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警察,接触的案件,哪怕是命案也就是这样,甚至比这个简单很多倍,有不少命案嫌疑人直接会自首。再反观陆令,他这些时间接触的案子,有一个算一个,都能拍悬疑剧。
    陆令不是愣头青,不会把这些话都跟别人说,他既然在这里,就不急,慢慢看、慢慢查就是。
    现在,刑警大队这边,正在全力核查这个胖子的相关线索。
    和陆令一起在这里的经侦警察叫林文,今年30岁,以前在派出所待过几年,刚来经侦不久。
    很显然,刘队派陆令和林文过来,就不是为了让他俩处理经侦相关工作的,就是给刑警一个面子罢了,言外之意是:“你找我要人,我给你,但是想让我干主要的工作,没门。”
    因此,也没人关注陆令和林文,换人这种事,压根都没人过问。
    “林哥,要这么说,这个人死了,我们经侦不少案件都算破案了,冤有头,债有主。”陆令装作什么都不懂,问道。
    “可不是,这个人死了,好多事也就结了。只不过他死的不明不白的,还是得看刑侦这边最终把那个胖子抓了。”林文道。
    “可这个胖子哪有那么好抓啊?我觉得这个胖子肯定已经跑了,说不定在河对面呢!”陆令道,“还没问,咱们这边的案子,跑到河对面的,怎么办?”
    “河对面好说,一些合作还是比较好开展的,只是从那边,飞哪都容易……”林文皱眉,“不过,现在特殊时期,出入境没有那么容易,这胖子除非偷渡……”
    “那就看他们的吧,咱们把账目捋一捋。”
    “你捋吧,这些账刑侦的都看完了,这公司涉及的账倒是不多,主要还是远程控制为主。”林文看了看表,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别看了,这边食堂饭还行。”
    “林哥您先去吧,我不急。”陆令指了指肚子,“早上坐飞机,飞机餐吃得有点多。”
    “行。”
    办公室的人都走了,陆令才开始一点点地看笔录。
    这家公司人不多,但也有五六个员工,从日常经营来看,这是一家很正规的公司,每年甚至都有纳税,然而它和很多空壳公司都有联系。当然,作为一家操纵洗钱的公司,本身的纳税额非常少,也就是五六人小公司的正常纳税额。
    这里的员工目前都被抓了,有几个员工明显参与了洗钱,但他们的参与度很低,对于很多事都不了解,只是工资高、胆子大。还有两三名属于正常文职,工资也不高,知道的也很少。
    从这几个员工的笔录可以看出来,这个死者非常有钱,日常穿戴的衣服什么的都非常昂贵,但是租房住、没有车。
    死者身边有时候会跟着一个大哥,是个大胖子,死者对于大哥还是很尊重的,但是这个胖子从来不参与公司的业务。
    陆令没去看现场,也没有看尸体,从这些已有的材料,他分析死者是个白手套,目前被人灭口了。
    而且,灭口的人这么容易被发现,且漏洞百出,很显然,这个人也是白手套。
    这个倒是很好分析,毕竟东坡村的那个案子,就连村长的弟弟王洪玉,搞走私的时候都有白手套,这种洗钱的不可能没有这种中间人。
    现如今,这两个白手套,都已经成了弃子。
    如此说来……
    陆令怀疑那个胖子也已经死了,可能被沉到了大海里,而且再也不会漂上来。
    所以,真实的案件,应该是查这个胖子的失踪?
    陆令觉得,一定是前期警方针对洗钱案,查的太深入,以至于很快就能摸到这条线,所以有人为了自保,而选择了灭口,从物理上掐断这条线。
    但直接灭口自己人,属于非常脑残的做法,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安排自己人出国啊……
    杀人是需要成本的,而且成本和代价极其高昂。
    从逻辑上来说,杀人,一定是有其他的动机的,比如说死者作死惹怒了上司,或者是上司刻意用命案引开警察视线,再或者是上司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采取杀人的方式反而成本更低。
    到底是什么呢?
    陆令拿起一张死者的照片看了起来。
    死者是被高温的火焰毁了容貌。根据法医的描述,凶手是在死者被掐死之后进行的操作,所以死者并没有因为毁容而挣扎。
    因为只在海里泡了一两天,还没有腐烂严重,尸体的其他身体特征还是比较明显。
    陆令倾向于本案是故意让警察发现尸体,然后把嫌疑人转向胖子,进而挂个胖子的追逃,永远找不到胖子,案子就这样一直挂着了。
    这个案子永不结案,警察就必须一直把寻找胖子作为第一要事。
    看着照片,什么也感受不到。
    根据目前的判断,死者大概率是在船上被人掐死,接着被人拿火焰喷枪烧了脸,再扔到海里的。一套操作行云流水。
    这样的操作,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凶手是不太顾及后果的,相对随意且简单。给尸体毁容,明显是为了展现“我已经尝试掩盖死者身份了”,实际上却没有掩盖。
    这是一种自信,他非常清楚,这样的操作,依然能让警察查到死者的身份,并没有给予警察多余的提示。
    那,凶手何以有这种自信呢?
    考虑到尸体是死了两天才漂上岸的,那应该距离海岸线有一定的距离。
    陆令有一种感觉,就是凶手开船,已经走了。
    这是人的一种常见心理,因为要离开一个地方,所以才会无所顾忌。
    高三学生,拿到毕业照,要离开的时候,那个心态和在这里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做事、说话的风格都会变化。因为不用再被管了。
    所以陆令有一种推测,就是凶手可能已经偷渡跑了,从海上,离开了,没有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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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章节名,应该知道这书里的cp是谁了吧~
    第272章 排名第一
    下午开会的时候,陆令和林文都参加了。
    刑侦大队的领导针对目前案件的难点和已获得的证据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简单地来说,一方面继续核查胖子的身份信息,另一方面要从死者的家属、朋友等情况进行额外的分析。
    目前的主流观念,是财杀。
    这个说法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死者家里的保险柜里,钱都被拿走了。从保险柜里一些痕迹上来看,这里面曾经有不少现金,现在却没有了。
    命案里,最常见的就是仇杀和财杀,但是这个案子有蹊跷,死者家中并没有发现他人进入的痕迹,很显然钱财是死者自己拿出去的。
    这更坐实了陆令之前的分析,这些人是要跑路,但是这位在路上被杀了。
    “凶手的情况暂时尚不明确,我们的信息库里也识别不出此人的身份,接下来要抽调更多的力量,核查这个嫌疑人的情况。一旦发现嫌疑人信息,第一时间报备。”刑侦王队长说道。
    ……
    王队布置了不少工作之后,看向大家:“谁还要其他需要补充的吗?”
    所有人都不说话,王队布置的已经比较全面了。这个案子能这么快核实到嫌疑人身份,并且查清楚这个公司的洗钱本质,有一半是王队的功劳。
    “王队,”陆令从后排的椅子上站了起来,“我有想法,方便说吗?”
    警队的会议室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类似于课堂那种大会议室,上面几张桌子,下面十几排桌子,一般是开大会用的。还有一种是这种圆桌、长桌式的,可以围坐十个人左右,后面可以再围着墙摆一圈椅子,又能坐十几个人。
    陆令自然是坐在后面的,此刻要说话,站起来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是?”王队有些疑惑,“哦,经侦的兄弟,你说。”
    “我有些个人的想法。死者穿的是名牌服装,而且经过海浪冲刷,鞋子都没有脱落,我个人怀疑凶手是故意给我们提供了线索,给尸体毁容只是故意为之。考虑到死者是死后两天被冲上岸边,个人认为是凶手在距离海岸线有一定的距离处进行的抛尸,而凶手这样做,显然并不介意被我们知道死者的身份,所以我个人认为,凶手已经跑掉了,目前可能已经不在国内了,”陆令道,“除此之外,这个胖子,作为嫌疑人,他本身暴露得太快,身份却又始终无法得知,这应该是一个黑户,或者曾经就是偷渡入境的人,这种抛头露面之人,显然也不是真正的主事人。”
    陆令这么一说,虽然和王队的说法没有本质区别,但侦查方向就彻底变了。按照陆令的说法,死者身边的情况已经没什么用,胖子也没必要找,目前当务之急是顺着账目往后查,看看有没有控制者。
    这样的情况,案件主导就应该交给经侦队。
    林文在一旁频频皱眉,他想打断陆令,却又不方便。陆令的话,谁都能听明白什么意思,林文甚至觉得,陆令这是想把案子抢到经侦队的手里。
    “这是经侦这边的意思吗?”王队面色没什么变化,问道。
    陆令一听,心里咯噔一下。
    这句话可不好回答,自己虽然是外来的人,但身份特殊,一言一行是代表着经侦刘队长的。如果说代表经侦,那就不好了,显得好像经侦要抢案子似的;如果说不代表经侦,那……那陆令压根就没资格说这话。
    “王队,我是站在案件侦破的角度上,分享一个思路。具体怎么办,得看您这边安排。”陆令回避了王队的问题。一切为了公事,为了案件嘛。
    听到这个,王队面色稍缓,他侦办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此时倒是觉得陆令分析的也有道理,于是道:“如你所说,这个案子是内斗,并不是财杀。”
    “死者的家中没有被盗和搏斗的痕迹,考虑到死者的消费能力,我怀疑他的保险箱里,除了人民币外,可能还有黄金、珠宝等高价的财物。既然如此,他全部带走,一点都没有留下,显然就是不打算回来了。也就是说,死者本来也要跟着偷渡出去,但是在路上被杀。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考虑凶手也不打算回来了。”
    这边的警队氛围还是不错的,陆令说话,大家也都在思考,并没有人急于反驳。
    陆令说到这里,见大家都在听,接着说道:“本案中,我其实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凶手为什么要让死者漂回来被我们发现,按理说直接沉海最过于稳妥。”
    “等会儿,你的意思是,凶手做这一切,都是故意的?”有人插了一句话。
    “这杀人犯还这么聪明?这明显是没注意……或者说,按照你说的,人都偷渡出去了,也不在乎这些,所以……”另一人说了一半,一下子停了下来。
    好多人都想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说,凶手真的毫不在乎,杀完人就扔,那最好的办法,是推到海里去,让人直接淹死就行。而不是勒死之后,还要用火焰给死者毁容。
    “你说说你的想法。”王队此刻也觉得逻辑上不太通顺,如果说凶手只是不太聪明,本案很好理解。但如果是凶手已经出了国,目前的这些操作,确实是有问题。
    “从很多份笔录里,我都能看得出来,胖子和死者,并不是明显的从属关系。胖子更像是死者的朋友,这种配置,更像是一明一暗,也就是说,这个洗钱公司,胖子是暗处的,死者是明处的。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俩谁都不是真正的老大,真正的老大应该是从未抛头露面的。死掉的这个人,死亡原因可能很多,居于第一条的,一定是没有了利用价值,也就是说,出了国他就没用了。”
    “这个很好理解,我们现在对死者很清楚,他确实就是国内有一些资源,出去之后就没用了。第二,就是他有不少钱,如我刚才所说,可能是黄金珠宝等,要知道有的大克拉的钻石等还是非常昂贵的,可能死者身上就有,所以杀他可能也是为了钱。这两个原因,应该是必然的,其他的就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仇,也可能是别的原因。”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杀人能理解,抛到大海里也能理解,唯一理解不了的,就是为什么这样处理尸体。给我的感觉,就是凶手就是希望我们能查出来这起命案。这里有一种可能,就是老大逼迫胖子永远都不要回国,可以好好跟着老大混。但是这显然不符合逻辑,毕竟胖子本身就一定会听老大的话。”
    陆令这般分析下来,大家也都没人说话了,毕竟从“凶手不是普通人”这个角度推下来,案子就是这样的情况。
    “所以你说了这么多,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有人听了半天,越听越乱,问道。
    “所以本案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摆在这里,到底谁是凶手?到底是胖子,还是背后的老大?”陆令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
    在开这个会之前,胖子嫌疑拉满,几乎每个人都觉得本案关键是抓胖子,陆令这么一说,谁都不敢给出答案了。
    “如果胖子是从头到尾操作的,我实在是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即便要出国了,谁能保证一辈子不回来呢?再说,杀人犯是可以引渡的。所以,个人考虑,如果是胖子杀的,那么他一定会把死者绑个铁块沉入海底,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不让我们发现尸体。而如果是老大自己做的,道理也是一样的,没必要这样给我们留证据,”陆令道,“所以我考虑,杀人和投海,并非一人所为。”
    “胖子杀人、老大投海,自然是不会这样做;但反过来说,如果是老大杀的人,胖子去把尸体投海,就有动机这样做了。老大这么轻而易举就杀了个人,胖子能不怕吗?狡兔死走狗烹,他不傻,所以他可能要搞点把柄。什么是把柄?比如说他掌握了老大杀人的证据,比如说一段录像,那这就是把柄。而这种把柄,必须要我们警察捡到了死者的尸体,才能真正生效,证据力才能完全。”陆令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完了。
    这些都是些简单的分析,只不过陆令他做事总喜欢刨根问底。
    “这样……”有人不解。
    没听那人说完,陆令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道:“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事,我先说完。如果说,胖子手里有这样的把柄,那么,胖子一定有信得过的手下。胖子总不可能把证据存在手机里去威胁老大,肯定是将把柄传递了出去。这样一来,如果有一天,老大要杀他,或者老大让他去送死,他就可以说‘如果我失联多少天,我的小弟就会把你杀人的证据交给警察。有这样的证据,也许你在国外,都会被引渡回去’。这样一来,老大就不敢对胖子下手了,投鼠忌器!而且,这个案子就闭环了,从逻辑上说,就说得通了。”
    陆令说完,有些歉意地看着刚刚要说话的那位:“师傅,不好意思,我说完了,您有什么话,可以说了。”
    “没事了,刚刚就是想说这个。”这位点了点头,对陆令刚刚的分析表示了认可。
    林文在一旁,听着陆令侃侃而谈,已经惊呆了。
    他知道,陆令这才来了两三个小时,充其量也就是个午休时间,居然能把案子考虑到这个程度?他都来了快一天了,笔录都没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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