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朱琳琅也只是这样回答。
    “十五年前,哦,是因为龟兹国那件事吗?”
    邵凌霄拍了拍手上的紫色米粉,说道,“龟兹国师居然侥天之幸,修成了宗师的境界,就有了一些雄心壮志,想要镇压周边的部族,结果其中有一部正值祭祀之时,被他闯入,破坏了历来最神圣的风俗,不惜抵死相拼,结果被他屠杀全族……”
    朱琳琅时隔多年又听到这件事情,依旧将手指收紧了几分,几乎捏成拳头,道:“教主也知道这件事情?”
    “当时你还不是一方尊使,许弥远也不愿意为了你们这几个人去复仇,摩天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带你们去刺杀了那人。”
    邵凌霄摇了摇头,“那你知不知道,摩天当初其实不完全是为了你,而是因为那个人修成宗师所用的法门,是从我教宝典之中流传出去,教中已经连着几代宗师,都是以朝生夕死剑诀成就,而并非走通了那道法门。”
    “摩天很是不悦,觉得教内无人能成,教外之人更是不配。他连发了十四封信吵我,我就去学了那门功法,然后告诉了他,要怎么才能杀死以那道法门成就宗师的人。”
    朱琳琅并没有什么意外的神色。
    当年夜摩天对别人说的是那个龟兹国师,刚好走火入魔,才给了他们行刺的机会,但作为随行之人,他这些年来反复回忆,早已猜出,那个人会走火入魔,跟夜摩天脱不了干系。
    “无论如何,副教主的恩德是真真切切的,若不是他,就算到今天我也报不了仇。”
    邵凌霄笑了笑,问道:“那你觉得我们能报仇吗?说实话。”
    朱琳琅沉思片刻之后回道:“等教主伤势完全恢复,要刺杀皇帝,应当也有六七成把握吧。”
    邵凌霄又道:“只报复一个皇帝,够吗?”
    朱琳琅说道:“假如要报复整个大唐,则相比现在的行动,倒不如前往西域,统合诸国,壮大之后,徐徐图之。”
    邵凌霄:“西域贫瘠之地,就算可以征服统一,要想练兵图强,少说也要二十载之功,已经过了十年了,再过二十年的话……”
    二十年的时间,对于一个绝顶的宗师来说,算不上是多么漫长。
    邵凌霄并不缺乏这种耐心,如果他肯表态的话,那么夜摩天也只会遵循这种意见。
    可惜的是,有很多很多人,等不了二十年。
    这些话邵凌霄没有再说,他一剑斩下,沉了这艘运送贡米的船,踩在木板上,带着朱琳琅渡江而去。
    江水彼岸,秋如醉、琴剑书伞四侍从,都已经在那里等候。
    邵凌霄带着他们沿岸而去,等看见城墙轮廓的时候,就远离江畔,折向城门。
    他们本该穿城而过,然而在路过一家饭庄的时候,里面传出扑鼻的香气,邵凌霄侧目看去,居然好像被这股香气所吸引,带着众人进了饭庄。
    饭庄的堂屋建的很是开阔,除了桌椅客人之外,还有许多伙计脚步匆匆,靠近柜台的地方堆放了许多酒坛。
    别出新意的,是在堂屋的一角,放了几个小火炉,有伙计正用铁丝网蒙了东西在炙烤。
    雪白的牛蹄筋、鲜红的牛羊肉、嫩黄的鹅翅,在他们手上很快便油汪汪的黄了起来,油水滴落的时候,炭焰微微一低,呼的一涨,也带出少许焦香。
    不过最惹眼的并非是这些东西,而是一种鲜红的菌菇。
    调料纷洒,炭火凌乱,也蒙不住那菌菇切片之后,在火上愈发迫显出来的一种艳红。
    秋如醉一看见这些东西,便抚了抚平坦的小腹,说道:“也真是有些饿了,教主,吃些什么?”
    邵凌霄自选桌子坐了,指了指那些菌菇,说道:“先来那一样吧。”
    店里的伙计看他们气派非凡,早有一个候在旁边,当即眉开眼笑的说道:“客官好眼力,这红仙子,天上地下独一份,可是只有我们这里西山林中才能寻到的珍品,也只有每年的五六月份才能找到。”
    “而且这红仙子刚出土层,藏在枯叶下的时候,长得极其缓慢,一不小心就会被踩踏损毁,一旦时候到了,在雨中冒出头,又长得极快,会在两个时辰之内,长到婴儿拳头大小,伞盖蓬松、翻卷、老化,那就不能吃了,采摘必须及时。”
    “天上地下独一份,呵,西南十万大山之中,像这样的东西,并不少见。”邵凌霄说道,“不过这些,确实采得恰到好处。”
    伙计笑容满面:“客官真是见多识广,十万大山里的事情也知道。”
    秋如醉又点了几样,那伙计便赶去忙活了。
    旁边一桌客人本来正在喝酒,也起了谈性。
    其中一个腰间有镖囊的独眼汉子,对同桌的人说道:“提起十万大山,最近有件事闹得沸沸扬扬……”
    坐他对面的人抢话道:“知道,当年西南魔教的教主重出江湖,老君山被突袭,天方真人跟魔教教主一战,破碎虚空,这事前两天我就听说了。那魔教余孽勾结的是火罗道,而我门中师长前一阵子就已经跟内卫的人有所联络,一举发难,拔除了我们渭州那边的一个火罗道分坛,听说各地还有很多派门动手。”
    独眼汉子唉了一声:“你这件事已经是老黄历了,就在刚刚,我在府衙那边亲耳听见,魔教妖人真的造出了一批妖人,披毛戴角,鳞甲怪状,从东都那边分很多路线要赶往长安,沿路烧杀食人,无恶不作。”
    “府衙那边要调动所有人手看顾粮仓,待会儿吃完了酒,我也要过去了。”
    对桌的人愣了愣:“还有这事,那怎么不请我去?”
    “呵呵呵,我这不是在说嘛,李兄愿意去再好不过了。”
    独眼汉子端起酒杯,“等喝完这壶,我们同去。”
    邵凌霄饶有兴致的看着他们,道:“两位仁兄,我听说那魔教的妖人,皮糙肉厚,力大无穷,堪比一流高手,而且是真的会吃人的,你们竟丝毫无惧吗?”
    独眼汉子豪放笑道:“这位兄台请了,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魔教固然凶恶,毕竟势单力薄。”
    “我们各地多少血性汉子,纵然一流高手罕见,但得到提醒之后集结起来,以逸待劳,以众敌寡,众心一致,就要杀那么一两个妖人,又有什么好害怕的?”
    邵凌霄大为赞同,道:“说的好,魔教有这一众高手,如果聚集起来潜入长安也就罢了,偏偏要分兵四处杀掠,当真愚蠢至极。”
    “当今天下除了边境之外,就数这东都到长安之间的几条路线,几片区域,武林派别最为繁荣,可谓高手如云,昔年清河郡公崔陵房,好像有这么一句话,说大唐高手,七成都在关中。”
    他说到这里又微微一叹,“但是我又听说,关中高手大多明哲保身,千里金城,天府之国,在此立身大为不易,都是有智慧的人呐,他们愿意涉险吗?”
    “大唐乃礼仪之邦,平日里他们行动克制,并非全是惜身怕事,而是顾全礼数啊。”
    门外有一个声音,接过了这段问答。
    俊逸超常的乐师,身披锦缎,手抱琵琶,踏入这饭庄堂屋,一双深愁如水的眼眸看向邵凌霄,道,“魔教此番放出的妖魔,纵火烧仓,蔓延民居,食人肉,嚼人骨,囫囵入腹,所过之处,血腥惨状,不忍卒睹。”
    “关中的礼数,绝不会施加在它们身上,关中的刀剑,亦绝不会吝惜于斩向它们的头颅。”
    邵凌霄抚掌笑道:“三军效命,为功为爵,敢不死战,十年前大战如此,不值多谈,但如果十年后民间高手自发作为,也敢迎妖魔而上,殒身不恤,那我真该敬他们一杯。”
    乐师手上抚弦,道:“教主的酒,我们恐怕受不起。如果真有几分为敌的尊重,那就请教主听完我这一曲如何?”
    “长安的琵琶,闻名遐迩,但只听曲子太寡淡了,我们来打个赌吧。”
    邵凌霄说道,“你与友人暂且失散,但你好像以为关中不乏你的同道,那就赌,等你这一曲终了时,有几个不相识的人敢站在你身边。能有几个人,我就承诺几日不出手。”
    独眼汉子那一桌的人,早就听出几分不对,神色数变,按着镖囊站起身来:“你到底是……”
    邵凌霄提起一根筷子敲在酒杯上。
    叮!
    一圈波纹荡开,扩张成轰隆隆的巨响,饭庄屋顶炸碎,朝四周掀翻,门柱墙壁全部轰倒,桌椅人体滚滚而去。
    独眼汉子等人,头脚为两端,像风车一样滚动了十几圈,落地的时候却觉得自己伤势不重,只吐了两口血。
    “去吧,去通传全城,去传信城外,去找你们觉得敢过来的人。”
    他们听到这个声音。
    “邵凌霄在此,谁敢来寻?”
    第166章 千里伏龙,岂曰无人
    官府的粮仓建在城池的偏东一角,内卫的消息抵达之后,附近所能够调集的精兵已经全部戒备起来。
    府衙和军中武艺出众的人,更是在粮仓里外坐镇。
    这些人大多是穿着一身轻甲,但其中隐隐被众人视为主心骨的一个,却是穿着一身文官的袍服,颧骨高耸,长须花白,腰间左侧佩剑,另一侧配有镖囊。
    忽然,大约两三里之外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是一句叫众人勃然色变的话语。
    “邵凌霄在此,谁敢来寻?”
    声音传到这里的时候已经算不上多么洪亮,但那自高处、远处,渺渺茫茫传到街巷间,屋舍间,在青砖与屋檐周遭萦绕不休的回音。
    似乎让这句话更具备了一种无法抗拒,无处逃避的魔力。
    粮仓附近听到这个声音的人,都察觉到自己体内的真气一阵躁动,似乎要随着这句话的字音节奏突然共振起来,脱离了原本内息运行的路线。
    功力越高的人,这种感觉反而越发清晰。
    “邵凌霄”!
    这个名字,在场的人都不陌生,十年来在街头巷尾不断被提及的魔教教主之名。
    五大宗师斩杀这个魔教魁首的故事,不知道被讲述、演绎了多少遍,也不知道激起了多少年少之人或热血未歇的江湖儿郎,对那些绝代高人、神功奥妙的向往。
    如果在不久之前听到这个名字的话,或许还会有人以为只是重名,但是在刚刚接到魔教重出江湖、妖人四处杀掠的消息时,陡然听到有人这样自报姓名,恐怕没有人敢怀疑他的身份是真是假。
    而在气浪巨响、扰息魔音之后,紧随着一道晴天霹雳。
    那是一种既炸裂又沉闷的巨响,只有在压迫着千顷风雨的沉闷厚重乌云之下,才能够听到这样的响声。
    不同于之前那道越是高手,体会越深的魔音,这道巨响,是无分高下贵贱,给所有人带来一样的体验。
    粮仓里的守兵,乃至于粮仓以外的街道上,茶楼酒肆,府邸民宅,老老少少,方圆数里以内都听到了这个声音。
    一声接着一声,一声更比一声沉闷,很多人好像已经在这样的声音里面,嗅到了乌云,风雨,雷电的气味,感觉到了少许的清凉潮湿,不由自主的仰起头来。
    可是天上依旧烈日当空,阳光无远弗届的披拂在万物之上,把屋檐黑瓦的颜色照的淡了一些,把青砖造成了灰白,把盘结着头发的簪头照的微微发亮。
    “这不是雷声!”
    守在粮仓外的官府武人,回过味来,面面相觑的交换看法。
    “莫非是……鼓声吗?”
    “有高手在击鼓?那邵凌霄想做什么?”
    众人心中忐忑不已,纷纷按紧了兵器,眺望着刚才声音传来的方向。
    沉闷的巨响越来越闷,从原本一次又一次炸裂惊震的意味,变到后来好像只剩下掩映在重重云雾深处的震动余韵。
    骤然又是一震,巨响之间,夹杂着无数碎玉银盘交击的悦耳清音,声声叮叮,密不可数,嘈杂乱洒,雨意横飞。
    所有人的耳朵都在告诉他们,他们正经历着一场光临城中的大雨,远远近近,洒在街道,屋舍,树叶,瓦罐,水缸上的不同声响,都是大雨给他们带来的体验。
    雨水激起的烟雾朦胧着,包围了屋外的一切,能够看清的,只是同处于一间屋子里的亲人、友人。
    可是他们的眼睛看不到任何雨滴,伸出手去也接不到哪怕一滴玉珠般的雨水,只有那高高的、明晃晃的太阳。
    不少人难以接受这样的落差,甚至干脆闭上了眼睛,就近寻了地方坐下,依靠着墙边,行人都为之驻足。
    他们情不自禁的选择忘却阳光,迎接雨水,拥抱雨声,久违的放下了那些或许也不必太焦急的琐务,享受这一场“雨”的洗礼。
    粮仓那里的官吏将士,有他们的职责在身,自然不可能心安理得的去做出这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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