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些犹豫地探询:“现在就要查吗?”
“嗯,”梁渠明显不爽,声音似滚了一粒刺人的沙,“那个刁民拿着起诉状去街道示威了。”
唐秋水顿时哑然。一因滕怡静这一太过招摇的举动,二因梁渠这个不善的用词。
在他眼里,滕怡静是刁民,那答应帮助刁民的她是什么性质。唐秋水不敢继续往下想,怕想得太清楚会推翻自己先前找好的借口,会对滕怡静食言。
梁渠大手一挥:“不管了,你先去查。”
唐秋水没迈步,谎称:“我之前查过了。”
也不算谎称,她确实查过,只是她模糊了查的时间和为什么查。
梁渠对她这话并不意外。因为唐秋水经常会自发性地去做一些法律研究,不管是办案过程中的难题还是日常生活里的琐事,只要和法律相关,她都会去查资料弄清,并且形成书面的研究报告。
这些都是梁渠在唐秋水的实习周记里看到的。
实习律师的实习周记需要带教律师点评。实习期一年,52周,52篇实习周记,不需要每一篇都点评。硬性要求是只需要随便挑两篇点评即可,上半年一篇,下半年一篇。周南就是这么点评李其琪的,两次,不多不少,一模一样的内容:「不错,继续努力。」
可梁渠不一样,唐秋水上传的每一篇实习周记他都点开看过并且详细写了评语。不仅如此,他还会根据每周的工作表现给她打分。分数有高有低,评语有褒有贬,搞得跟绩效考核似的。
他以为政府信息公开这个问题也不过是唐秋水好学所做的研究之一,所以没有深究,直接问她:“查出来什么了?”
似早有准备,唐秋水无所顾忌地直言:“以申请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为由不公开,我觉得这是行政机关在自说自话。”
“说什么不但申请的信息属于秘密,相关的定密文件本身也属于秘密,都不公开。那它到底是不是秘密,如何证明它是个秘密,是不是所有行政机关不想公开的信息都可以说成是秘密,反正怎么样都无从查证……”
唐秋水大概有些被滕怡静传染了,爱上了用连环问。不得不说,这样说话的确可以起到发泄情绪的作用。说完像跑了个八百米,酣畅淋漓。
她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可梁渠却听得眉心拧成一坨。他坐直身体听她讲完,首先肃声给出他的评价:“你这个发言很危险。”
然后开始纠正她,“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部分公开申请都会得到肯定回复。如果确有不能公开的情形,那就另当别论,比如要求公开的信息涉密。”
“所以怎么样才能证明这个信息是涉密的呢,”唐秋水觉得梁渠并没能理解她的疑点,她又绕回到了刚刚那个问题上去,“我们不是内部人员,这个信息是否真的涉密我们无从得知啊。”
玻璃门。
普通公民,和政府信息之间,隔了道玻璃门。表象上似乎可以没有障碍地窥见里面,但实际上却无法真正知其然。仿若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唐秋水自认说得有理有据,可在梁渠听来却是在钻牛角尖,他倾向性极强地撇清证明责任:“行政机关不需要证明,不信就去起诉。”
“凭什么,”这话惹得唐秋水异常不忿,当场魂穿滕怡静成为了这桩行政诉讼的原告,“这是什么流氓逻辑?”
像是应激了似的,女生的双腮顿时醺红如醉。
梁渠被她这幅模样气笑,他不应答只反问:“唐秋水,你是不是法学生,懂不懂法理?”
他很少这么连名带姓地喊她。两个人的时候喊秋水,有外人在的时候喊小唐。如果喊了全名,多半是要她等着挨批评。
唐秋水有点儿发怵,不由放低声音:“什么法理?”
“利益平衡。”梁渠注视着她,语气逐渐平和如在温课,“信息涉密不予公开这条法律规定,是在对公民知情权和国家安全这两种法益进行衡量取舍后,选择了保护后者。就像紧急避险,为保护较大的利益而不得不牺牲较小的利益。”
“而之所以说行政机关不需要证明具体怎么涉密,那是因为政府的权力由人民所授,人们相信并且应当相信这是个有权威、说真话的政府。如果动辄对政府的决定产生怀疑,无异于公检法对犯罪嫌疑人作有罪推定。”
说得句句在理。而且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他拿刑法举例,唐秋水想听不懂都难。
可法理是法理,个案是个案。在滕怡静和冠圆街道这个案子上,一份夜间施工谅解协议怎么可能会是国家秘密。连唐秋水自己都不信,这让滕怡静怎么相信。
再和梁渠就这个问题杠下去没有意义,毕竟他不是最终敲锤的那个人。
几秒的沉默后,唐秋水问:“那起诉到法院,法官会对涉密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查吗?”
不会。
已知的答案是不会。
可她还是希望能从梁渠那里听到不一样的回答。
梁渠面不改色,将整个上身挨回椅背,姿态松散,词锋却锐利:“你都已经查到了,还用再问?”
第20章 居委会
在已有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法院仅对国家秘密做有限形式审查。即便认为行政机关陈述的不公开理由难以信服,也只能作出“重新答复”的程序性处置而非“责令公开”的实质性判决。
同时,基于司法谦抑性,法院在审查国家秘密的认定是否合法时,对待行政机关的定密决定也是十分谨慎,甚至于退让的。这是因为政府信息浩如烟海,涉及的专业事项庞杂。与行政机关相较,司法机关不具有专业判断优势。
梁渠很清楚这两点,所以他表现得胜券在握,并对滕怡静种种耀武扬威的行为感到轻蔑和好笑。或许在他眼里,滕怡静不但是个刁民,还是个法盲。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律所在和当事人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前,首先会履行一个风险告知义务。告知其官司有输有赢,无论是输是赢,已经收取的律师费均不予退还。即便如此,大多数人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在合同上签字。因为很多案子输赢都是五五开,百分之五十赢的可能性已经足够让人为之一试。
可滕怡静要求冠圆街道办公开谅解协议的这一诉讼,几乎不可能赢。
应该没有人会硬着头皮去打一场注定会输的官司,及时止损才是正解。
趁滕怡静还未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唐秋水觉得有必要把她查到的这些告诉滕怡静。
她把败诉风险一五一十地发给滕怡静,本以为会听到她说“那算了”“不打了”“再忍忍”之类的丧气话。可滕怡静却像是没看到似的,直接发来一份压缩文件,并问:唐律师,这是我准备的证据材料,你看看有哪里需要调整的?
很大一部分人打官司都是一时气不过,等气消了就会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唐秋水不想滕怡静到后面对今天的决定追悔莫及,于是她重复了一遍上面的劝阻之言。
这下滕怡静终于正面回应,她的立场依旧坚定:没关系,不试试怎么知道会不会有奇迹发生。
唐秋水微怔,因为女人这股迎难而上的执念。而她话语中的“奇迹”二字似有魔力,为重重思虑所蔽的果敢与热血在须臾之间全部复苏。
唐秋水不再多言,引?s?用滕怡静发来的文件包,回复:我看一下,改完发您。
滕怡静的证据准备得很齐全,但是内容和顺序都很乱,当中还有不少重复或者与本案无关的文件。
唐秋水仔细梳理了一番,按照证明目的将能用得上的证据分成好几组,做出了一份清晰完整的证据材料。
在做这些的中途,她无意间瞥见了那个被她丢在一旁的利冲认定和处理规则。标题上明晃晃的几个大字,如一双犀利的眼,正居高临下地审判着她的所作所为。
唐秋水心一颤,先是手忙脚乱地去拿其他文件把它压在底下,后又跑到茶水间猛灌一大杯水转移注意力。
做贼心虚,掩耳盗铃,好像眼睛看不见这东西就不存在一样。
唐秋水不是唯心主义,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架不住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教唆着:就帮滕怡静弄完证据。等她立案成功,你一定不会再插手了。
就这样,唐秋水一敲回车键,把证据定稿pdf给滕怡静发了过去。
好在滕怡静接收到,对她表示了感谢之后,有段时间都没再联系她,唐秋水暗暗松了一口气。
另一边,梁渠也没有闲着,他受冠圆街道办所托,抽空去了趟新北花苑居委会。
居委会办公室设在小区进门第二排单元楼中间,底层一楼,很不显眼,甚至有点突兀,就像是通畅规整的平面无端凹进去了一小块。
梁渠找了好半天才找到大门,走近也不容易。
周围的其他地方都整齐栽种着绿植,高一点的是山茶球,矮一点的是毛鹃。山茶艳红,热烈欲燃,浓得令人睁不开眼;毛鹃虽素,却也不顾一切地争先窜出,压倒繁枝密叶。红白相映,碧草如茵,缤纷如斯。
唯独这间办公室的大门口,杂草丛生,野蛮疯长,似乎很久未经修剪和打理。
两种截然的景观同时落入眼帘,给人一种很强的割裂感,就仿佛是硬把两篇风格迥异的文章缝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合撰作品。
梁渠有些弄不明白,到底是因为常年无人登门所以潦草至此,还是因为极难蹑足所以劝退一众人,又或许互为因果?
站着往里看,办公室的门窗紧闭,梁渠朝里面喊了声:“有人吗?”
片刻后,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给他开了门。
看到梁渠的第一眼,这人流露出的目光并不友善,就如同一个洁癖人士看到了落在洗手台上的灰尘那般,下意识地抗拒与嫌厌。
梁渠笑一下,礼貌开口:“您好,我找居委会刘主任。”
“我就是,你有什么事?”男人始终与梁渠保持着一个安全距离,很显然对他心存戒备。
不是第一次和居委会的人打交道了,梁渠大约能悉察他的心理,忙亮明身份:“我是冠圆街道办的法律顾问,来找您了解一下小区外面夜间施工的情况。”
听闻是街道那边的人,这位刘主任心上悬着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他态度骤变,上前给梁渠开道:“请进,您怎么称呼?”
“我姓梁。”
“梁……”
“律师。”
“梁律师。”
二人谈笑着进了门。
屋外残破不堪,里面也好不到哪儿去。逼仄的空间昏暗又潮湿,还没到梅雨天,已经有一股霉味。关键是连张多余的椅子都没有,梁渠只能一直站着。
刘主任有些许汗颜:“不好意思啊梁律师,这儿有点乱……”
梁渠笑容谦和,没当回事:“不要紧,我就简单问点事情,问完就走了。”
刘主任言语配合:“嗯,您问。”
“我来的时候看到小区门口的安民告示牌了,对面那条马路上确实有施工是吗?”
刘主任点头:“嗯,从四月下旬开始的。”说着他停顿了一下,找出手机里的一个视频,里面是一小段夜间施工的画面。点开外放,乱音炸耳如临重金属音乐会现场。
视频完整播完,他给梁渠详细介绍起这个项目工程。
这是个道路养护项目,启动于今年4月21号,故名曰421工程。施工单位是崇城二建集团,施工时间为每晚八点到第二天早六点。除了五一法定节假日停工了一天,其他时间都在施工无间断。因为施工地点离新北花苑很近,所以噪声扰民严重。
话及此处,刘主任心有余悸,“您是不知道,五月中旬的时候天天有业主来我这闹,成群结队的,我是怕了呀。刚刚看到您,我还以为又是……”
梁渠笑着指了指自己,接话:“暂时没有成为新北花苑业主的打算。”
刘主任“嗐”一下,继续说:“我听说有个女的都闹到街道那儿去了,正准备打官司呢!”
梁渠知道他说的是谁,但没有挑明,只问:“除了她,现在小区里面还有其他人提意见吗?”
“怎么没有,可不止一个两个,多呢。”这可说中刘主任的烦心事了,他秒变苦瓜脸,“现在不来办公室了,一个个地都在群里骂。我都不敢在群里说话,生怕他们把怨气发到我身上。有几个发言特别活跃的,您看看。”
说罢他打开折叠已久的微信群聊,递到梁渠眼前。
梁渠低头看去,大白天的群里也很热闹,群成员的对话消息跟接力赛跑似的一条条地跳出来。
简单扫了两眼,正欲收回视线,忽然间看到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昵称和头像。她身上似有引力,一出场就备受瞩目,像个红极一时的巨星。
梁渠的眉心很明显地紧了一下。
只一瞬,失眠,黑眼圈,冠圆路,流氓逻辑……往日对话里的关键词被迫在脑中复现。
梁渠的眼睛里有了细微的变化,又很快恢复如常。
他抬起头,朝刘主任无可挑剔地一笑:“我知道了,感谢您的配合。”
“嗯,”梁渠明显不爽,声音似滚了一粒刺人的沙,“那个刁民拿着起诉状去街道示威了。”
唐秋水顿时哑然。一因滕怡静这一太过招摇的举动,二因梁渠这个不善的用词。
在他眼里,滕怡静是刁民,那答应帮助刁民的她是什么性质。唐秋水不敢继续往下想,怕想得太清楚会推翻自己先前找好的借口,会对滕怡静食言。
梁渠大手一挥:“不管了,你先去查。”
唐秋水没迈步,谎称:“我之前查过了。”
也不算谎称,她确实查过,只是她模糊了查的时间和为什么查。
梁渠对她这话并不意外。因为唐秋水经常会自发性地去做一些法律研究,不管是办案过程中的难题还是日常生活里的琐事,只要和法律相关,她都会去查资料弄清,并且形成书面的研究报告。
这些都是梁渠在唐秋水的实习周记里看到的。
实习律师的实习周记需要带教律师点评。实习期一年,52周,52篇实习周记,不需要每一篇都点评。硬性要求是只需要随便挑两篇点评即可,上半年一篇,下半年一篇。周南就是这么点评李其琪的,两次,不多不少,一模一样的内容:「不错,继续努力。」
可梁渠不一样,唐秋水上传的每一篇实习周记他都点开看过并且详细写了评语。不仅如此,他还会根据每周的工作表现给她打分。分数有高有低,评语有褒有贬,搞得跟绩效考核似的。
他以为政府信息公开这个问题也不过是唐秋水好学所做的研究之一,所以没有深究,直接问她:“查出来什么了?”
似早有准备,唐秋水无所顾忌地直言:“以申请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为由不公开,我觉得这是行政机关在自说自话。”
“说什么不但申请的信息属于秘密,相关的定密文件本身也属于秘密,都不公开。那它到底是不是秘密,如何证明它是个秘密,是不是所有行政机关不想公开的信息都可以说成是秘密,反正怎么样都无从查证……”
唐秋水大概有些被滕怡静传染了,爱上了用连环问。不得不说,这样说话的确可以起到发泄情绪的作用。说完像跑了个八百米,酣畅淋漓。
她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可梁渠却听得眉心拧成一坨。他坐直身体听她讲完,首先肃声给出他的评价:“你这个发言很危险。”
然后开始纠正她,“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部分公开申请都会得到肯定回复。如果确有不能公开的情形,那就另当别论,比如要求公开的信息涉密。”
“所以怎么样才能证明这个信息是涉密的呢,”唐秋水觉得梁渠并没能理解她的疑点,她又绕回到了刚刚那个问题上去,“我们不是内部人员,这个信息是否真的涉密我们无从得知啊。”
玻璃门。
普通公民,和政府信息之间,隔了道玻璃门。表象上似乎可以没有障碍地窥见里面,但实际上却无法真正知其然。仿若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唐秋水自认说得有理有据,可在梁渠听来却是在钻牛角尖,他倾向性极强地撇清证明责任:“行政机关不需要证明,不信就去起诉。”
“凭什么,”这话惹得唐秋水异常不忿,当场魂穿滕怡静成为了这桩行政诉讼的原告,“这是什么流氓逻辑?”
像是应激了似的,女生的双腮顿时醺红如醉。
梁渠被她这幅模样气笑,他不应答只反问:“唐秋水,你是不是法学生,懂不懂法理?”
他很少这么连名带姓地喊她。两个人的时候喊秋水,有外人在的时候喊小唐。如果喊了全名,多半是要她等着挨批评。
唐秋水有点儿发怵,不由放低声音:“什么法理?”
“利益平衡。”梁渠注视着她,语气逐渐平和如在温课,“信息涉密不予公开这条法律规定,是在对公民知情权和国家安全这两种法益进行衡量取舍后,选择了保护后者。就像紧急避险,为保护较大的利益而不得不牺牲较小的利益。”
“而之所以说行政机关不需要证明具体怎么涉密,那是因为政府的权力由人民所授,人们相信并且应当相信这是个有权威、说真话的政府。如果动辄对政府的决定产生怀疑,无异于公检法对犯罪嫌疑人作有罪推定。”
说得句句在理。而且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他拿刑法举例,唐秋水想听不懂都难。
可法理是法理,个案是个案。在滕怡静和冠圆街道这个案子上,一份夜间施工谅解协议怎么可能会是国家秘密。连唐秋水自己都不信,这让滕怡静怎么相信。
再和梁渠就这个问题杠下去没有意义,毕竟他不是最终敲锤的那个人。
几秒的沉默后,唐秋水问:“那起诉到法院,法官会对涉密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查吗?”
不会。
已知的答案是不会。
可她还是希望能从梁渠那里听到不一样的回答。
梁渠面不改色,将整个上身挨回椅背,姿态松散,词锋却锐利:“你都已经查到了,还用再问?”
第20章 居委会
在已有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法院仅对国家秘密做有限形式审查。即便认为行政机关陈述的不公开理由难以信服,也只能作出“重新答复”的程序性处置而非“责令公开”的实质性判决。
同时,基于司法谦抑性,法院在审查国家秘密的认定是否合法时,对待行政机关的定密决定也是十分谨慎,甚至于退让的。这是因为政府信息浩如烟海,涉及的专业事项庞杂。与行政机关相较,司法机关不具有专业判断优势。
梁渠很清楚这两点,所以他表现得胜券在握,并对滕怡静种种耀武扬威的行为感到轻蔑和好笑。或许在他眼里,滕怡静不但是个刁民,还是个法盲。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律所在和当事人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前,首先会履行一个风险告知义务。告知其官司有输有赢,无论是输是赢,已经收取的律师费均不予退还。即便如此,大多数人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在合同上签字。因为很多案子输赢都是五五开,百分之五十赢的可能性已经足够让人为之一试。
可滕怡静要求冠圆街道办公开谅解协议的这一诉讼,几乎不可能赢。
应该没有人会硬着头皮去打一场注定会输的官司,及时止损才是正解。
趁滕怡静还未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唐秋水觉得有必要把她查到的这些告诉滕怡静。
她把败诉风险一五一十地发给滕怡静,本以为会听到她说“那算了”“不打了”“再忍忍”之类的丧气话。可滕怡静却像是没看到似的,直接发来一份压缩文件,并问:唐律师,这是我准备的证据材料,你看看有哪里需要调整的?
很大一部分人打官司都是一时气不过,等气消了就会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唐秋水不想滕怡静到后面对今天的决定追悔莫及,于是她重复了一遍上面的劝阻之言。
这下滕怡静终于正面回应,她的立场依旧坚定:没关系,不试试怎么知道会不会有奇迹发生。
唐秋水微怔,因为女人这股迎难而上的执念。而她话语中的“奇迹”二字似有魔力,为重重思虑所蔽的果敢与热血在须臾之间全部复苏。
唐秋水不再多言,引?s?用滕怡静发来的文件包,回复:我看一下,改完发您。
滕怡静的证据准备得很齐全,但是内容和顺序都很乱,当中还有不少重复或者与本案无关的文件。
唐秋水仔细梳理了一番,按照证明目的将能用得上的证据分成好几组,做出了一份清晰完整的证据材料。
在做这些的中途,她无意间瞥见了那个被她丢在一旁的利冲认定和处理规则。标题上明晃晃的几个大字,如一双犀利的眼,正居高临下地审判着她的所作所为。
唐秋水心一颤,先是手忙脚乱地去拿其他文件把它压在底下,后又跑到茶水间猛灌一大杯水转移注意力。
做贼心虚,掩耳盗铃,好像眼睛看不见这东西就不存在一样。
唐秋水不是唯心主义,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架不住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教唆着:就帮滕怡静弄完证据。等她立案成功,你一定不会再插手了。
就这样,唐秋水一敲回车键,把证据定稿pdf给滕怡静发了过去。
好在滕怡静接收到,对她表示了感谢之后,有段时间都没再联系她,唐秋水暗暗松了一口气。
另一边,梁渠也没有闲着,他受冠圆街道办所托,抽空去了趟新北花苑居委会。
居委会办公室设在小区进门第二排单元楼中间,底层一楼,很不显眼,甚至有点突兀,就像是通畅规整的平面无端凹进去了一小块。
梁渠找了好半天才找到大门,走近也不容易。
周围的其他地方都整齐栽种着绿植,高一点的是山茶球,矮一点的是毛鹃。山茶艳红,热烈欲燃,浓得令人睁不开眼;毛鹃虽素,却也不顾一切地争先窜出,压倒繁枝密叶。红白相映,碧草如茵,缤纷如斯。
唯独这间办公室的大门口,杂草丛生,野蛮疯长,似乎很久未经修剪和打理。
两种截然的景观同时落入眼帘,给人一种很强的割裂感,就仿佛是硬把两篇风格迥异的文章缝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合撰作品。
梁渠有些弄不明白,到底是因为常年无人登门所以潦草至此,还是因为极难蹑足所以劝退一众人,又或许互为因果?
站着往里看,办公室的门窗紧闭,梁渠朝里面喊了声:“有人吗?”
片刻后,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给他开了门。
看到梁渠的第一眼,这人流露出的目光并不友善,就如同一个洁癖人士看到了落在洗手台上的灰尘那般,下意识地抗拒与嫌厌。
梁渠笑一下,礼貌开口:“您好,我找居委会刘主任。”
“我就是,你有什么事?”男人始终与梁渠保持着一个安全距离,很显然对他心存戒备。
不是第一次和居委会的人打交道了,梁渠大约能悉察他的心理,忙亮明身份:“我是冠圆街道办的法律顾问,来找您了解一下小区外面夜间施工的情况。”
听闻是街道那边的人,这位刘主任心上悬着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他态度骤变,上前给梁渠开道:“请进,您怎么称呼?”
“我姓梁。”
“梁……”
“律师。”
“梁律师。”
二人谈笑着进了门。
屋外残破不堪,里面也好不到哪儿去。逼仄的空间昏暗又潮湿,还没到梅雨天,已经有一股霉味。关键是连张多余的椅子都没有,梁渠只能一直站着。
刘主任有些许汗颜:“不好意思啊梁律师,这儿有点乱……”
梁渠笑容谦和,没当回事:“不要紧,我就简单问点事情,问完就走了。”
刘主任言语配合:“嗯,您问。”
“我来的时候看到小区门口的安民告示牌了,对面那条马路上确实有施工是吗?”
刘主任点头:“嗯,从四月下旬开始的。”说着他停顿了一下,找出手机里的一个视频,里面是一小段夜间施工的画面。点开外放,乱音炸耳如临重金属音乐会现场。
视频完整播完,他给梁渠详细介绍起这个项目工程。
这是个道路养护项目,启动于今年4月21号,故名曰421工程。施工单位是崇城二建集团,施工时间为每晚八点到第二天早六点。除了五一法定节假日停工了一天,其他时间都在施工无间断。因为施工地点离新北花苑很近,所以噪声扰民严重。
话及此处,刘主任心有余悸,“您是不知道,五月中旬的时候天天有业主来我这闹,成群结队的,我是怕了呀。刚刚看到您,我还以为又是……”
梁渠笑着指了指自己,接话:“暂时没有成为新北花苑业主的打算。”
刘主任“嗐”一下,继续说:“我听说有个女的都闹到街道那儿去了,正准备打官司呢!”
梁渠知道他说的是谁,但没有挑明,只问:“除了她,现在小区里面还有其他人提意见吗?”
“怎么没有,可不止一个两个,多呢。”这可说中刘主任的烦心事了,他秒变苦瓜脸,“现在不来办公室了,一个个地都在群里骂。我都不敢在群里说话,生怕他们把怨气发到我身上。有几个发言特别活跃的,您看看。”
说罢他打开折叠已久的微信群聊,递到梁渠眼前。
梁渠低头看去,大白天的群里也很热闹,群成员的对话消息跟接力赛跑似的一条条地跳出来。
简单扫了两眼,正欲收回视线,忽然间看到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昵称和头像。她身上似有引力,一出场就备受瞩目,像个红极一时的巨星。
梁渠的眉心很明显地紧了一下。
只一瞬,失眠,黑眼圈,冠圆路,流氓逻辑……往日对话里的关键词被迫在脑中复现。
梁渠的眼睛里有了细微的变化,又很快恢复如常。
他抬起头,朝刘主任无可挑剔地一笑:“我知道了,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