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教会高层是这么想的。
    汇报完毕后,夏阎真回到住处休息。
    另一边,霍伦等一群枢机主教,进入到了教会地下的监狱中。
    地下深处的房间、走道并不狭窄、阴暗、潮湿。
    乍看之下,和地面上的走道差不多,只不过少了玻璃而已。
    一群人穿过走道,来到一个宽阔的房间内。
    房间中心,有着三个十字架。
    十字架上,分别束缚着三个人。
    中间一个脸色苍白,一身干净的白衣,红色长发和红色的唇和苍白的脸色形成鲜明对比。
    她的双手钉在是十字架上,向两边张开。
    没有动弹。
    身前有一根黑色的管子刺入身躯,连接着到十字架面前的椅子上。
    柔软宽大的椅子中,苍老的教宗缩着,黑色的管子通过一根中空的小小金属管,刺入到教宗的手臂里。
    从隐约渗透出来的血色可以看到,教宗正在被输血。
    另外两个十字架上,钉着的是琼斯、威廉姐弟。
    和中间的母亲不同,他们似乎更有活力也更会反抗,因此手脚都被钉在十字架上。
    相同的是,三个人伤口处都没有鲜血流出,并且身上都有一根黑管。
    形成三叉戟的形状,血液通过管子,最终汇入到教宗体内。
    “怎么了?”
    见霍伦等人一块过来,教宗睁开眼睛问道。
    霍伦将夏阎真等人的发现说了一遍。
    教宗拔掉手臂上的针管站起来,任由鲜血通过针管慢慢滴落到椅子上。
    他走到三座十字架面前,高举双手开始吟唱。
    一道光自虚空中浮现,卷向十字架上昏迷不醒的三个人。
    玛丽、琼斯、威廉三人在昏迷中感受到痛苦,身子都开始不自觉地颤抖。
    但他们都没有醒来。
    任由那道光在身上穿梭。
    这个样子,像是夏阎真看到过,神圣净化之书吞噬死灵之书的场景。
    片刻之后,穿梭的光遁于虚空。
    教宗才收回手,重新回到椅子上,将针管刺入手臂中,让三人的鲜血继续流淌进他的身躯。
    第二百五十三章 黑潮!
    “教宗冕下,这样就可以了吗?”霍伦问道。
    教宗罗德里戈露出些许疲惫的表情:“就算是魔女暗中操控着死体、老鼠,但接下来至少有三十天,她不可能再动了。连思考都做不到。”
    “会不会是这两个人?”霍伦看着琼斯威廉姐弟,依然担忧着。
    “呵呵……”教宗罗德里戈笑了起来,“他们还要更弱,半年内都不会醒来。而我,只需要十天时间,就可以彻底掌控这份力量!”
    教宗的声音逐渐高亢。
    “死体、鼠群、黑死病!这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教会的武器!十字的旗帜,将会席卷大陆,跨越迷雾海,前往传说中的黄金之地,永恒教会,将成为真正的永恒!”
    随着教宗罗德里戈的话,金色的光从他眼睛、口鼻中迸发。
    散发着恐怖的威压。
    金光中,有着一抹瑰丽的红。
    霍伦等人纷纷低首行礼。
    很快,教宗就恢复了正常,他摆摆手:“去吧,十天内不要再打搅我,有事情你们商量着办。”
    “圣化神父那边……他对永恒血铠很有兴趣。”霍伦说道。
    “给他吧,未来我们会有无尽的不死军团。”教宗罗德里戈说道。
    在他眼里,其它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只要十天,十天之后,永恒的光辉就会扩散,直到笼罩全世界。
    他也将成为永恒教宗。
    霍伦等人离开,房间十字架的背后,走出了一个男子。
    这男子年纪不小,赶得上枢机主教的平均年龄,穿着一身轻便的衣服,腰间佩着一把剑。
    他说道:“你可是大手一挥,把我的铠甲送出去了啊。”
    如果伊芙等人在这里,看到这个男子肯定会惊讶。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血甲骑士中的最强者,教会最强骑士——兰斯洛特。
    被人认为不在教会圣城的他,居然在这里。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也挺合理的。
    最强骑士保护着教宗,算是基本操作了。
    “你还需要铠甲吗?”罗德里戈反问。
    兰斯洛特笑着摇了摇头,以他的实力、境界,的确已经不需要永恒血铠了。
    “那就送给那个小家伙吧,将来我们需要他去冲锋陷阵,清除眼前的障碍。”教宗罗德里戈重新闭上了眼睛。
    兰斯洛特耸了耸肩膀,回到十字架后面,拔出佩着的剑。
    这是一把造型普通的中世纪十字剑,外表普通,唯有在光线照射下,反射出一抹锐利寒光显现出它的不凡来。
    兰斯洛特用一块磨刀石,慢慢磨着这把剑。
    动作稳定,形成独特的韵律。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
    距离夏阎真任务完成还剩下三天。
    这些日子对大部分圣城以及周边地区的人来说,就是平静的日常。
    对夏阎真来说,则是收获的日子。
    那些血甲骑士们陆续回到圣城,然后被夏阎真一一上门拜访。
    现在,夏阎真的房间里,一共放着十一个铠甲架子,上面都是血甲骑士的永恒血铠。
    一共十一套。
    除了伊芙穿的,其余的血铠尽数在此。
    那位最强骑士兰斯洛特没有回圣城,但知道消息后,非常干脆地派人把自己的铠甲送过来了。
    用他的话来说,已经基本上用不到了,不如送给安德森神父。
    夏阎真问过伊芙,兰斯洛特年纪大了,的确很少继续穿铠甲。
    永恒血铠对他来说,更多的是纪念意义价值,送给年轻人,代表着传承,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夏阎真当然不会客气,直接收下。
    十一套铠甲放在这里,大同小异。
    其中两套要稍微大一些,适合那种身高两米多的猛男穿。
    其余的,一米七到一米九之间,应该都能穿上,顶多就是不太合身。
    永恒血铠的普适性还是比较强的。
    不像神圣净化之书和黑暗之囚,不是碰就死,就是沉重如山。
    哪怕抛开它们的正统用法,也可以直接当武器用来对敌——前提是不会死并且拿得动。
    夏阎真如果把黑暗之囚外套脱下来,来个“束衣成棍”,一下子抽出去。
    他的力量,加上黑暗之囚的沉重,威力肯定会非常恐怖。
    不过只对人、生物有效。
    不能用来拆房子。
    拆房子还是要上泣血枪。
    一枪挥出,哪怕不用剑斩发力,也不用枪刃,光是枪杆的部分,也能将大多数房子的承重柱砸断。
    伸手按在血铠上,夏阎真把铠甲一一收到个人空间中。
    总共28立方米的容量,里面的东西又不多,收起这些铠甲还是绰绰有余的。
    时间就剩下三天,血甲骑士们也窝在圣城中,夏阎真不会再借出铠甲了。
    伊芙那套就留给她吧,不会带走。
    给教会留点,雁过拔毛,连根都挖断,不是夏阎真的性格。
    更重要的是,伊芙是个听话的人。
    收起血铠后,夏阎真正打算下楼,突然间,房子摇晃了两下。
    “地震?”
    夏阎真打开窗子,跳到了外面的院落中。
    虽说就算房子骤然倒塌,也无法真正埋葬他,但谁又愿意自己被埋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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