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家三兄弟之軼事》
    第45章
    人与人之间一旦建筑了屏障,互相瞧不起对方,那么就很难再去容纳。
    比如一开始就认定对方是个无良医生,禁錮病人的人身自由。
    又比如觉得对方是个乳臭未乾的小鬼头,小小的失声也要哭丧着脸找哥哥。
    很难得地,南门望和石家兄妹的关係是在南门家主厨下的清蒸鱼、白切鸡配特製葱油、杂菜锅和酥皮奶油蘑菇汤当中变好的。
    「好吃,太好吃了,比石芳煮的烂东西好想吃多了!真是人不可以貌相,你根本不是富家少爷嘛!」
    「嗯,要是谁娶到你真是三生修到的福气啦!」
    「对!福气!」
    「还贤良淑德!」
    「对!这小子真是贤良淑德!」
    这些词语根本不应该用在男性身上,这对兄妹的国文甚差。南门望虽是如此思考,遗憾的是吃饭时左手捧着饭碗,右手握着筷子,纸和笔都不在饭桌上,他无法反驳。
    故且把这些话当成讚美也不错吧……
    见到别人对自己煮的饭菜如此赏识,吃的份量还比自家兄弟多,南门望倒也有几分满足感。
    饭后喝了石俊泡製的两碗中药,一碗是医疗失声的,另一碗是调理身体用的活血养生汤,味道还过得去,没有副作用。
    由于是星期日,南门望用电邮向大哥简单交待一句「我去了朋友家,这几天不回家了,你自己煮饭吧」之后,石家兄妹便带他到镇上买东西──诸如牙刷、衣服,以及沟通工具。
    「喂,望!」石俊笑吟吟地举起一块印着卡通大象的儿童白板,挑起黑笔说:「喜欢不?好,我替你买下来!」
    南门望忍着喉咙处那愤怒的炙热,拧眉摇头。
    顺带一提,石俊认为只叫「望」一个单字非常不好听,不过由于「望望」「小望」甚至是「南门望」都被否决了,所以石家兄妹唯有叫他做「望」。
    这少年似乎不想自己的全名在街上四处响。石俊和石芳理所当然想到那对同样从外面来的,同样姓「南门」的父子……不过想归想,这两人似乎并不八卦,对于南门不南门的不抱兴趣。
    「哥,你那个太小了,你记得今天早上他跟我们聊天用了多少纸张吗?」
    「忘了。」
    「16张,其中还有4页写得密密麻麻的看得我们眼都瞎了你居然忘了?」
    「忘了就忘了!石芳,只有你这种没有肚量的女人才会斤斤计较!」
    说罢,石俊在文具店中又转了一圈,最终拿起一块有整个成年男人上身那般大的白板,边缘还印了很多隻可爱的大耳朵猫咪,其外貌跟早期在电脑桌面上流行的那隻小猫咪没有分别。石俊坚定地说:「就这个,如何?很喜欢吧,望?」
    南门望鄙夷地瞥了那些猫咪一眼,然后回身抽起一块平平无奇的白板。
    「嗤,你不要看那种又小又难看的板了,你认真望过来,望!」石俊很顺利地一音多义地运用,待到南门望望过来又说:「你看我这个!不但够大,前面后面都可以写字,不怕你用掉16张纸不断浪费地球资源!」
    南门望眉头轻抖,似乎眼前这个欠揍的医生已经忘了到底是谁害得他无法说话,必须浪费纸张来沟通。
    「真是价廉物美!还很贴心送了个猫咪大袋子,不论你想写生还是写字都没问题!」
    南门望忍着一堆说话在胸腔,无法吐出,只能化为又深又长的叹气。
    「但是哥,这个刷子超迷你啊?根本不够他用。」
    「那就买个大刷子吧!早上就用了16张纸,唉唉,看来一个大刷子还不够你用!」
    南门望还来不及发表个人意见,石家兄妹已经捧着可爱小猫板子和刷子去缴费了。店员虽然看到南门望不断摇头,但始终无法明白其神情中的深意。于是乎,收据新鲜出炉。
    离开文具店后,背着小猫大布袋的南门望立即掏出白板和笔,飞也似字地写道:『你们是白痴吗?故且不论这白板的款式和图案,单是这尺寸和重量根本是残害生命,长期背负肯定有损人体骨骼,把字写在手上还比较轻松……』
    南门望的话才刚写满了白板,却见石家兄妹在「噗」地偷笑。
    ※※※※※※
    凡是认识宋宜闵的人,都知道她最近两个月经常黏着外来的南门家父子不放,尤其是跟她同龄的南门雅。
    宋宜闵早已经走惯山岭熟路,越过小桥,晃个身便来到水仙岭内区东部,一个房宅古旧,顏色灰沉的区域,同时亦是供外人休歇居住的场地。
    那儿有一间坐落在边缘地带的房子,小小的一栋,混在眾多楼房里,丁点儿也不起眼。唯一比较特别的就是窗户很多,单是客厅就有八个窗,多数都是大开着。绕着屋子逛一圈,即能透过窗户窥见屋内的一切。
    听说南门雅的父亲南门翰是一名摄影师,所以特别喜欢窗。不过到底是拍摄什么的,宋宜闵并不清楚,她觉得南门翰像四处流浪的摄影师,墙壁上掛满了风景照片,环境、文化各异,显然是在不同的地方拍摄。
    宋宜闵从有着最好景观的窗户望过去,客厅不见任何人影,倒是房间床上就有一团用被子包得涨鼓鼓的物体,显然是有人赖床不起。
    她笑得似盛开的太阳花,踮起双脚靠近,手背往玻璃窗前反覆轻敲,有如音乐表演:「南门雅,南门雅……」
    床上的东西果然蠕动起来了,左一扭,右一捲,终于冒出了一头橙色的短发来。宋宜闵歪着头细看,那男孩恐怕是染发太频密,又没有好好护理,即使阳光金灿灿地射到他的头顶,依然觉得那团头发略显暗瓦,缺少活力。
    好不容易南门雅才爬起来,顶着杂菜锅似的头打开窗,神情兇恶地吼叫:「你好烦!」
    「快给我开门啦!我买了热呼呼的叉烧包,还有豆浆!」宋宜闵灿笑着说,心底暗暗诧异:南门雅并没有刚睡醒的懒音,火红色的双眼也很有神。
    他早就醒了,甚至没有睡回笼觉,只是在被窝里缩成一团而已。
    为什么呢?
    南门雅不情不愿地走到客厅为客人开门,今日宋宜闵穿的是鹅黄色的缎带裙衫和紧身牛仔裤,及肩的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予人清爽俏丽的感觉。就连南门雅都觉得:打扮得蛮好看的。
    好看归好看,作为男性的南门雅并没有出口称讚。
    宋宜闵很习惯地坐在自己的专用座位,南门雅右方的小木凳。她笑了两声,把一大袋还冒着烟的叉烧包甩到木桌上,端出两瓶豆浆。虽然简单廉价,作为午餐称不上丰富,却也够吃个又饱又满足。
    少女一边吃,一边讲述路上看到的芝麻小事,诸如隔壁小陈厕所没水了,淘气鬼小西被狗追了几条街,张婶的特价叉烧包……
    明明只是一堆微不足道的间事,真亏这女孩能聊得这么快活。
    南门雅捧着那瓶冰冻的豆浆啜饮,太冷了,也太甜了,有点难以咽下。
    不期然地,他想起了那个很喜欢甜食的二哥,每次喝奶茶都要放三匙白砂糖,喝的时候还会愉悦得像是小猫偷了腥,幸福地瞇起眼睛笑。那位高傲又爱唸人的二哥,往往只有那时候才会笑得好不天真。
    为什么南门望会出现在水仙岭,这个偏僻的地方呢……是巧合?还是知道了他和爸爸的行踪?
    真搞不懂。南门雅咬了一口叉烧包。
    一开始,他跟随父亲前往国外生活。他的英文能力差,可学校上课全用英语。班上有些跟他一样是黄皮肤的华人,会说中文,但大家聊天还是倾向用英语:说几句中文,便插入些英文来。
    他参加了戏剧社团,但无法流畅地说英文,听也听得断断续续,难以融入。后来乾脆不再去,一放学就回家锁进房间内,学英文远比起参与这种英语课外活动更有价值。
    父亲沉默寡言,鲜少探问南门雅的生活状况,却把南门雅所遇到的大小烦恼尽收眼底。于是二人在8月份重返祖国,来到水仙岭暂住,好让南门雅能够无忧无虑地唸书成长。
    相比起国外的日子,南门雅还是觉得在自己的国家生活舒畅得多了,他可以轻轻松松地记住大家的姓名与脸孔,面对数学也不需要再猛查英语辞典理解题目。虽然,他仍需要面对各种不习惯的人与事,但他觉得一定可以顺利跨过。
    ──本应如此。
    南门望接下来到底会有什么行动,对南门雅来说,就是完全不想去猜测、也不想多想一刻的问题。
    说到底,南门望跟南门希是没两样的,都是向他施暴的人。
    到底南门望的下一步是什么……
    他不禁打了个哆嗦。
    「咦?」宋宜闵说到一半就停下来,靠近南门雅问:「天气冷吗?天啊,没想到南门雅你也会怕冷!」
    南门雅立即清醒,不自在地摸了摸冰凉的瓶身:「才没有。你……昨晚把那个受伤的人送到哪里?」
    「石俊大哥家啊,比送去医院还快嘛。你昨晚打完人就跑了,现在才来关心受害者吗?」
    「那……那个石俊能治好吗?」
    「唔,只是普通打架,我猜笨蛋四人组没下重手,都是皮外伤吧?」宋宜闵精灵地眨着眼睛,总觉得有南门雅有些古古怪怪的,「啊──不过呢,那个美少年有血友病吧?」
    「嗯?」
    「血友病应该蛮麻烦的。我刚刚晃到石俊大哥家,不过没有人。不知道是出去逛街吃饭,还是要送病人去医院呢……」
    南门雅垂着头,狠狠把叉烧包咬下2/3,没怎么细嚼便吞下肚。
    血友病,这三隻字对南门雅来说,真是听到连耳朵都起茧了;可同时也陌生无比。
    二哥南门望有血友病。据说水仙岭这儿曾经有一名孤儿院孩子患有血友病,半年前死了。
    他知道血友病并不是感冒那般的小病症,需要长时间调理。但对于这个疾病的详细资料,他的掌握近乎是零。
    跟血有关,而且很难医治──大致是这样吧。
    他只知道这些。
    「对了,南门雅你知道血友病吗?」宋宜闵突然问。
    南门雅慢慢地咀嚼口中的叉烧包,片刻后才回答:「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唔?真冷淡。当作是增加医学知识也不错嘛。」
    「我就是没兴趣,也不打算当医生。」南门雅抬起头,突然朝着旁边的女生勾起左嘴角,一副贼贼的小痞子笑样:「宋宜闵,你这么喜欢汲取知识就回家好好唸数学吧?」
    宋宜闵愕了一愕,然后敲敲木桌叫道:「南门雅,你真的很讨厌!」
    「明明是你先挑衅我。」
    南门雅露出胜利者的笑容,连带喝豆浆也特别愉快。
    南门雅在2岁时母亲便过世了,根本不残存任何母亲的记忆。生活在单亲家庭之中,一整天对着两个哥哥,进的初中也是男校,他的生活鲜少跟女孩子有所接触。
    随着父亲远赴各地,他终于返回正常人的世界,跟一些女孩子交了朋友,一同玩耍;他衷心觉得女孩子都很好逗、很善良。
    若说男子汉之间的友情似火热血,那么女性朋友便如水温柔。
    在女孩子中,南门雅跟宋宜闵关係最亲近。由于年龄相同,宋宜闵平易近人,南门雅觉得跟她在一起蛮愉快的。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过日子,偶然一两句拌嘴,很舒畅。
    不久,南门雅把早餐吃光,把废弃胶袋丢进垃圾桶内,他的好心情又倏地遁逃无影。
    他不自觉动起嘴唇:「喂,那个血友病……」
    「嗯?」
    宋宜闵拿着抹布拍拍桌上的麵包屑,明亮的眼神表示她没听到南门雅对着垃圾桶的窃窃私语。
    南门雅没有说话,心绪乱如麻。
    到底血友病是什么?好几次在水仙岭听到关于血友病男孩的事,大家都露出一副不愿重提的模样,彷彿血友病等于绝症;但宋宜闵曾经轻轻提及,血友病不是致命疾病,照顾得宜,可以正常地活下去。
    既然不是致命,那大可以放心啊……
    南门望也亲口说过,他的血友病,早就好了。
    早就好了的。
    小学时期曾经入院,之后就痊癒了,那年还是全家人一起到医院迎接南门望回家,中学时没听说復发……没错,南门望根本不是「病人」。
    既然如此,如果真的如此,为何他的心会这么忐忑不安?
    「宋宜闵你走吧,我没时间招呼你。」说罢,南门雅逕自走入房间。
    「咦?为什么?」宋宜闵好奇地想要跟上去,岂料房门却被「碰隆」关上,害她吃了个闭门羹。她立即对着房门吐舌。
    「我要去忙点事。」
    「我也要去!你不要自己一个人去玩!」
    「我才不是去玩!」
    「你要忙什么?」
    「不关你事!」
    「嘛──」
    这时房门又被粗鲁地打开,南门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换好便服,抽起皮大衣,带了钱包就走。宋宜闵尾随南门雅,活像个好奇宝宝地问:「你要做什么?我才刚来了不久,你还没招待我茶水呢!」
    「你要茶水自己倒。」
    南门雅套好鞋子,一下子便大跃出家门,在太阳下疾跑。
    「喂──」
    「宋宜闵你不要跟过来!否则你就是三八中的三八!」
    宋宜闵跨了几步的双脚立即停下,她眼巴巴地看着那橘发小子越变越小的背影,只好不甘地嘟噥几句。即使她想追,还是无法跟上南门雅的脚程吧。想到这里,她倒是释然了。
    不过……南门雅到底要忙什么事呢?
    她很不客气地一边泡茶一边思考,终究是猜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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