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满城华灯皆上了,我洗了把脸,又换掉了刚刚因为睡觉而汗湿了后背的衣服,方才下得楼去。喜善不知道去了哪里,整个店黑黢黢的,我唤了几声也不见他来。我虽也不觉得饿,但还是走进了厨房。果然喜善给我准备了晚饭,蒸笼里盖着一碗还热着的萝卜牛骨汤,加了一片肉桂叶,浓香扑鼻。我干脆站着喝了几口,顿时整个身子从胃到心,都跟着舒畅起来。这个喜善,照顾起人来,真是细心的可以。
晚上虽是不用做生意,但我想起睡前看的那道胭脂鹅肝,颇觉可爱。即使不款待客人,也自己动手做起来。菜方子不难,材料也是很好找,厨房里长年备着老卤,加了八角、香叶、茴香、草果、丁香、甘草等几十种香料草药,和别处的卤水自是不同。鹅肝我也记着喜善早上说买了一些来着,果然在冰箱里寻到了,捏捏还新鲜。我于是挽起袖子过水下卤,等入了味再用红曲染色,等出了卤汁,我又额外用冰块镇上,让这鹅肝更加鲜嫩滑口。刚刚做好这道胭脂鹅肝,就听见喜善的声音喊起来:“老板娘,你在哪,快来前堂看看啊!”
喜善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着急,我赶忙走去前堂,却看到余飘飘也在,她双颊绯红,眉眼似笑非笑,身子软软的靠在喜善肩膀上,似乎,是喝醉了:“老板娘,你可不要赶我走,我偷偷溜出来,就是惦着你的小店,想来吃点东西,喝一口消乏酒。”她歪着头对喜善嫣然一笑:“喜善是吧,能给我做点什么下酒菜吗?我还没喝够呢!”余飘飘喝醉的样子倒是极可爱,比白天彬彬有礼的模样更真实俏丽,眼波流转处,我看了都觉得颇为动人。
喜善根本招架不住这大明星的垂怜,连忙答应着要去厨房。我忽然想到姨婆备注的那句话—相思摧心肝,真珠露真面,赶紧吩咐喜善,把胭脂鹅肝片成薄片,淋上一点点姜丝酱油端出来佐酒。我又倒上一壶汾酒,清冽芬芳,很适合余飘飘这样的女孩子喝。
余飘飘晃着杯子,眼里竟然是是一片雾气一般的忧伤:“老板娘,你说,要是你喜欢的人变了一个样子,你还能一眼认出他吗?”我把酒杯举到嘴边:“我喜欢的人,要是找不到他了,只要有一日能再见,无论他是什么样子,我都能认出来。”喜善这时端着片好的鹅肝递过来,我捧到手里,看那胭脂般的颜色,不由得想起他曾经说过“素心,你涂了胭脂活似猴子屁股”这种话,一颗硕大的眼泪居然就这么滚落,竟滴在盘里。我忙敛住心神,不去再想,转头笑着说:“来,余小姐,尝尝这个鹅肝,配酒很好的。”
余飘飘也没有客气,夹了一大筷子就塞进了嘴巴,她边嚼边说:“好吃,真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余飘飘吃完又夹,很快那一盘子鹅肝就见了底,可能是因为吃到了喜欢的东西,刚刚她眼里的忧愁倒是少了几分,变成一点让人怜惜的落寞。余飘飘大概是喝多了,她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如水葱一般细嫩的手指轻划过自己的脸庞,带着一点不屑说到:“老板娘,大家喜欢我,是因为喜欢我这张脸,如果我不是这副样子,你说,世人是不是马上就把我给忘了呢?不过我不在乎,我只希望他能看到,能透过这张面皮,把我认出来。”余飘飘忽然冷笑了一声,直接拿起酒壶一饮而尽,她的声音里透着绝望:“有人告诉我,要让那个走丢的人找到自己,就必须站在最高的地方,可我已经站在这么高的位置那么久了,为什么他还不来?他是不是不记得我了?”
两行眼泪从她的美目中滑落,如断线的珍珠一般凄美。余飘飘凄婉的笑着,对我说:“这么美的脸孔,我也是有点戴腻了呢。”她伸出手来,仿佛那川剧里的变脸戏法一样,揭下了一张人皮面具,美艳的余飘飘不见了,露出的是一张小巧素雅的脸容,可我只看了一眼,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余飘飘大笑着对我说:“素心,还记得我吗?你和孟奇的赌约,该要有答案了。”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晚上虽是不用做生意,但我想起睡前看的那道胭脂鹅肝,颇觉可爱。即使不款待客人,也自己动手做起来。菜方子不难,材料也是很好找,厨房里长年备着老卤,加了八角、香叶、茴香、草果、丁香、甘草等几十种香料草药,和别处的卤水自是不同。鹅肝我也记着喜善早上说买了一些来着,果然在冰箱里寻到了,捏捏还新鲜。我于是挽起袖子过水下卤,等入了味再用红曲染色,等出了卤汁,我又额外用冰块镇上,让这鹅肝更加鲜嫩滑口。刚刚做好这道胭脂鹅肝,就听见喜善的声音喊起来:“老板娘,你在哪,快来前堂看看啊!”
喜善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着急,我赶忙走去前堂,却看到余飘飘也在,她双颊绯红,眉眼似笑非笑,身子软软的靠在喜善肩膀上,似乎,是喝醉了:“老板娘,你可不要赶我走,我偷偷溜出来,就是惦着你的小店,想来吃点东西,喝一口消乏酒。”她歪着头对喜善嫣然一笑:“喜善是吧,能给我做点什么下酒菜吗?我还没喝够呢!”余飘飘喝醉的样子倒是极可爱,比白天彬彬有礼的模样更真实俏丽,眼波流转处,我看了都觉得颇为动人。
喜善根本招架不住这大明星的垂怜,连忙答应着要去厨房。我忽然想到姨婆备注的那句话—相思摧心肝,真珠露真面,赶紧吩咐喜善,把胭脂鹅肝片成薄片,淋上一点点姜丝酱油端出来佐酒。我又倒上一壶汾酒,清冽芬芳,很适合余飘飘这样的女孩子喝。
余飘飘晃着杯子,眼里竟然是是一片雾气一般的忧伤:“老板娘,你说,要是你喜欢的人变了一个样子,你还能一眼认出他吗?”我把酒杯举到嘴边:“我喜欢的人,要是找不到他了,只要有一日能再见,无论他是什么样子,我都能认出来。”喜善这时端着片好的鹅肝递过来,我捧到手里,看那胭脂般的颜色,不由得想起他曾经说过“素心,你涂了胭脂活似猴子屁股”这种话,一颗硕大的眼泪居然就这么滚落,竟滴在盘里。我忙敛住心神,不去再想,转头笑着说:“来,余小姐,尝尝这个鹅肝,配酒很好的。”
余飘飘也没有客气,夹了一大筷子就塞进了嘴巴,她边嚼边说:“好吃,真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余飘飘吃完又夹,很快那一盘子鹅肝就见了底,可能是因为吃到了喜欢的东西,刚刚她眼里的忧愁倒是少了几分,变成一点让人怜惜的落寞。余飘飘大概是喝多了,她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如水葱一般细嫩的手指轻划过自己的脸庞,带着一点不屑说到:“老板娘,大家喜欢我,是因为喜欢我这张脸,如果我不是这副样子,你说,世人是不是马上就把我给忘了呢?不过我不在乎,我只希望他能看到,能透过这张面皮,把我认出来。”余飘飘忽然冷笑了一声,直接拿起酒壶一饮而尽,她的声音里透着绝望:“有人告诉我,要让那个走丢的人找到自己,就必须站在最高的地方,可我已经站在这么高的位置那么久了,为什么他还不来?他是不是不记得我了?”
两行眼泪从她的美目中滑落,如断线的珍珠一般凄美。余飘飘凄婉的笑着,对我说:“这么美的脸孔,我也是有点戴腻了呢。”她伸出手来,仿佛那川剧里的变脸戏法一样,揭下了一张人皮面具,美艳的余飘飘不见了,露出的是一张小巧素雅的脸容,可我只看了一眼,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余飘飘大笑着对我说:“素心,还记得我吗?你和孟奇的赌约,该要有答案了。”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