹰不该用“皇帝”、“陛下”这种称呼。然而自罗卜藏青的父亲开始,他们已经不再认为自己不过是区区小部落。他们拥有国,有国民,也可以如同大乾一般拥有皇帝和皇子。
    于是这些称谓自然被搬到了部落,还设立了年号。
    罗卜藏青察觉到部落的混乱,凝视着远处,听着有人回来报告情况,很快摸清了对方的策略,只是想要骚.扰他们。
    但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就为了惹怒他?
    边塞大军并不在这边,细作没有传来任何消息。容靖虎的目的只是为了探查,不可能毫无声息派人前来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部落里的人如今憋着一口气,是一种无处发泄的怒火。要是不追击,恐怕影响士气。要是追击,实在收效极少。这容校尉总共没多少兵,分了两次偷袭,全杀了都没几个人。
    就好像被一个小无赖打了一次,又打了一次。
    打回去觉得自己愚蠢,不打回去又憋屈。
    罗卜藏青下令:“快天亮。带一千人追击。半时辰后折返。”
    他身边的壮士:“是!”
    小无赖容宁没跟着去打部落。她扒掉了一个异族探查小矮个衣服,果断套在了自己衣服外面。没办法她年纪小,身型不比这些游牧民族。
    叠穿之下,她瞧着壮硕极了,脑袋抹得血呼啦差的,自己人都认不出。她的爱马被放飞,自个跑去混入敌营,奋勇演戏,演着演着带着一个异族人的躯体拖回部落。
    拖回后她很是悲痛,又因为太过不起眼,成功跑到了伤人区。伤患要用药,而药和粮食都是贵重物资,哪怕不放在一起,也几乎在差不多的地方。
    她知道对于部落而言,干净的布其实很是珍贵,于是优先准备烧给人包扎用的布。容宁纵火的本事在京城中得到了充分锻炼,放火后就跑,赶紧冲去疑似放粮食的地方烧一把。
    本来部落就被各种火箭射中,一会儿这边起火,一会儿那边起火的。很快有人发现两处关键地方失火:“快!救火!”
    只是这个时候部落贮藏的水全然不够用。他们得去打水来扑灭火了。
    容宁闻了闻,发现部落干粮多是肉干。肉干烧起来还怪香的。
    带着浓郁香气,她又奋力开始伪装起救火的。
    一个救火,她随后又发现部落里还有被吵醒了的牛羊。天呐,牛羊!吃草的!容宁高高兴兴去把牛羊的粮食给烧了,大门给开了。
    受惊的牛羊咩咩哞哞大叫着冲出来,慌乱想要求生,将本就混乱的部落搞得更加混乱。
    谁都没想到她胆子可以大到这种程度。
    就连罗卜藏青都没料到。
    容宁在边塞过了大半年,懂一点养牲畜,但想也知道不会放牧。她极为惋惜这回带不走更多的战利品,愉悦偷了一匹马溜出去,途中遇见异族“同僚”,干脆利落解决,躯体藏好丢在隐蔽处。。
    马匹狂奔,身后当然有人发现不对。
    连银枪都没带上的容宁,身上如今其实只有一把匕首。她隔着极为远的距离回望,发现了不知什么时候攀登上帐篷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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