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梧稍一沉思,就很果断的说了一句差一点让马尼德摔倒的话。
“等我回去问问的!”
这霸气的回答让马尼德和高木对张凤梧的领地顿时失去了信心。
佣兵们已经对张凤梧三人表现出了畏惧并且不愿意再在一起的意愿了。而张凤梧也了解了狼族刀奴的实力,所以张凤梧三人开始返回禅达小镇。
来的时候只走了三天,但是回去的路却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绝不是因为张凤梧没有马,只能步行了。而是三个人的队伍看起来太容易打劫了!
一个穿着长袍子的魔法师,一个瘦小的狼族刀奴和一个牵着马的跟班。这样一支队伍在荒野上那简直就是在告诉地精们。
“来抢我呀!”
来的时候是一支几十人的商队。地精们要是不聚集一百人以上的话他们都不会出现。可是现在,十个八个地精就敢大张旗鼓的冲了上来。挥舞着那勉强算是武器的武器想要从张凤梧三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而且,这次地精的质量也明显的不如上一次遇到的那伙。
如果上一次的地精还像是一伙野蛮的强盗的话,这一次的地精简直就是比乞丐还要乞丐的穷鬼,大吼大叫冲过来的的这几个家伙,只有一个身上穿了还算比较完整的衣服,那也不过是一件不知道它从哪里拣来的破麻袋,麻袋剪破了三个窟窿,将脑袋和双臂能够从里面伸出。
这个穿着衣服的家伙手里提着武器,那是一根某种大型动物的后肢骨头,骨头的顶端为了加强杀伤力而绑了一块尖锐的石头。而这个家伙身上还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钉成了一套“铠甲”。
老天,这是什么铠甲哟!看看那铠甲的组成材料吧:两片破铜片,一堆树皮,还有几个烂木头,加上一张类似于绳网的东西。
这些让他们看起来怎么也不像是能够让人产生畏惧的家伙。
这群看起来像逃荒的更多与抢劫的倒霉家伙在被高木一刀砍翻一个以后就一哄而散了。但是张凤梧注意到马尼德的眼神中有一丝忧虑。
“怎么了?马尼德?难道你在害怕这帮家伙?”
“是的主人,我想我们遇到了地精中最让人头痛的家伙了。”
“……什么意思?”
“主人,地精中也分强大的和弱小的。上一次我们遇到的是地精部落。都是一些强大的地精。他们更善于强硬的正面抢劫。而这一次我们遇到的是相对弱小的,但是十分讨厌的地精流民。
他们是地精中地位最低的,所以他们所有的东西都依靠抢劫来维持。正因为如此,他们有着让人害怕的……习惯。那就是绝对不会放弃!
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也许他们才是真正的地精!”
“可是……他们不是已经……”
张凤梧原本想说他们已经散去了,但是放眼望去,果然,还活着的那几个地精远远的跟随着自己。躲在石头后边或者阴暗的角落里偷偷的看着这边。
那眼神,那神态,就像是被人打怕了的一群野外生存的土狗,有那么点畏缩,有那么点儿胆怯,但是也隐藏了那么点儿凶狠和敌意。
“那又怎么样?”
“他们会一直跟着我们。不管是吃饭睡觉还是上厕所。只要我们稍微露出一点点松懈的样子,他们就会冲上来。而且……他们还会一边走一边用地精特有的方式召集同伴。在荒野中这种地精流民多的就像是草原上的蚂蚁一样。你根本想象不到……”
“我能想象到!”
张凤梧冷冷的打断了马尼德的话。从马尼德的语气中,张凤梧已经听到了胆怯。所以他一言不发的看着远处。然后猛然一个火球术丢了过去。
“轰隆!”
火球在地精群中爆炸。炸翻了好几个地精,剩余的地精吓得再也不敢呆在原处,惊慌失措的向更远处逃去。
但是张凤梧依然能够看得到,有几个地精依然死心不改的渊源看着这边。
“没用的,主人,除非我们回到禅达了,或者有更多的人加入我们,让他们觉得我们强大到不可战胜了。不然他们是不会放弃的。”
张凤梧冷笑了一下。
这不就是非洲草原上鬣狗的习性吗?遇到猎物就远远跟随,召集同伴。草原二哥的厉害自己还是知道的。
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会由量变引起质变!
鬣狗多了也会捕杀狮子!
第一个夜晚,三人是在一群地精的跟随下入睡的。
张凤梧睡的很好,高木可能也睡的不错,因为他早上看起来气色还不错。只有马尼德一脸憔悴,两只黑眼圈像熊猫一样。
“主人,昨晚他们好像召集了不少人手……”
张凤梧看了一下,果然,远处的地精人数增多了很多。由于人数上的增加,他们的胆量似乎大了很多。靠近三人的距离拉近了很多。
“高木,你能不能……”
张凤梧略一思索,想起一个招来。
高木听了张凤梧的话后,莫名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肯定的一点头。转身向那群地精走去。
看到高木只有一个人,地精的胆量立马大了起来。他们对着高木不停的大叫“欧克、欧克”,同时挥动着手里简陋的武器。
高木并没有拔刀。他只是走到地精的跟前,突然一个加速冲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一片尘土飞扬,地精们没命的喊叫,时不时的有地精或者断裂的武器从尘土中飞起,然后又快速落下。
不一会,高木就大踏步的回来了。他的手里抓了一个还活着的地精。
“马尼德,把他绑上,我们把它带回去卖钱。”
“啊?”
看到张凤梧对自己这么说,马尼德先是一愣,然后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
“主人,不瞒你说,我多少对管理俘虏还有一点点心得。特别是地精。这你就交给我吧!”
张凤梧以为马尼德会将那个地精捆到马背上。没想到马尼德居然只是从马背上掏出一根绳子,然后一头拴在马背上,一头拴住了地精的双手和脖子。
就在张凤梧以为这样就可以了的时候,马尼德举起铁头棍,对着那个地精的一条腿狠狠的一棍子打下去。
一声清脆的爆裂声,地精的腿被很干脆的砸断了。
“欧克!欧克!”
地精惨叫着在地上打滚,马尼德却毫不心慈手软,用手在马屁股上一拍。
马儿向前走去。地精被拖着在地上打滚,走了十几米以后,就在张凤梧看着觉得于心不忍,想要开口呵斥的时候。那个断了一条腿的地精一打滚,从地上站立起来,一瘸一拐的半跳半走的跟上了马儿。
“主人!这是奴隶贩子研究出来的对付地精的办法。”
看到张凤梧的脸色不对。马尼德赶忙解释说道。
“地精的身体和人类不一样。他们对伤痛的忍耐力远超人类。但是他们对痛苦和伤痛的畏惧也远超人类。打断了他一条腿,他就不会逃走,还会因为害怕我再次打他而不敢捣乱。
而且他的惨叫声会让其他的地精感到害怕。你看,那些家伙现在不敢再像刚刚那么跟着我们了。”
果然,地精躲得更远了,就连张凤梧这样的眼力也只能够隐约看到他们的身影。
“而且地精永远不会考虑救自己的同类。在他们看来,只有能够帮助自己的才是同类。所以他们当中一些胆小的会因为这家伙的惨叫而离去。这样要不了几天。他们就会因为人数太少而退却了。”
听到这里,张凤梧忍不住问道:“这方法那么好用那你上一次怎么不这么做呢?”
马尼德苦笑了一下。
“主人,这招只对那帮地精流民管用。一旦遇到前几天遇到的那种地精武士。就是有武器有铠甲的强壮地精,这就不好使了。”
三人继续向前走,那些地精远远的跟随着。既不肯太靠近,又舍不得就此放弃。让张凤梧觉得好不舒服。
“马尼德,一个地精在禅达能卖多少钱?”
闲着无事,张凤梧看那个一瘸一拐的家伙忍不住问道。
“这个大约三十个第纳尔吧。要是强壮的地精武士的话,五十个左右。”
现在张凤梧多少也明白这里钱币的概念了,说实话三十第纳尔真的不是很多。
“那也不怎么挣钱啊!”
“主人,要是我们能多抓几个,那就挣钱了。一个三十,十个三百,一百个……”
“得了吧!我们就三个人,你能抓几个?多了还不逃跑?”
马尼德得意的一笑。
“主人,我一个人大概能管住三十个左右的地精。要是高木能帮忙守夜的话,五十个问题不大!就是怕你们抓不住那么多!”
“……五十个,三五一十五,……高木,再去抓几个回来!”
一辆普通的马车缓缓的行驶在和三人同一方向的道路上。
那辆马车和这条大道上经常可以看到的,那些普通行商们乘坐的马车没有任何不同,狭窄低矮的车厢顶上安着一幅宽大的铁架子,行李摆在上面绰绰有余,多出来的地方还可以放些货物。
车厢两边开着极小的窗口,一幅百叶窗上雕刻着漂亮的花纹。
和所有的行商马车一样,四五个保镖不远不近的跟随着马车。
马车前面的坐位上还挤着三个人,在马车后面栓着三匹马被拖着慢慢向前挪动。
那几匹马同样也没有什么特别,张凤梧曾经也有一匹。被食人魔打死了。
马车顶上横放着的那两匹用厚厚的亚麻布包着的天鹅绒,证明了马车主人是想去禅达进行贸易的。
马车里,一个年轻的女子正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张凤梧一行三人和他身后那长长的一串地精。
“等我回去问问的!”
这霸气的回答让马尼德和高木对张凤梧的领地顿时失去了信心。
佣兵们已经对张凤梧三人表现出了畏惧并且不愿意再在一起的意愿了。而张凤梧也了解了狼族刀奴的实力,所以张凤梧三人开始返回禅达小镇。
来的时候只走了三天,但是回去的路却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绝不是因为张凤梧没有马,只能步行了。而是三个人的队伍看起来太容易打劫了!
一个穿着长袍子的魔法师,一个瘦小的狼族刀奴和一个牵着马的跟班。这样一支队伍在荒野上那简直就是在告诉地精们。
“来抢我呀!”
来的时候是一支几十人的商队。地精们要是不聚集一百人以上的话他们都不会出现。可是现在,十个八个地精就敢大张旗鼓的冲了上来。挥舞着那勉强算是武器的武器想要从张凤梧三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而且,这次地精的质量也明显的不如上一次遇到的那伙。
如果上一次的地精还像是一伙野蛮的强盗的话,这一次的地精简直就是比乞丐还要乞丐的穷鬼,大吼大叫冲过来的的这几个家伙,只有一个身上穿了还算比较完整的衣服,那也不过是一件不知道它从哪里拣来的破麻袋,麻袋剪破了三个窟窿,将脑袋和双臂能够从里面伸出。
这个穿着衣服的家伙手里提着武器,那是一根某种大型动物的后肢骨头,骨头的顶端为了加强杀伤力而绑了一块尖锐的石头。而这个家伙身上还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钉成了一套“铠甲”。
老天,这是什么铠甲哟!看看那铠甲的组成材料吧:两片破铜片,一堆树皮,还有几个烂木头,加上一张类似于绳网的东西。
这些让他们看起来怎么也不像是能够让人产生畏惧的家伙。
这群看起来像逃荒的更多与抢劫的倒霉家伙在被高木一刀砍翻一个以后就一哄而散了。但是张凤梧注意到马尼德的眼神中有一丝忧虑。
“怎么了?马尼德?难道你在害怕这帮家伙?”
“是的主人,我想我们遇到了地精中最让人头痛的家伙了。”
“……什么意思?”
“主人,地精中也分强大的和弱小的。上一次我们遇到的是地精部落。都是一些强大的地精。他们更善于强硬的正面抢劫。而这一次我们遇到的是相对弱小的,但是十分讨厌的地精流民。
他们是地精中地位最低的,所以他们所有的东西都依靠抢劫来维持。正因为如此,他们有着让人害怕的……习惯。那就是绝对不会放弃!
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也许他们才是真正的地精!”
“可是……他们不是已经……”
张凤梧原本想说他们已经散去了,但是放眼望去,果然,还活着的那几个地精远远的跟随着自己。躲在石头后边或者阴暗的角落里偷偷的看着这边。
那眼神,那神态,就像是被人打怕了的一群野外生存的土狗,有那么点畏缩,有那么点儿胆怯,但是也隐藏了那么点儿凶狠和敌意。
“那又怎么样?”
“他们会一直跟着我们。不管是吃饭睡觉还是上厕所。只要我们稍微露出一点点松懈的样子,他们就会冲上来。而且……他们还会一边走一边用地精特有的方式召集同伴。在荒野中这种地精流民多的就像是草原上的蚂蚁一样。你根本想象不到……”
“我能想象到!”
张凤梧冷冷的打断了马尼德的话。从马尼德的语气中,张凤梧已经听到了胆怯。所以他一言不发的看着远处。然后猛然一个火球术丢了过去。
“轰隆!”
火球在地精群中爆炸。炸翻了好几个地精,剩余的地精吓得再也不敢呆在原处,惊慌失措的向更远处逃去。
但是张凤梧依然能够看得到,有几个地精依然死心不改的渊源看着这边。
“没用的,主人,除非我们回到禅达了,或者有更多的人加入我们,让他们觉得我们强大到不可战胜了。不然他们是不会放弃的。”
张凤梧冷笑了一下。
这不就是非洲草原上鬣狗的习性吗?遇到猎物就远远跟随,召集同伴。草原二哥的厉害自己还是知道的。
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会由量变引起质变!
鬣狗多了也会捕杀狮子!
第一个夜晚,三人是在一群地精的跟随下入睡的。
张凤梧睡的很好,高木可能也睡的不错,因为他早上看起来气色还不错。只有马尼德一脸憔悴,两只黑眼圈像熊猫一样。
“主人,昨晚他们好像召集了不少人手……”
张凤梧看了一下,果然,远处的地精人数增多了很多。由于人数上的增加,他们的胆量似乎大了很多。靠近三人的距离拉近了很多。
“高木,你能不能……”
张凤梧略一思索,想起一个招来。
高木听了张凤梧的话后,莫名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肯定的一点头。转身向那群地精走去。
看到高木只有一个人,地精的胆量立马大了起来。他们对着高木不停的大叫“欧克、欧克”,同时挥动着手里简陋的武器。
高木并没有拔刀。他只是走到地精的跟前,突然一个加速冲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一片尘土飞扬,地精们没命的喊叫,时不时的有地精或者断裂的武器从尘土中飞起,然后又快速落下。
不一会,高木就大踏步的回来了。他的手里抓了一个还活着的地精。
“马尼德,把他绑上,我们把它带回去卖钱。”
“啊?”
看到张凤梧对自己这么说,马尼德先是一愣,然后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
“主人,不瞒你说,我多少对管理俘虏还有一点点心得。特别是地精。这你就交给我吧!”
张凤梧以为马尼德会将那个地精捆到马背上。没想到马尼德居然只是从马背上掏出一根绳子,然后一头拴在马背上,一头拴住了地精的双手和脖子。
就在张凤梧以为这样就可以了的时候,马尼德举起铁头棍,对着那个地精的一条腿狠狠的一棍子打下去。
一声清脆的爆裂声,地精的腿被很干脆的砸断了。
“欧克!欧克!”
地精惨叫着在地上打滚,马尼德却毫不心慈手软,用手在马屁股上一拍。
马儿向前走去。地精被拖着在地上打滚,走了十几米以后,就在张凤梧看着觉得于心不忍,想要开口呵斥的时候。那个断了一条腿的地精一打滚,从地上站立起来,一瘸一拐的半跳半走的跟上了马儿。
“主人!这是奴隶贩子研究出来的对付地精的办法。”
看到张凤梧的脸色不对。马尼德赶忙解释说道。
“地精的身体和人类不一样。他们对伤痛的忍耐力远超人类。但是他们对痛苦和伤痛的畏惧也远超人类。打断了他一条腿,他就不会逃走,还会因为害怕我再次打他而不敢捣乱。
而且他的惨叫声会让其他的地精感到害怕。你看,那些家伙现在不敢再像刚刚那么跟着我们了。”
果然,地精躲得更远了,就连张凤梧这样的眼力也只能够隐约看到他们的身影。
“而且地精永远不会考虑救自己的同类。在他们看来,只有能够帮助自己的才是同类。所以他们当中一些胆小的会因为这家伙的惨叫而离去。这样要不了几天。他们就会因为人数太少而退却了。”
听到这里,张凤梧忍不住问道:“这方法那么好用那你上一次怎么不这么做呢?”
马尼德苦笑了一下。
“主人,这招只对那帮地精流民管用。一旦遇到前几天遇到的那种地精武士。就是有武器有铠甲的强壮地精,这就不好使了。”
三人继续向前走,那些地精远远的跟随着。既不肯太靠近,又舍不得就此放弃。让张凤梧觉得好不舒服。
“马尼德,一个地精在禅达能卖多少钱?”
闲着无事,张凤梧看那个一瘸一拐的家伙忍不住问道。
“这个大约三十个第纳尔吧。要是强壮的地精武士的话,五十个左右。”
现在张凤梧多少也明白这里钱币的概念了,说实话三十第纳尔真的不是很多。
“那也不怎么挣钱啊!”
“主人,要是我们能多抓几个,那就挣钱了。一个三十,十个三百,一百个……”
“得了吧!我们就三个人,你能抓几个?多了还不逃跑?”
马尼德得意的一笑。
“主人,我一个人大概能管住三十个左右的地精。要是高木能帮忙守夜的话,五十个问题不大!就是怕你们抓不住那么多!”
“……五十个,三五一十五,……高木,再去抓几个回来!”
一辆普通的马车缓缓的行驶在和三人同一方向的道路上。
那辆马车和这条大道上经常可以看到的,那些普通行商们乘坐的马车没有任何不同,狭窄低矮的车厢顶上安着一幅宽大的铁架子,行李摆在上面绰绰有余,多出来的地方还可以放些货物。
车厢两边开着极小的窗口,一幅百叶窗上雕刻着漂亮的花纹。
和所有的行商马车一样,四五个保镖不远不近的跟随着马车。
马车前面的坐位上还挤着三个人,在马车后面栓着三匹马被拖着慢慢向前挪动。
那几匹马同样也没有什么特别,张凤梧曾经也有一匹。被食人魔打死了。
马车顶上横放着的那两匹用厚厚的亚麻布包着的天鹅绒,证明了马车主人是想去禅达进行贸易的。
马车里,一个年轻的女子正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张凤梧一行三人和他身后那长长的一串地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