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提灯见诡(三十) 好可惜哦。
这一剑,洛乾风刺得果决又狠厉,他胸腔里满含天方城数万军民的仇恨,此时此刻终于有了宣泄的闸口。
此番仇恨绵延不绝,他根本无法控制住自己,鲜血飞溅在他眼前,染红了他的衣衫,也染红了他的眼睛。
何光明倒在地上,四肢躯干都被戳了血洞,汩汩的鲜血流淌在地上,很快便积聚成了一个小洼,普通人若是流这么多血、受这么重的伤,恐怕就算是不死也早就昏了过去。
然而何光明没有,不仅没有,他甚至在洛乾风停手后,迅速掏出符箓止住了身上的伤势,但取而代之的,是他迅速苍老的容颜。
此时此刻,他看着已经和老皇帝差不多了,须发皆白、浑身消瘦,像是透支了什么生命力一般。
洛乾风甩干剑上的鲜血,脸上带着厌恶:“原来,这才是你的真面目啊,丑陋、苍老、不堪,谭先生说得没错,你就是一条阴沟里自命不凡的臭虫!”
“你懂什么!你懂什么!”何光明胸膛剧烈起伏着,呼吸都带着急促的喘息,很明显他并不好受,甚至每一刻每一秒都带着激烈的疼痛。
明明,明明就差一点,他的计划就要成功了!
“你们,为什么要出现妨碍我!为什么!你们这种天之骄子,永远都不会懂普通人的努力!你们不过是——啊!”
洛乾风又一剑刺了下去,眼神都带着寒光:“你可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像你这种自私自利、不拿人命当回事的人,跟你讲再多话都是没用的,今日你需记得,杀你之人,是从天方城阴诡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杀我?你也配!”何光明狠狠吐了一口血出来,然而下一刻,一道剑光闪过,他的眼睛瞬间瞪大,顷刻间便没了声息。
洛乾风本来想要带着何光明与五皇子一起回天方城,让所有的百姓来制裁这两个恶徒,但何光明给他的感觉非常不好,他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所以他毫不犹豫就下了死手。
迟则生变,五皇子是个蠢人,翻不出什么水花,但何光明不同,此人极恶又手段卑劣,去天方城一路遥远,保不准会出什么岔子。
所以,死人才是最保险的,而且——
人死了,会变成鬼,他不信以何光明的扭曲,会直接去往生投胎!况且,像是这种渣滓,也配往生?!
果不其然,地上的一滩烂泥刚咽了气,空气中便凝结出了一团黑雾,须知这里可是皇宫,鬼魅不侵,这何光明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在死后能在皇宫原地化鬼!
并且,还是怨念戾气极强的恶鬼,那身上的鬼气,腾腾绕绕,骇得所有没有寸兵的人退到了大殿之内。
“你竟……不惧烈日?”
何光明变成了鬼,黑色的鬼气萦绕在他的周身,期间竟还夹杂着一丝金光,便是这丝金光,护着他的鬼魂不受烈日侵袭:“你以为杀我的肉身,我就不成活了吗?洛乾风,你是怪,看到这条金光了吗?哪怕是你怪,也近不得我——”
“有点意思,你居然把老皇帝身上的龙气偷过来藏在了自己的魂魄了,怎么做到的?”谭昭饶有兴致地托着下巴看了看,就在他忍不住伸手戳一戳的时候,何光明“唰——”地一下后退了十米。
它惊恐地发现,自己居然完全没有感知到此人的近身。
这种实力,实在有些过于恐怖了!鬼是人变的,人对未知永远是最恐惧的,谭昭出现得没头没尾,实力又深不可测,哪怕刚刚化鬼的何光明,此刻也不想多纠缠。
它可以白日行走,只要它离开躲得好,之后的事情,可以徐徐再图。
想到这里,它再不犹豫往外冲,可惜了,只要再给它一点时间,它就可以完全将老皇帝的龙气占为己有,到时候它就能做到取而代之,光复大楚江山。
何光明恨恨地仇视完这里的每一个人,刚要走,那把堪比恶魔般的声音又在它耳边响起:“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你——”
血红色的鬼眼里,倒映着谭昭俊朗不凡的脸:“偷窃可不是一个提倡的行为,我就说嘛,老皇帝看着确实病入膏肓,但远还没到短时间内两腿一蹬的地步,你想抢他的肉身啊?好可惜,居然被我发现了,那我只能帮帮可怜的皇帝老儿了。”
“你……你要做什么?”
谭昭一手覆起金光,快准狠地抓住了何光明魂魄里的那丝金光:“其实你不应该舍弃肉身的,我这个人从不杀人,但鬼嘛——”
他猛地一用力,那丝附着在何光明魂魄上的金光,就如同抽丝剥茧一般被谭昭粗暴地拉了出来,至于对鬼魂的伤害?抱歉,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夫呢:)。
谭昭扯着金光,满意地甩了甩:“完成,剥离手术非常成功。”
艹!这个人实在强得太过分了,在场哪怕是高阶玄师,此刻也不敢吱一声,更何况还是普通人了。
剥离了金光的何光明立刻变得不稳起来,焦灼的烈日对它而言,简直如同酷刑一般,然而旁边的恶魔,竟还用力量钳制它,叫它根本动弹不得。
一直等到它虚弱得魂魄都要不稳,才被一道禁锢的符箓打中,随手丢给了一旁的洛乾风。
“谢谢,也谢谢你的剑。”
洛乾风将手中的剑擦得干干净净,才双手递还给对方,不过此时谭昭手里有一道金光,另一只手是方才从何光明手里夺来的剑,他将手里的剑往虚空一扔,这才接过了青鳞剑。
也是一柄宝剑,好歹不走空吧。
只是这缕金光,谭昭难得有些犯了难,于是他问旁边的洛小将军:“你说,我要不要把这缕金光还给皇帝老儿?”
啊啊啊,你说悄悄话能不能小声一点,殿内的人都听到啦!老皇帝气得都快翻白眼了,但碍于此人刚才那威猛的实力,愣是一个屁都没敢放。
就,还挺识时务的,但那渴望的老眼神啊,隔着那么远都要垫脚尖了。
洛乾风一愣,没想到谭先生会问他这种问题:“如果我说不还,会不会显得我很卑劣,不顾全大局?”
虽然天方城血案,是何光明一手主导、借五皇子这柄杀人刀,但归根结底,还是老皇帝识人不明,最后还包庇罪魁祸首,洛乾风现下,根本提不起任何忠君为国的心思。
“当然不会,这是他应得的。”
谭昭抬头看了看朗朗乾坤,然后转头望向大殿里的老皇帝:“皇帝陛下,天方城一事已经真相大白,请问您可以给天方城军民以及洛小将军一个公道吗?”
老皇帝:我敢说不可以吗?我不敢啊!
刚好旁边就有秉笔太监,这道罪己诏下得又快又好,甚至有首辅润色笔墨,写得那叫一个荡气回肠,看到玉玺落下红印的那一刻,洛乾风眼里露出了无限的悲哀。
哪怕,哪怕此刻他讨回了这个公道,可是天方城的百姓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没有办法超度满城不甘的魂魄,所能做的,就是带着几个罪魁祸首一起沉沦在阴诡地狱里。
他身上的悲寂太明显了,只要是个人长了眼睛,就能看出来。
蒋识月与洛乾风自小一起长大,她太了解阿风哥哥了,这一刻她的心里空空荡荡,但眼泪却并没有落下来,她强撑着身体走到他面前,脸上扯出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微笑:“阿风哥哥,你要离开京城吗?”
洛乾风无声地点了点头,他眷恋地看着面前的女子:“嗯,我要去我该去的地方。”
“不能带我一起走吗?”
洛乾风笑着摇了摇头:“识月,我好不甘心,说好的等我有了军功,就回京娶你,可我已经不是人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很想笑着说分别,可越说鼻尖的酸意越重,最后说出的话,已经带着深重的鼻音。
其实蒋识月也隐隐约约意识到了,天方城的战报半年前她就看到了,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人活着走出来,但她不愿意相信,因为这样她至少有力气可以活下去,她告诉自己,阿风哥哥一定会回来的。
但现在,她不能再自欺欺人了,她的阿风哥哥回来了,却并不是完全回来。
蒋识月也不知自己哪来的勇气,竟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扑进了阿风哥哥的怀里,她不想让他这么难过:“你没有对不起我!不要道歉!你没有任何错!我喜欢的阿风哥哥,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蒋识月说完,体力不支地就要跪坐在地上,洛乾风哪里舍得叫她难受,立刻就回抱了她,这本不应该的,他喜欢的小姑娘还活着,应该有更美好的未来,可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根本拒绝不了识月。
想到这里,他眼中的悲哀愈发蔓延。
“洛乾风。”
“什么?”
“别想逃,你觉得你自己死了,但我不承认!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活着,你没有任何错,错的是别人,不要惩罚自己了。”蒋识月最后一句话,哭着说了出来,“阿风哥哥,你已经很苦了,不要再给自己施压了。”
第174章 提灯见诡(三一) 长久的沉默。
话说得容易,但做起来却非常难。
假如说,洛乾风是一个自私且没有担当的男儿,那么他或许此刻已经放下了心里的仇恨,可如果是这样,他也就不是洛乾风了。
也就不是蒋识月喜欢了这么多年的阿风哥哥了。
而正是因为知道他的品性,她才一定要说出口,说她任性也好,说她奢望也罢,她只是不想让心爱之人独自承受这份悲苦。
“识月……”洛乾风张了张嘴巴,嘴巴里全是苦涩,其实怪的味觉很淡,也并不需要进食,但此时此刻的苦涩,却叫他忍耐力极佳的他都忍不住皱缩了表情,“你我,到底生死不同路。”
蒋识月当即抬头,目光灼灼:“可我,也快死了。”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非常不好了,若不是刚才那位先生的帮助,她恐怕连走路都走不动。
“怎么会?”洛乾风不会医术,求救般的眼神看向谭昭,见人微微点了点头,眼神中有些悲悯,他就明白了。
“所以,带我走吧,好不好?我不想留在京中了。”家里那边,有两位兄长照顾着,蒋识月不想再回去了,蒋家是书香世家,族中长老都带着前朝的古板,她若是回去,父母兄长势必要为了她与族中抗争,实没必要。
洛乾风将人小心地抱起来,他此刻才发现她变得好轻,几乎就只剩下一把骨头了:“好,我带你离开。”
他说完,抬头歉意地对谭昭说:“这丝金光,便交由先生处置吧,我相信先生的为人。”
谭昭将手中的金光在掌心绕了两圈,半晌点了点头:“好。”
洛乾风就一路放着五皇子这个风筝,抱着蒋识月一步步离开了皇城,这一次,无人敢拦他,也无人可阻他。
邓绘碰了碰好友的肩膀,努了努嘴:“你准备怎么收场?咱们闹得会不会太大了一点?”
真的,渡劫都没这么声势浩大啊兄弟!
“有吗?小场面啦。”谭昭耸了耸肩,“至于怎么收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呗。”
什么?这人要带着天子的真龙之气跑了?
这不好吧,大家其实都不想出这个头,因为这人的嘴巴实在太厉害了,可这是大魏的天子之气啊,哪呆在别人身上啊!
众位老臣咬了咬牙,干脆豁出去了老脸:“还请义士,将金光还于陛下。”
哎,这才对嘛,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模样,谭昭挥了挥手:“你们说这个?可是洛小将军并不愿意看着它回到主人的身上,所以……”
“这……”
“再者,天方城数万百姓因五皇子而亡,一座城池沦为空城,恐怕数年内都不会再有生息,但若是有了这丝金光,天方城或恐有一丝转机。”谭昭看向所有人,当然也包括老皇帝,“这丝金光,说实话已是风中残烛,且经历过被恶鬼吞噬,难保它上面附着了鬼气,若它回归,往好了想,陛下还能苟延数月,但倘若天不假年,它或许会成为压倒房屋的最后一根木头。”
“其实于我而言,我倒是无所谓,既然不愿意叫我带走,那好吧,我……”
众人一看他要放手,立刻惊呼:“别别别!还请三思啊。”
谭昭见此,当即露出一副无奈的神情:“那你们商量一下吧,不过不能叫我等太久,天色要黑了,我等着出宫去吃回春巷子里的鸡汁小馄饨呢。”
……他们这边头脑风暴,你都考虑好晚饭吃什么了?!这合理吗?!
邓绘第一次近距离看古代皇宫和顾命大臣,说实话,这逼格有点低啊,他本来还以为非常威严庄重的,谁知道讨论起来,也跟菜市场吵架没有任何分别。
“你什么时候打听到回春巷子里的鸡汁小馄饨的?我怎么不知道?”
“就大街上有人说的,连兵马司的头头一周都要去三次,那肯定味道不错吧?”
邓绘有些无语:“……所以,你就一边想着鸡汁小馄饨,一边猜到了幕后真凶?”
谭昭抬了抬眉:“不行吗?”
行,你可太行了,邓绘有些看不过他:“既然你这么行,怎么不把蒋识月救活?我记得你医术不错来着。”
“我也想救啊,但她没有生志,除非洛乾风给她活下去的动力,不然我哪怕再神仙,也救不了她。”
说得也是,药救不死病,佛渡有缘人。
这一剑,洛乾风刺得果决又狠厉,他胸腔里满含天方城数万军民的仇恨,此时此刻终于有了宣泄的闸口。
此番仇恨绵延不绝,他根本无法控制住自己,鲜血飞溅在他眼前,染红了他的衣衫,也染红了他的眼睛。
何光明倒在地上,四肢躯干都被戳了血洞,汩汩的鲜血流淌在地上,很快便积聚成了一个小洼,普通人若是流这么多血、受这么重的伤,恐怕就算是不死也早就昏了过去。
然而何光明没有,不仅没有,他甚至在洛乾风停手后,迅速掏出符箓止住了身上的伤势,但取而代之的,是他迅速苍老的容颜。
此时此刻,他看着已经和老皇帝差不多了,须发皆白、浑身消瘦,像是透支了什么生命力一般。
洛乾风甩干剑上的鲜血,脸上带着厌恶:“原来,这才是你的真面目啊,丑陋、苍老、不堪,谭先生说得没错,你就是一条阴沟里自命不凡的臭虫!”
“你懂什么!你懂什么!”何光明胸膛剧烈起伏着,呼吸都带着急促的喘息,很明显他并不好受,甚至每一刻每一秒都带着激烈的疼痛。
明明,明明就差一点,他的计划就要成功了!
“你们,为什么要出现妨碍我!为什么!你们这种天之骄子,永远都不会懂普通人的努力!你们不过是——啊!”
洛乾风又一剑刺了下去,眼神都带着寒光:“你可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像你这种自私自利、不拿人命当回事的人,跟你讲再多话都是没用的,今日你需记得,杀你之人,是从天方城阴诡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杀我?你也配!”何光明狠狠吐了一口血出来,然而下一刻,一道剑光闪过,他的眼睛瞬间瞪大,顷刻间便没了声息。
洛乾风本来想要带着何光明与五皇子一起回天方城,让所有的百姓来制裁这两个恶徒,但何光明给他的感觉非常不好,他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所以他毫不犹豫就下了死手。
迟则生变,五皇子是个蠢人,翻不出什么水花,但何光明不同,此人极恶又手段卑劣,去天方城一路遥远,保不准会出什么岔子。
所以,死人才是最保险的,而且——
人死了,会变成鬼,他不信以何光明的扭曲,会直接去往生投胎!况且,像是这种渣滓,也配往生?!
果不其然,地上的一滩烂泥刚咽了气,空气中便凝结出了一团黑雾,须知这里可是皇宫,鬼魅不侵,这何光明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在死后能在皇宫原地化鬼!
并且,还是怨念戾气极强的恶鬼,那身上的鬼气,腾腾绕绕,骇得所有没有寸兵的人退到了大殿之内。
“你竟……不惧烈日?”
何光明变成了鬼,黑色的鬼气萦绕在他的周身,期间竟还夹杂着一丝金光,便是这丝金光,护着他的鬼魂不受烈日侵袭:“你以为杀我的肉身,我就不成活了吗?洛乾风,你是怪,看到这条金光了吗?哪怕是你怪,也近不得我——”
“有点意思,你居然把老皇帝身上的龙气偷过来藏在了自己的魂魄了,怎么做到的?”谭昭饶有兴致地托着下巴看了看,就在他忍不住伸手戳一戳的时候,何光明“唰——”地一下后退了十米。
它惊恐地发现,自己居然完全没有感知到此人的近身。
这种实力,实在有些过于恐怖了!鬼是人变的,人对未知永远是最恐惧的,谭昭出现得没头没尾,实力又深不可测,哪怕刚刚化鬼的何光明,此刻也不想多纠缠。
它可以白日行走,只要它离开躲得好,之后的事情,可以徐徐再图。
想到这里,它再不犹豫往外冲,可惜了,只要再给它一点时间,它就可以完全将老皇帝的龙气占为己有,到时候它就能做到取而代之,光复大楚江山。
何光明恨恨地仇视完这里的每一个人,刚要走,那把堪比恶魔般的声音又在它耳边响起:“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你——”
血红色的鬼眼里,倒映着谭昭俊朗不凡的脸:“偷窃可不是一个提倡的行为,我就说嘛,老皇帝看着确实病入膏肓,但远还没到短时间内两腿一蹬的地步,你想抢他的肉身啊?好可惜,居然被我发现了,那我只能帮帮可怜的皇帝老儿了。”
“你……你要做什么?”
谭昭一手覆起金光,快准狠地抓住了何光明魂魄里的那丝金光:“其实你不应该舍弃肉身的,我这个人从不杀人,但鬼嘛——”
他猛地一用力,那丝附着在何光明魂魄上的金光,就如同抽丝剥茧一般被谭昭粗暴地拉了出来,至于对鬼魂的伤害?抱歉,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夫呢:)。
谭昭扯着金光,满意地甩了甩:“完成,剥离手术非常成功。”
艹!这个人实在强得太过分了,在场哪怕是高阶玄师,此刻也不敢吱一声,更何况还是普通人了。
剥离了金光的何光明立刻变得不稳起来,焦灼的烈日对它而言,简直如同酷刑一般,然而旁边的恶魔,竟还用力量钳制它,叫它根本动弹不得。
一直等到它虚弱得魂魄都要不稳,才被一道禁锢的符箓打中,随手丢给了一旁的洛乾风。
“谢谢,也谢谢你的剑。”
洛乾风将手中的剑擦得干干净净,才双手递还给对方,不过此时谭昭手里有一道金光,另一只手是方才从何光明手里夺来的剑,他将手里的剑往虚空一扔,这才接过了青鳞剑。
也是一柄宝剑,好歹不走空吧。
只是这缕金光,谭昭难得有些犯了难,于是他问旁边的洛小将军:“你说,我要不要把这缕金光还给皇帝老儿?”
啊啊啊,你说悄悄话能不能小声一点,殿内的人都听到啦!老皇帝气得都快翻白眼了,但碍于此人刚才那威猛的实力,愣是一个屁都没敢放。
就,还挺识时务的,但那渴望的老眼神啊,隔着那么远都要垫脚尖了。
洛乾风一愣,没想到谭先生会问他这种问题:“如果我说不还,会不会显得我很卑劣,不顾全大局?”
虽然天方城血案,是何光明一手主导、借五皇子这柄杀人刀,但归根结底,还是老皇帝识人不明,最后还包庇罪魁祸首,洛乾风现下,根本提不起任何忠君为国的心思。
“当然不会,这是他应得的。”
谭昭抬头看了看朗朗乾坤,然后转头望向大殿里的老皇帝:“皇帝陛下,天方城一事已经真相大白,请问您可以给天方城军民以及洛小将军一个公道吗?”
老皇帝:我敢说不可以吗?我不敢啊!
刚好旁边就有秉笔太监,这道罪己诏下得又快又好,甚至有首辅润色笔墨,写得那叫一个荡气回肠,看到玉玺落下红印的那一刻,洛乾风眼里露出了无限的悲哀。
哪怕,哪怕此刻他讨回了这个公道,可是天方城的百姓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没有办法超度满城不甘的魂魄,所能做的,就是带着几个罪魁祸首一起沉沦在阴诡地狱里。
他身上的悲寂太明显了,只要是个人长了眼睛,就能看出来。
蒋识月与洛乾风自小一起长大,她太了解阿风哥哥了,这一刻她的心里空空荡荡,但眼泪却并没有落下来,她强撑着身体走到他面前,脸上扯出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微笑:“阿风哥哥,你要离开京城吗?”
洛乾风无声地点了点头,他眷恋地看着面前的女子:“嗯,我要去我该去的地方。”
“不能带我一起走吗?”
洛乾风笑着摇了摇头:“识月,我好不甘心,说好的等我有了军功,就回京娶你,可我已经不是人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很想笑着说分别,可越说鼻尖的酸意越重,最后说出的话,已经带着深重的鼻音。
其实蒋识月也隐隐约约意识到了,天方城的战报半年前她就看到了,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人活着走出来,但她不愿意相信,因为这样她至少有力气可以活下去,她告诉自己,阿风哥哥一定会回来的。
但现在,她不能再自欺欺人了,她的阿风哥哥回来了,却并不是完全回来。
蒋识月也不知自己哪来的勇气,竟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扑进了阿风哥哥的怀里,她不想让他这么难过:“你没有对不起我!不要道歉!你没有任何错!我喜欢的阿风哥哥,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蒋识月说完,体力不支地就要跪坐在地上,洛乾风哪里舍得叫她难受,立刻就回抱了她,这本不应该的,他喜欢的小姑娘还活着,应该有更美好的未来,可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根本拒绝不了识月。
想到这里,他眼中的悲哀愈发蔓延。
“洛乾风。”
“什么?”
“别想逃,你觉得你自己死了,但我不承认!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活着,你没有任何错,错的是别人,不要惩罚自己了。”蒋识月最后一句话,哭着说了出来,“阿风哥哥,你已经很苦了,不要再给自己施压了。”
第174章 提灯见诡(三一) 长久的沉默。
话说得容易,但做起来却非常难。
假如说,洛乾风是一个自私且没有担当的男儿,那么他或许此刻已经放下了心里的仇恨,可如果是这样,他也就不是洛乾风了。
也就不是蒋识月喜欢了这么多年的阿风哥哥了。
而正是因为知道他的品性,她才一定要说出口,说她任性也好,说她奢望也罢,她只是不想让心爱之人独自承受这份悲苦。
“识月……”洛乾风张了张嘴巴,嘴巴里全是苦涩,其实怪的味觉很淡,也并不需要进食,但此时此刻的苦涩,却叫他忍耐力极佳的他都忍不住皱缩了表情,“你我,到底生死不同路。”
蒋识月当即抬头,目光灼灼:“可我,也快死了。”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非常不好了,若不是刚才那位先生的帮助,她恐怕连走路都走不动。
“怎么会?”洛乾风不会医术,求救般的眼神看向谭昭,见人微微点了点头,眼神中有些悲悯,他就明白了。
“所以,带我走吧,好不好?我不想留在京中了。”家里那边,有两位兄长照顾着,蒋识月不想再回去了,蒋家是书香世家,族中长老都带着前朝的古板,她若是回去,父母兄长势必要为了她与族中抗争,实没必要。
洛乾风将人小心地抱起来,他此刻才发现她变得好轻,几乎就只剩下一把骨头了:“好,我带你离开。”
他说完,抬头歉意地对谭昭说:“这丝金光,便交由先生处置吧,我相信先生的为人。”
谭昭将手中的金光在掌心绕了两圈,半晌点了点头:“好。”
洛乾风就一路放着五皇子这个风筝,抱着蒋识月一步步离开了皇城,这一次,无人敢拦他,也无人可阻他。
邓绘碰了碰好友的肩膀,努了努嘴:“你准备怎么收场?咱们闹得会不会太大了一点?”
真的,渡劫都没这么声势浩大啊兄弟!
“有吗?小场面啦。”谭昭耸了耸肩,“至于怎么收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呗。”
什么?这人要带着天子的真龙之气跑了?
这不好吧,大家其实都不想出这个头,因为这人的嘴巴实在太厉害了,可这是大魏的天子之气啊,哪呆在别人身上啊!
众位老臣咬了咬牙,干脆豁出去了老脸:“还请义士,将金光还于陛下。”
哎,这才对嘛,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模样,谭昭挥了挥手:“你们说这个?可是洛小将军并不愿意看着它回到主人的身上,所以……”
“这……”
“再者,天方城数万百姓因五皇子而亡,一座城池沦为空城,恐怕数年内都不会再有生息,但若是有了这丝金光,天方城或恐有一丝转机。”谭昭看向所有人,当然也包括老皇帝,“这丝金光,说实话已是风中残烛,且经历过被恶鬼吞噬,难保它上面附着了鬼气,若它回归,往好了想,陛下还能苟延数月,但倘若天不假年,它或许会成为压倒房屋的最后一根木头。”
“其实于我而言,我倒是无所谓,既然不愿意叫我带走,那好吧,我……”
众人一看他要放手,立刻惊呼:“别别别!还请三思啊。”
谭昭见此,当即露出一副无奈的神情:“那你们商量一下吧,不过不能叫我等太久,天色要黑了,我等着出宫去吃回春巷子里的鸡汁小馄饨呢。”
……他们这边头脑风暴,你都考虑好晚饭吃什么了?!这合理吗?!
邓绘第一次近距离看古代皇宫和顾命大臣,说实话,这逼格有点低啊,他本来还以为非常威严庄重的,谁知道讨论起来,也跟菜市场吵架没有任何分别。
“你什么时候打听到回春巷子里的鸡汁小馄饨的?我怎么不知道?”
“就大街上有人说的,连兵马司的头头一周都要去三次,那肯定味道不错吧?”
邓绘有些无语:“……所以,你就一边想着鸡汁小馄饨,一边猜到了幕后真凶?”
谭昭抬了抬眉:“不行吗?”
行,你可太行了,邓绘有些看不过他:“既然你这么行,怎么不把蒋识月救活?我记得你医术不错来着。”
“我也想救啊,但她没有生志,除非洛乾风给她活下去的动力,不然我哪怕再神仙,也救不了她。”
说得也是,药救不死病,佛渡有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