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鸥被她这清奇的杠点搞得怔了一下,末了笑道:“不是你的,难道还是我的?”
    就不能谁的也不是么。
    一座城市又不像富士山,能被谁所私有。
    但她想想还是没反驳下去:“好吧。”
    孟鸥看了她两秒,继续道:“最近秋天,你都不知道a市有多干,两台加湿器都快吹抽筋儿了,每天起床脸上还是干得疼。”
    “……”向悠有点无言,“你是不是忘了,我也是在a市上的大学?”
    空气陷入了静默。
    孟鸥没话找话的行为,被她毫不留情地戳穿了。
    好在他脸皮够厚:“那你是不知道,今年比往年都要干。”
    要不是这么厚的脸皮,怕是在a市都待不下去。
    向悠投降:“我确实不知道。”
    大学毕业后她就没去过a市了,太远,也没有必要。
    而且还有充分的不去的理由:孟鸥在那儿。
    因此,毕业后的两场同学聚会都被她给推了。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之前你们学校附近在建的那个剧院,今年终于完工了,你知道吗?”孟鸥道。
    “就是那个‘一年有三百天在放假,六十五天的工作日里还有完整双休’的工地?”
    向悠说完才记起,这是孟鸥当初的评价。
    因为太形象,被她记了好久,一不留神就说出口了。
    在向悠的大脑里,有一个区域记了很多这种废话。
    她没想记这些东西的,但大脑从不听她使唤。
    知识
    背了就忘,这些话倒是听一遍就给锁到那个区域里,记得牢牢的。
    而在很多个瞬间,大脑会触景生情地调出一些话。
    下大雪了,她的脑子会说:“老天爷有意让你跟我白头,打什么伞啊,给人家气得鼻子直呼气儿。”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风应景地卷来,把她的伞掀翻了。
    而向悠愤愤地站在原地,头是白了,但只有她一个人。
    买到了难吃的食物,她的脑子会说:“一回生二回熟,谁让你不信邪来第三回 ,当然烂了。”
    向悠搅了搅碗里浆糊一样的东西,想说别一天到晚乱用俗语。
    跟谁说呢。
    跟她那叛逆的大脑吧。
    -
    大抵记起是自己曾说的话,孟鸥会心一笑:“是,你还记着呐。”
    也不知道是说记着什么,就当是指那个工地吧。
    “我又没有健忘症……”那么大一个建筑工地,每天在宿舍里晾衣服就能看到。
    看了四年,四年都没什么变化,怎么可能忘。
    “上个月公司发了张票,我就大发慈悲,去给人吸吸甲醛。”孟鸥道。
    “神经病……”向悠小声道。
    这人一天到晚就喜欢贫,真委屈他生在南方了,现在在a市也算是如鱼得水。
    不过总打击人不好,向悠试图变得捧场点,“看了什么剧?”
    孟鸥很贱地一扬眉:“你想看但一直没看得成的大悲。”
    真是的!
    干嘛要给这种人捧场!
    向悠不悦地一扁嘴,大学期间有国外剧团来巡演大悲,一回没抢的上票,还有一回恰逢期末周,想着自己岌岌可危的绩点,她还是放弃了。
    而第二回 孟鸥抢到票了,得知她没空,转手把票卖了。
    考完最后一门后,他拿着卖票的钱请她去了私人电影院,放了场大悲,勉强圆了半个梦。
    见她恼怒的样子,孟鸥更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开始哼歌:“doyouhearthepeoplesing,singingthesongofangrylady……”
    “你能不能别毁歌呀!”向悠没忍住在桌下踢了
    他一脚。
    那一脚刚好踹到了小腿骨上,孟鸥疼得躬身闷哼了一声。
    向悠心里有点过意不去,正想道个歉,就见孟鸥一抬头,却对着她笑。
    就是从前那种特别贱兮兮的笑。
    哪有人挨了打还笑的。
    更何况他一笑,就显得向悠的道歉特别没有必要了。
    不道歉,向悠也不知道该接什么,只能发怵地望着他。
    有一点不好意思,有一点不知所措,也有一点茫然。
    慢慢地孟鸥不笑了,只是弯下腰垂下手,稍微揉了揉那个地方。
    眉头皱得紧紧的,表情也有点严肃。
    向悠不自觉握紧了咖啡杯。
    不过严肃只是出于疼痛,少顷后他放松下来。
    他喝了口饮料,喉结一滚,很耐心地等嘴巴里清干净后才开口:“其实也不是很好看,那是个新剧团,唱得不怎么样。”
    “老剧团也是从新剧团过来的嘛,多积攒点经验可能就好了。”向悠努力摆出一副放松闲聊的姿态。
    “那不一定,有的剧团那是初登场就和别人不一样。”
    这下是孟鸥把话聊死了。
    向悠的拇指摩挲了下杯壁,纠结要怎么接。
    但很快她便不用考虑了。
    孟鸥给她抛出了个更难答的话题。
    “你之前一直想看的那个剧团,不就是这样么?”孟鸥顿了顿,“听说年底他们又要来国内巡演了,首发站在a市,还想看吗?”!
    第11章
    孟鸥的语气很稀松平常,仿佛他们是对普通的好朋友。
    甚至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就是对在网上刚认识的音乐剧同好。
    总之,没那么多过去,没那么多纠葛,很纯粹的邀请。
    面对这样的邀请,向悠说不出自己是什么心情。
    她只是很佩服孟鸥的坦然。
    邀请送出后,孟鸥耐心地等待着。
    那杯饮品只剩下三分之一,这会儿应该能少喝就少喝。
    否则杯子空了,也没有坐下去的理由了。
    喝不了饮料,他就摸杯子。
    那骨节分明的大手,握圆杯子还有剩,拇指顺着杯壁的磨砂花纹,一格一格往下慢慢捋。
    他的腕上戴了块表,一半隐在衬衫袖口里。
    黑色皮带金属表盘,看起来很低调。
    估计不是什么教人咋舌的大牌,只是大抵也不会太便宜。
    就是像他这种还不算成功、但需要伪装成功,或者需要看起来很有成功潜力的商业人士,都应该拥有的一块中档腕表。
    “a市……太远了。”向悠想了想道。
    “我帮你打个飞的,指不定还能白天去,晚上看完就回来。”
    想必这位“成功人士”,在商场上面对客户也这么考虑周到、高歌猛进。
    “所以,坐飞机折腾一个来回,就为了看场大悲?”向悠哑然失笑。
    “它不值得么?”孟鸥反问。
    像是有人用小锤在天灵盖上敲了一下,向悠定住了。
    值得吗?
    不值得吗?
    她喜欢这部音乐剧,也喜欢这个剧团。
    她从高中时就盼望着,从前的场次录像不知看了多少遍。
    这些东西对一些人来说是爱好,对一些人来说,甚至可以上升到信仰。
    向悠当然达不到那种高度,但就算在爱好里,也分了个三六九等。
    她大概就是中档的那种。
    很喜欢,也不甘愿只是对着屏幕,愿意花钱花时间去现场。
    但并没有爱到可以为它抛下一切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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