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天气依旧反常,十二月初应该还不是太冷,但这年一踏入十二月,气温就骤降,直下至十度左右,在中国内地或是其他地方,摄氏十度算不上是什么寒温,但对于天气和暖的香港而言,这已是与洪水猛兽相差不远的低温了。
林春系上一条围巾,穿上两件毛衣,外罩一件白色中长大衣便出门。林春的学校很奇怪,冬季制服中有一种叫「校褸」的玩意,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大衣而已,长至臀部的一半左右,号称是很能保暖的,可实际上这校褸很薄,十五六度时穿,还可以保暖,但如果是在十二度以下的温度,这校褸形同垃圾,丝毫不能保暖。
因此,每当气温低于十二度,或者天文台发出「寒冷天气警告」,学生就可以穿一般的大衣回校,但顏色必须是黑色、白色或深蓝色,而且必须是净色大衣,不得有任何花款。
林春记得,在中五时,陈秋穿过一件颇为夸张的大衣回校,大衣倒是净黑色的,不过系了一顶帽,帽缘镶了金银混杂的一圈柔毛,在阳光底下会发光,就像金羊毛一般闪亮。
为此,训导主任曾警告过陈秋,陈秋那时一脸不屑地以谦卑而讽刺的口吻回答:「阿sir,你之前常说我校服发饰违规,小人我这一次仔仔细细看过校规的每一行字,才敢穿这大衣回来的。校规上面只是说『学生须穿净色大衣回校』,但没有说不能穿连帽子的大衣回来,更加没有说帽边不能够有羊毛。你不要『屈我』(註一),阿sir,我一向是守校规的好学生!」
陈秋总有本事令老师表现出一副为之气结的样子,想起那个平常「英明神武」的训导主任,当天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林春就想笑。一扯动脸皮,便感到脸一阵乾硬,唇上也好像凝结了一层硬皮,他才想起刚才赶着出门,忘了先涂些润肤膏和润唇膏,幸好润唇膏他是长期放进书包。一到冬天,林春的皮肤就会变得非常乾,所以不得不涂点滋润的东西,只是他绝不会在同学面前涂,总觉得男生涂唇膏有点古怪,然而他又切实地需要润唇膏。
上到课室,陈秋还未回来,戴志大刺刺的坐在林春的位子,跟一堆男生间聊。那些男生见林春回来,便作鸟兽散,他们都有点怕这个不苟言笑、成绩骄人的书獃子,唯独是戴志免疫,仍旧霸着林春的位,跟他夸张地挥手说嗨。
「哦。」林春朝他点点头,静静放下书包,先坐在陈秋的位子。戴志好像每一天都过得很快活,这天也一脸阳光笑容地跟林春说无聊话,可他突然收起笑容,出其不意地伸手摸了摸林春的脸,语带惊异地说:「书kai子,你搞什么?你是蛇吗?脸上脱皮脱得很严重!鼻头乾得结了一层层皮,两边脸就冷得通红一片,看起来很糟糕!」
「没办法,我忘了先涂点东西才回来,之前连唇皮都冻硬了。」其实不用戴志说,林春也感觉到整张脸都不舒服,一牵动脸上的皮肉就一阵紧绷,摸起来粗糙得像沙纸。戴志一脸凝重地想了想,又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一下,然后回自己的位子拿了一个小瓶,便拉林春出走廊、直入厕所。
「诺,不要说我不关照兄弟!这瓶鬼东西是我老妈子前天买回来,硬塞给我的。她说我天气冷、皮肤就乾燥,说什么也要逼我用这女人货,不过我偷偷用了几次,发现效果还不错的。这里人少,你就往脸上抹一些才出去吧。动作快点!不然被其他男的进来,见到我们用女人货,那我一世英名就丧于你手中!」戴志彷彿对林春晓以大义般的,一脸正经又压低声音。
「谢了,戴志伟。」林春心中挺欣赏戴志的。他既可以和班上的男生打成一片,但面对着他和陈秋这类边缘人,又不会以轻视或嘲笑的态度对待他们,总是拿出一片诚心,知道他们有麻烦的时候又常挺身而出,过后也不会想到报酬。但这个性落在社会上,註定是要吃亏的。
林春一边想着,一边扭开瓶盖,挖了一坨白色的润肤霜往脸上涂。难怪女人总是将护肤品奉若神明,林春在脸上薄薄涂了一层,原来脱皮脱得「一脸风霜」的他,立时「回春」,那些小块的白皮消去,加上林春两边脸给冻得通红,涂了乳霜之后,脸色比平常还要好。
戴志坚持将那一小瓶乳霜送给林春,说:「这东西我家里超多的!我老妈子用,妹子又用,老头子常骂我妈和我妹,说她俩把他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都进贡给那吸血鬼化妆品牌,我老妈子总是当他说的话是耳边风啦。」
林春这才知道戴志原来有个妹子,不过他也没有深究下去,只是大方地接受了戴志的礼物,袋在裤袋,和戴志走回课室。一入课室就见到陈秋,他还是穿那件连帽子的黑大衣,帽缘金银夹杂的羊毛依然耀眼得很。
「你们怎么一起进来的?真少有,戴志伟,你跟书kai子的感情变好了啊。」陈秋半开玩笑的说,他只有在跟林春单独并处时,才会叫林春做「莲蓉月」,就是不想让戴志知道「莲蓉月」这有趣的花名。
「没有啦,是去办一些事而已,咳咳咳。」戴志含糊地答,造作地乾咳几声,又用力往林春的背拍几下,暗示叫他不要将乳霜的事说出来。林春本人是觉得没所谓,但戴志似乎十分的不愿意被人知道他用过所谓的「女人货」。所以林春也默不作声地坐下来,稍侧过头回避陈秋好奇的目光。
「办什么事来着?」
「嗯……那个……啊,对了,书kai子一早回来说很无聊,就和我一起将学生手册还给田径队的几个学弟妹。那几个懒惰鬼,之前几次缺席田径练习,『狒狒强』一时气起来就收了那几个人的手册,给他们每人记了一个缺点,之后叫我将手册发还给他们。」狒狒强是田径队的负责老师,是一个四肢发达的巨人,平时教体育和数学,因为本名叫「德强」,平时的形貌举止又似猿猴,后来就被学生私下改了个花名叫「狒狒强」。
不精明又傻气的人说起谎来,就一脸不自在的样子,结巴不特只,眼球还往左上方转。陈秋瞇起秀丽的眼睛,专注地盯着若无其事的林春的侧脸,伸着长腿踢他的椅脚,林春轻皱着眉迎上陈秋的视线,对于陈秋没来由的挑衅感到莫名其妙。戴志彷彿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忽然一副发现新大陆的样子,执起林春的围巾,双眼发光地讚叹:「我刚才都没发现,书kai子你的围巾很漂亮。」
林春的围巾很独特,前端至中段是纯黑色,中段至末端则是纯白色,而围巾的中央则由前端至末端都织有一道大扭绳花纹,前后两端各束上一串串黑白夹杂的流苏,看起来有一种华丽感。林春不甚热情地把玩着流苏,说:「是我妈给我织的。前几天,天文台说天气会转冷,我妈说我连一条像样的毛巾也没有,就给我买来毛线,在三天之内织了这一条围巾,昨天才完工。」
「原来如此!啊,借来戴一下可以吗,我会小心,不会弄脏的。」戴志对林春的毛巾似乎爱不惜手,他的母亲不擅于编织,至于妹妹则是寧愿织围巾给男友,也不会给老哥织。
「随便你。」林春说着就脱下围巾,伸手递给戴志,谁知陈秋突兀地站起来、倾身向前抓住了围巾的一端,戴志呆了,陈秋自己也愣住了,他倒不觉得林春的围巾有多好看,只是一想到戴志伟那小子要碰林春的东西,就想要截住戴志。
倒是戴志机灵,说了几句混帐话打圆场:「吶,书kai子,你看你妈的编织工夫有多厉害,连我们用惯名牌子的大少爷都急急出手!好好,我戴志伟一向重情义,所谓『情——与——义……值——千——金……刀山去……地狱去……』(註二),啊,后面的我忘了,总之我就先让秋秋了!」
林春有点疑惑地望瞭望陈秋,他疑心陈秋是不是冷病了,由刚才就做出很多反常的行为,例如是踢他的椅子、无缘无故生他的气,所以他将围巾递给陈秋,说:「给你用。我不冷,身子暖了才还给我。手织的围巾比机器织出来的,要温暖得多,试一试就知道了。」
陈秋将围巾圈上脖子,也许是因为毛线沾上林春的体温,那松软的围巾贴上陈秋的脖子,就像发热器般发着暖烘烘的热度,陈秋紧紧握住围巾的流苏。
戴志看陈秋静下来,也认为他生病了,拍拍陈秋的肩说:「你多歇着点吧。」上课鐘响了,戴志回自己的位子拎地理书,往地理室上课。陈秋拿着世史书,坐到林春身旁,小声对他说:「今天来我家,给你上课。」
註一:「屈我」,意即「诬衊我」,广东话也讲「老屈」,大致有诬衊别人的意思。
註二:「情与义,值千金」,是模仿电影《食神》中莫文蔚的唱腔。
林春系上一条围巾,穿上两件毛衣,外罩一件白色中长大衣便出门。林春的学校很奇怪,冬季制服中有一种叫「校褸」的玩意,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大衣而已,长至臀部的一半左右,号称是很能保暖的,可实际上这校褸很薄,十五六度时穿,还可以保暖,但如果是在十二度以下的温度,这校褸形同垃圾,丝毫不能保暖。
因此,每当气温低于十二度,或者天文台发出「寒冷天气警告」,学生就可以穿一般的大衣回校,但顏色必须是黑色、白色或深蓝色,而且必须是净色大衣,不得有任何花款。
林春记得,在中五时,陈秋穿过一件颇为夸张的大衣回校,大衣倒是净黑色的,不过系了一顶帽,帽缘镶了金银混杂的一圈柔毛,在阳光底下会发光,就像金羊毛一般闪亮。
为此,训导主任曾警告过陈秋,陈秋那时一脸不屑地以谦卑而讽刺的口吻回答:「阿sir,你之前常说我校服发饰违规,小人我这一次仔仔细细看过校规的每一行字,才敢穿这大衣回来的。校规上面只是说『学生须穿净色大衣回校』,但没有说不能穿连帽子的大衣回来,更加没有说帽边不能够有羊毛。你不要『屈我』(註一),阿sir,我一向是守校规的好学生!」
陈秋总有本事令老师表现出一副为之气结的样子,想起那个平常「英明神武」的训导主任,当天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林春就想笑。一扯动脸皮,便感到脸一阵乾硬,唇上也好像凝结了一层硬皮,他才想起刚才赶着出门,忘了先涂些润肤膏和润唇膏,幸好润唇膏他是长期放进书包。一到冬天,林春的皮肤就会变得非常乾,所以不得不涂点滋润的东西,只是他绝不会在同学面前涂,总觉得男生涂唇膏有点古怪,然而他又切实地需要润唇膏。
上到课室,陈秋还未回来,戴志大刺刺的坐在林春的位子,跟一堆男生间聊。那些男生见林春回来,便作鸟兽散,他们都有点怕这个不苟言笑、成绩骄人的书獃子,唯独是戴志免疫,仍旧霸着林春的位,跟他夸张地挥手说嗨。
「哦。」林春朝他点点头,静静放下书包,先坐在陈秋的位子。戴志好像每一天都过得很快活,这天也一脸阳光笑容地跟林春说无聊话,可他突然收起笑容,出其不意地伸手摸了摸林春的脸,语带惊异地说:「书kai子,你搞什么?你是蛇吗?脸上脱皮脱得很严重!鼻头乾得结了一层层皮,两边脸就冷得通红一片,看起来很糟糕!」
「没办法,我忘了先涂点东西才回来,之前连唇皮都冻硬了。」其实不用戴志说,林春也感觉到整张脸都不舒服,一牵动脸上的皮肉就一阵紧绷,摸起来粗糙得像沙纸。戴志一脸凝重地想了想,又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一下,然后回自己的位子拿了一个小瓶,便拉林春出走廊、直入厕所。
「诺,不要说我不关照兄弟!这瓶鬼东西是我老妈子前天买回来,硬塞给我的。她说我天气冷、皮肤就乾燥,说什么也要逼我用这女人货,不过我偷偷用了几次,发现效果还不错的。这里人少,你就往脸上抹一些才出去吧。动作快点!不然被其他男的进来,见到我们用女人货,那我一世英名就丧于你手中!」戴志彷彿对林春晓以大义般的,一脸正经又压低声音。
「谢了,戴志伟。」林春心中挺欣赏戴志的。他既可以和班上的男生打成一片,但面对着他和陈秋这类边缘人,又不会以轻视或嘲笑的态度对待他们,总是拿出一片诚心,知道他们有麻烦的时候又常挺身而出,过后也不会想到报酬。但这个性落在社会上,註定是要吃亏的。
林春一边想着,一边扭开瓶盖,挖了一坨白色的润肤霜往脸上涂。难怪女人总是将护肤品奉若神明,林春在脸上薄薄涂了一层,原来脱皮脱得「一脸风霜」的他,立时「回春」,那些小块的白皮消去,加上林春两边脸给冻得通红,涂了乳霜之后,脸色比平常还要好。
戴志坚持将那一小瓶乳霜送给林春,说:「这东西我家里超多的!我老妈子用,妹子又用,老头子常骂我妈和我妹,说她俩把他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都进贡给那吸血鬼化妆品牌,我老妈子总是当他说的话是耳边风啦。」
林春这才知道戴志原来有个妹子,不过他也没有深究下去,只是大方地接受了戴志的礼物,袋在裤袋,和戴志走回课室。一入课室就见到陈秋,他还是穿那件连帽子的黑大衣,帽缘金银夹杂的羊毛依然耀眼得很。
「你们怎么一起进来的?真少有,戴志伟,你跟书kai子的感情变好了啊。」陈秋半开玩笑的说,他只有在跟林春单独并处时,才会叫林春做「莲蓉月」,就是不想让戴志知道「莲蓉月」这有趣的花名。
「没有啦,是去办一些事而已,咳咳咳。」戴志含糊地答,造作地乾咳几声,又用力往林春的背拍几下,暗示叫他不要将乳霜的事说出来。林春本人是觉得没所谓,但戴志似乎十分的不愿意被人知道他用过所谓的「女人货」。所以林春也默不作声地坐下来,稍侧过头回避陈秋好奇的目光。
「办什么事来着?」
「嗯……那个……啊,对了,书kai子一早回来说很无聊,就和我一起将学生手册还给田径队的几个学弟妹。那几个懒惰鬼,之前几次缺席田径练习,『狒狒强』一时气起来就收了那几个人的手册,给他们每人记了一个缺点,之后叫我将手册发还给他们。」狒狒强是田径队的负责老师,是一个四肢发达的巨人,平时教体育和数学,因为本名叫「德强」,平时的形貌举止又似猿猴,后来就被学生私下改了个花名叫「狒狒强」。
不精明又傻气的人说起谎来,就一脸不自在的样子,结巴不特只,眼球还往左上方转。陈秋瞇起秀丽的眼睛,专注地盯着若无其事的林春的侧脸,伸着长腿踢他的椅脚,林春轻皱着眉迎上陈秋的视线,对于陈秋没来由的挑衅感到莫名其妙。戴志彷彿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忽然一副发现新大陆的样子,执起林春的围巾,双眼发光地讚叹:「我刚才都没发现,书kai子你的围巾很漂亮。」
林春的围巾很独特,前端至中段是纯黑色,中段至末端则是纯白色,而围巾的中央则由前端至末端都织有一道大扭绳花纹,前后两端各束上一串串黑白夹杂的流苏,看起来有一种华丽感。林春不甚热情地把玩着流苏,说:「是我妈给我织的。前几天,天文台说天气会转冷,我妈说我连一条像样的毛巾也没有,就给我买来毛线,在三天之内织了这一条围巾,昨天才完工。」
「原来如此!啊,借来戴一下可以吗,我会小心,不会弄脏的。」戴志对林春的毛巾似乎爱不惜手,他的母亲不擅于编织,至于妹妹则是寧愿织围巾给男友,也不会给老哥织。
「随便你。」林春说着就脱下围巾,伸手递给戴志,谁知陈秋突兀地站起来、倾身向前抓住了围巾的一端,戴志呆了,陈秋自己也愣住了,他倒不觉得林春的围巾有多好看,只是一想到戴志伟那小子要碰林春的东西,就想要截住戴志。
倒是戴志机灵,说了几句混帐话打圆场:「吶,书kai子,你看你妈的编织工夫有多厉害,连我们用惯名牌子的大少爷都急急出手!好好,我戴志伟一向重情义,所谓『情——与——义……值——千——金……刀山去……地狱去……』(註二),啊,后面的我忘了,总之我就先让秋秋了!」
林春有点疑惑地望瞭望陈秋,他疑心陈秋是不是冷病了,由刚才就做出很多反常的行为,例如是踢他的椅子、无缘无故生他的气,所以他将围巾递给陈秋,说:「给你用。我不冷,身子暖了才还给我。手织的围巾比机器织出来的,要温暖得多,试一试就知道了。」
陈秋将围巾圈上脖子,也许是因为毛线沾上林春的体温,那松软的围巾贴上陈秋的脖子,就像发热器般发着暖烘烘的热度,陈秋紧紧握住围巾的流苏。
戴志看陈秋静下来,也认为他生病了,拍拍陈秋的肩说:「你多歇着点吧。」上课鐘响了,戴志回自己的位子拎地理书,往地理室上课。陈秋拿着世史书,坐到林春身旁,小声对他说:「今天来我家,给你上课。」
註一:「屈我」,意即「诬衊我」,广东话也讲「老屈」,大致有诬衊别人的意思。
註二:「情与义,值千金」,是模仿电影《食神》中莫文蔚的唱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