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彩怡,28岁,刚刚跨出花一样的年纪,却还保持着花一样的心智。大学时的风光早已被三年毫无进展的职场生涯消耗殆尽,所幸的是在奔三之前,也许还有机会轰轰烈烈地爱一场。
“你说我这么个优秀的人才,为什么混了五年还只是混了个助理?”这是任彩怡最常发出的感慨。
“你可是总经理助理啊,老板身边的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得了便宜卖乖是吧,让我们这种小行政如何自处啊!”每到这时,身为室友兼闺蜜的杨玥总会摆出一副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你懂什么,就你那点小出息,朝九晚五不加班就是你最大的梦想,哪里知道我们这种有志青年的心啊。什么老板‘身边’的人啊,又不是‘枕边’,一人之下我承认,可是那‘万万人’在哪啊!”任彩怡的鸿鹄之志从来不是杨玥这类随遇而安的燕雀能理解的,但杨玥的简单又三八的快乐也是任彩怡最羡慕的。
“后悔了吧,你老板不是曾经想把你变成枕边人吗,谁让你当时红楼梦鸳鸯上身,誓死不从的啊。换了是我早就从了,只可惜爹妈没给我那么一张当老板娘的脸。”
“老板娘绝对不是我的志向,事业上没指望,要是再把爱情出卖了,活着还有什么劲。我的要求从未改变,我可以赚钱养家,但是我的男人,必须貌美如花。”任彩怡挺直腰板,做女王状。
“那就更简单了,你们公司那些英俊潇洒帅气,外加年轻气盛体力好的小歌手、小演员们,还不赶紧发挥你近水楼台的优势,扑着一个算一个。”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我们是有纪律的好吧。再说,跟艺人谈恋爱,太复杂,除非我头被门挤了。”每次说到这,任彩怡都会打一个冷颤,
自从高中毕业后离开a市来到帝都,已经近10年多了,虽然只是考取了帝都最差的大学,任彩怡至今深信,这是她做的最正确的选择。在她的记忆里,a市太小,小到无处藏身,拿到入取通知书的那一刻,任彩怡即刻打包行李,头也不回地坐上了开往帝都的火车,她知道帝都足够大,可以自由掌握一切。
大学毕业后,糊里糊涂的找到这份工作,一做就是5年。
娱乐圈的工作其实挺不容易的,起早贪黑,无固定双休,对待艺人有时候就像对待自己家的孩子,有时候又像伺候自己的主子。娱乐圈的工作其实也挺精彩的,有机会结实各界名流,有机会出入各大时尚典礼与秀场,也有机会掌握比记者更可靠的第一手八卦资料。
只是,这一切,都与任彩怡毫无关系。
时尚又气派的办公楼里,贴满了公司艺人的各种美照,摆满了各种奖杯与奖状,经纪人们与企宣们各种辛苦,各种忙碌,只有任彩怡端端正正地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翻看着无数封抄送给老板的邮件,百无聊赖。
接近年底,呈递上来的工作汇报大多都是关于公司艺人下一年的打造计划与预算,任彩怡看着每一份计划书,偷偷的想,自己做肯定会比他们做的更好。
“把叶晨枫的经纪人叫来!”身后办公室内的李总很少这么严肃地发话。
“好的。”任彩怡打电话到经纪部,“莹莹,李总请叶晨枫的经纪人来他办公室一下。”
“叶晨枫,好的,我叫一下溫姐。”
“溫姐,溫姐不是负责商务推广的吗,她现在带艺人?”
“只带叶晨枫一个人啦,”莹莹故意压低自己的声音,“叶晨枫是明年重点打造的艺人,经纪部资深的几个经纪人任务都饱和了,溫姐是主动请缨自己要亲自带呢。”
“怪不得,刚才看到你们部门的预算,叶晨枫占了最大头,那麻烦叫溫姐过来吧。”
“好的,稍等。”
溫姐,也叫阿溫,34岁,未婚单身,微胖,长得一脸慈祥,却脾气古怪,心高气傲,说话办事都是一种典型的“你们欠我的”状态。
任彩怡听不到办公室内李总与阿溫的对话,只能透过门缝隐约看到李总的表情慢慢的由严肃变成微笑,直到最后站起来拍拍阿溫的肩膀,送她出办公室。任彩怡知道,每到这时就说明,不管两人之前有什么分歧,结果是,李总又一次被说服了。所谓女人的气场,溫姐身上有。
周末对于正常的上班族来说是最惬意也最无聊的,任彩怡只能强行拉杨玥来逛街。
穿梭在商场的人群中,成百上千的各色品牌,却没有几件衣服让两人看着顺眼。已经过了穿什么都好看的年纪,自信心就会像胶原蛋白一样悄悄地慢慢流逝。
杨玥亲密地挎着任彩怡的胳膊,也是一脸不情愿的样子:“最讨厌跟你们娱乐圈的人一起逛街,咱俩挑衣服的方向都完全不同,你们平时上班就穿得花里胡哨,我们这些it公司的小职员却天天穿得跟解放前似的,我的花样年华全塞在那一身身不合体的工装里了。”
“怨言这么多,是不是觉得我耽误你跟你家裴志新约会了?”
“那当然,一周才两天休息,谁还想跟同性磨时间啊,当然是跟男朋友鬼混有前途啊。”
“你那五天也没干什么正经事,你和你家小裴一个公司里混,抬头不见低头见,还好意思说约会!”
“公司也是有纪律的,上班时间我们倆只能偷情,周末才是谈情的时候,还被你无情的霸占。”
“杨玥同志,影响了你跟男人鬼混实在是不好意思。为了表达我的歉意,第一呢,今晚我一个人请你们两个人吃饭;第二呢,今天迁就你的穿衣风格,我们去买职业套装,好不好?”
“哇,制服诱惑?准备转行当老板娘了?”杨玥眼睛一亮。
“老板娘这份有前途的职业还是留给你吧!我主要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成熟一些,气场你懂吧,有气场才能有所为!我觉得之所以目前我在工作上没什么建树,就是缺了气场!”大概是受了温姐的刺激,一向喜欢小清新的任彩怡第一次动了要把自己的年龄感再提升一下的心思,为了工作上有点进展开始病急乱投医。
“脑子进水了吧,我们现在都是掰着手指头奔三的人了,青春时日已不多,还不赶紧能装嫩一天是一天,那些没出校门的小屁孩儿才想扮成熟呢!”
“哎,你个小萝莉怎么能理解我这颗御姐的心。”
杨玥勉勉强强的被任彩怡拉入高级女装区,陪她试衣服,陪她刷卡,帮她拎包,心里想的都是晚上那一顿水煮鱼。
任彩怡爱吃水煮鱼,尤其是水煮鱼里面的豆芽,杨玥是她最好的用餐伴侣,因为杨玥喜欢水煮鱼里面的鱼。
“其实我们俩应该是一对,穿衣吃饭都不会抢,多好的搭配啊。”杨玥大快朵颐,满足地说。
任彩怡特别喜欢看杨玥大口大口、没心没肺吃东西的样子:“那你赶紧甩了你家小裴吧,跟我混,连结婚证都省了。”任彩怡冲杨玥挤了一下眼睛,暧昧地回应。
“我一大活人坐你们对面,当我不存在啊!”裴志新,杨玥男友,26岁,确切说比杨玥小一岁,it公司职员。
“吃人家的嘴短,你吃了我的饭,就得把你家女人给我使唤。”任彩怡不屑地说。
“使唤可以,一顿饭,太便宜了吧!除非,给我找个机会,在你们演员的戏里串个角色,露个脸呗。”
“杨玥,看看你男人,天天做梦当明星,这种人基本靠不住。”任彩怡向来都不喜欢闺蜜的这个小男友,“靠不住”三个字就是她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或者,说点你们娱乐圈的八卦听听也可以。”裴志新的三八程度绝不亚于女人。
“我这一条内部消息,转手一卖,够你吃一年的,就你家杨玥,不值啊!”
任彩怡最讨厌别人跟她打听八卦,裴志新点中她的死穴。
“你们俩也太缺德了,一顿饭就盘算着卖我!”
“卖你的是你男人……”
任彩怡的手机适时响起,竟然是温姐。
“瘟神给我打电话?”
“肯定没好事!”杨玥用筷子指着任彩怡的手机,笃定地说。
任彩怡慢慢的起身到去一旁接电话。
“瘟神是谁?”裴志新一脸疑惑。
“她们公司一大龄女青年,特别事儿,姓溫,我们倆给她的代号‘瘟神’。”
“给人家配这种外号,你俩才叫缺德。”
任彩怡回到座位上,明显比刚才兴奋了很多,“好消息,好消息,我明天要加班了!”
“脑子进水了吧,加班算什么好消息。”裴志新不解地说。
任彩怡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清了清嗓子,正经地说:“你们懂什么,这叫机会,是我伟大的事业的第一歩。”
“恭喜你,女强人。敢问,您明儿个是去做什么大事啊?”杨玥最了解任彩怡的心比天高。
任彩怡兴奋又神秘地说:“明天我们的艺人拍写真,找了日本摄影师,我去为艺人做翻译。”
“你会日语吗?”
“我自学过两个月。”
“那你就敢上!”
“怕什么,他们敢叫我,我就敢上!实在不行,我就中英日外加比手划脚一起上!”
裴志新双手作揖道:“佩服佩服!再敢问,您家哪位艺人明儿个拍照啊?带我去见见明星呗!”
任彩怡给了裴志新一个白眼以示拒绝,“我们家新签约的演员叶晨枫。”
杨玥停下手里的筷子激动地说,“叶晨枫,就是那个《xxxx》男主角!小鲜肉啊,签你们公司了?”
“我没跟你说过吗?签了,而且还是明年重点打造的艺人,所以才舍得请日本最有名的摄影师。”
裴志新则一脸不屑,“就是个拍脑残偶像剧的小屁孩,我还真没兴趣看呢。”
任彩怡与杨玥一起给了裴志新一个白眼。
“你说我这么个优秀的人才,为什么混了五年还只是混了个助理?”这是任彩怡最常发出的感慨。
“你可是总经理助理啊,老板身边的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得了便宜卖乖是吧,让我们这种小行政如何自处啊!”每到这时,身为室友兼闺蜜的杨玥总会摆出一副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你懂什么,就你那点小出息,朝九晚五不加班就是你最大的梦想,哪里知道我们这种有志青年的心啊。什么老板‘身边’的人啊,又不是‘枕边’,一人之下我承认,可是那‘万万人’在哪啊!”任彩怡的鸿鹄之志从来不是杨玥这类随遇而安的燕雀能理解的,但杨玥的简单又三八的快乐也是任彩怡最羡慕的。
“后悔了吧,你老板不是曾经想把你变成枕边人吗,谁让你当时红楼梦鸳鸯上身,誓死不从的啊。换了是我早就从了,只可惜爹妈没给我那么一张当老板娘的脸。”
“老板娘绝对不是我的志向,事业上没指望,要是再把爱情出卖了,活着还有什么劲。我的要求从未改变,我可以赚钱养家,但是我的男人,必须貌美如花。”任彩怡挺直腰板,做女王状。
“那就更简单了,你们公司那些英俊潇洒帅气,外加年轻气盛体力好的小歌手、小演员们,还不赶紧发挥你近水楼台的优势,扑着一个算一个。”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我们是有纪律的好吧。再说,跟艺人谈恋爱,太复杂,除非我头被门挤了。”每次说到这,任彩怡都会打一个冷颤,
自从高中毕业后离开a市来到帝都,已经近10年多了,虽然只是考取了帝都最差的大学,任彩怡至今深信,这是她做的最正确的选择。在她的记忆里,a市太小,小到无处藏身,拿到入取通知书的那一刻,任彩怡即刻打包行李,头也不回地坐上了开往帝都的火车,她知道帝都足够大,可以自由掌握一切。
大学毕业后,糊里糊涂的找到这份工作,一做就是5年。
娱乐圈的工作其实挺不容易的,起早贪黑,无固定双休,对待艺人有时候就像对待自己家的孩子,有时候又像伺候自己的主子。娱乐圈的工作其实也挺精彩的,有机会结实各界名流,有机会出入各大时尚典礼与秀场,也有机会掌握比记者更可靠的第一手八卦资料。
只是,这一切,都与任彩怡毫无关系。
时尚又气派的办公楼里,贴满了公司艺人的各种美照,摆满了各种奖杯与奖状,经纪人们与企宣们各种辛苦,各种忙碌,只有任彩怡端端正正地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翻看着无数封抄送给老板的邮件,百无聊赖。
接近年底,呈递上来的工作汇报大多都是关于公司艺人下一年的打造计划与预算,任彩怡看着每一份计划书,偷偷的想,自己做肯定会比他们做的更好。
“把叶晨枫的经纪人叫来!”身后办公室内的李总很少这么严肃地发话。
“好的。”任彩怡打电话到经纪部,“莹莹,李总请叶晨枫的经纪人来他办公室一下。”
“叶晨枫,好的,我叫一下溫姐。”
“溫姐,溫姐不是负责商务推广的吗,她现在带艺人?”
“只带叶晨枫一个人啦,”莹莹故意压低自己的声音,“叶晨枫是明年重点打造的艺人,经纪部资深的几个经纪人任务都饱和了,溫姐是主动请缨自己要亲自带呢。”
“怪不得,刚才看到你们部门的预算,叶晨枫占了最大头,那麻烦叫溫姐过来吧。”
“好的,稍等。”
溫姐,也叫阿溫,34岁,未婚单身,微胖,长得一脸慈祥,却脾气古怪,心高气傲,说话办事都是一种典型的“你们欠我的”状态。
任彩怡听不到办公室内李总与阿溫的对话,只能透过门缝隐约看到李总的表情慢慢的由严肃变成微笑,直到最后站起来拍拍阿溫的肩膀,送她出办公室。任彩怡知道,每到这时就说明,不管两人之前有什么分歧,结果是,李总又一次被说服了。所谓女人的气场,溫姐身上有。
周末对于正常的上班族来说是最惬意也最无聊的,任彩怡只能强行拉杨玥来逛街。
穿梭在商场的人群中,成百上千的各色品牌,却没有几件衣服让两人看着顺眼。已经过了穿什么都好看的年纪,自信心就会像胶原蛋白一样悄悄地慢慢流逝。
杨玥亲密地挎着任彩怡的胳膊,也是一脸不情愿的样子:“最讨厌跟你们娱乐圈的人一起逛街,咱俩挑衣服的方向都完全不同,你们平时上班就穿得花里胡哨,我们这些it公司的小职员却天天穿得跟解放前似的,我的花样年华全塞在那一身身不合体的工装里了。”
“怨言这么多,是不是觉得我耽误你跟你家裴志新约会了?”
“那当然,一周才两天休息,谁还想跟同性磨时间啊,当然是跟男朋友鬼混有前途啊。”
“你那五天也没干什么正经事,你和你家小裴一个公司里混,抬头不见低头见,还好意思说约会!”
“公司也是有纪律的,上班时间我们倆只能偷情,周末才是谈情的时候,还被你无情的霸占。”
“杨玥同志,影响了你跟男人鬼混实在是不好意思。为了表达我的歉意,第一呢,今晚我一个人请你们两个人吃饭;第二呢,今天迁就你的穿衣风格,我们去买职业套装,好不好?”
“哇,制服诱惑?准备转行当老板娘了?”杨玥眼睛一亮。
“老板娘这份有前途的职业还是留给你吧!我主要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成熟一些,气场你懂吧,有气场才能有所为!我觉得之所以目前我在工作上没什么建树,就是缺了气场!”大概是受了温姐的刺激,一向喜欢小清新的任彩怡第一次动了要把自己的年龄感再提升一下的心思,为了工作上有点进展开始病急乱投医。
“脑子进水了吧,我们现在都是掰着手指头奔三的人了,青春时日已不多,还不赶紧能装嫩一天是一天,那些没出校门的小屁孩儿才想扮成熟呢!”
“哎,你个小萝莉怎么能理解我这颗御姐的心。”
杨玥勉勉强强的被任彩怡拉入高级女装区,陪她试衣服,陪她刷卡,帮她拎包,心里想的都是晚上那一顿水煮鱼。
任彩怡爱吃水煮鱼,尤其是水煮鱼里面的豆芽,杨玥是她最好的用餐伴侣,因为杨玥喜欢水煮鱼里面的鱼。
“其实我们俩应该是一对,穿衣吃饭都不会抢,多好的搭配啊。”杨玥大快朵颐,满足地说。
任彩怡特别喜欢看杨玥大口大口、没心没肺吃东西的样子:“那你赶紧甩了你家小裴吧,跟我混,连结婚证都省了。”任彩怡冲杨玥挤了一下眼睛,暧昧地回应。
“我一大活人坐你们对面,当我不存在啊!”裴志新,杨玥男友,26岁,确切说比杨玥小一岁,it公司职员。
“吃人家的嘴短,你吃了我的饭,就得把你家女人给我使唤。”任彩怡不屑地说。
“使唤可以,一顿饭,太便宜了吧!除非,给我找个机会,在你们演员的戏里串个角色,露个脸呗。”
“杨玥,看看你男人,天天做梦当明星,这种人基本靠不住。”任彩怡向来都不喜欢闺蜜的这个小男友,“靠不住”三个字就是她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或者,说点你们娱乐圈的八卦听听也可以。”裴志新的三八程度绝不亚于女人。
“我这一条内部消息,转手一卖,够你吃一年的,就你家杨玥,不值啊!”
任彩怡最讨厌别人跟她打听八卦,裴志新点中她的死穴。
“你们俩也太缺德了,一顿饭就盘算着卖我!”
“卖你的是你男人……”
任彩怡的手机适时响起,竟然是温姐。
“瘟神给我打电话?”
“肯定没好事!”杨玥用筷子指着任彩怡的手机,笃定地说。
任彩怡慢慢的起身到去一旁接电话。
“瘟神是谁?”裴志新一脸疑惑。
“她们公司一大龄女青年,特别事儿,姓溫,我们倆给她的代号‘瘟神’。”
“给人家配这种外号,你俩才叫缺德。”
任彩怡回到座位上,明显比刚才兴奋了很多,“好消息,好消息,我明天要加班了!”
“脑子进水了吧,加班算什么好消息。”裴志新不解地说。
任彩怡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清了清嗓子,正经地说:“你们懂什么,这叫机会,是我伟大的事业的第一歩。”
“恭喜你,女强人。敢问,您明儿个是去做什么大事啊?”杨玥最了解任彩怡的心比天高。
任彩怡兴奋又神秘地说:“明天我们的艺人拍写真,找了日本摄影师,我去为艺人做翻译。”
“你会日语吗?”
“我自学过两个月。”
“那你就敢上!”
“怕什么,他们敢叫我,我就敢上!实在不行,我就中英日外加比手划脚一起上!”
裴志新双手作揖道:“佩服佩服!再敢问,您家哪位艺人明儿个拍照啊?带我去见见明星呗!”
任彩怡给了裴志新一个白眼以示拒绝,“我们家新签约的演员叶晨枫。”
杨玥停下手里的筷子激动地说,“叶晨枫,就是那个《xxxx》男主角!小鲜肉啊,签你们公司了?”
“我没跟你说过吗?签了,而且还是明年重点打造的艺人,所以才舍得请日本最有名的摄影师。”
裴志新则一脸不屑,“就是个拍脑残偶像剧的小屁孩,我还真没兴趣看呢。”
任彩怡与杨玥一起给了裴志新一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