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火然没料到简之没来参加比赛。
只要他参加了比赛,他就能找到正规理由把简之抓走。
可那家伙除了近一个月没出过房门之外,就莫名消失了。
或者说,他是今天早上才消失的。
而他已经接到了消息——简之不在楚繁身边的这一个月里,楚繁已经开始跟另外的人发生关系了。
妈的,天知道他等这次机会等了多久,到手的肥鸭现在跑了,叫谁谁能咽下这口气?
「给我搜!我就不信他能窜天遁地不成!」
简之也没料到,自己会在这样的情形下再次见到程智斐。
两个躺在病床上输液的人彼此对视了一眼,然后默不作声的同时偏开头去笑了。
事情很简单,就在简之应了麦斯之后收拾好东西,即将走出房门的前一刻,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温柔但没有起伏的女声用极其快的语速说了一遍:「您好请问是简之先生吗,您的朋友程智斐现在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急需医疗费,您看您能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吗?」
「他在哪里?」
「c城x医院急救科103号室。」
扣了电话的简之骂了句这龟孙,摆明了坑我呢,还以为要飞回l城,这下倒好,连出城都不用。
然后在打了出租又堵在了半路上的简之甩下路费就扒开车门飞奔了起来——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三天没怎么好好进过食的人。
也因为当时心太急,只听说出车祸三个字后就开始大脑嗡嗡嗡作响——他程智斐可是要送自己一程的人,怎么能先走呢!
一口气没提的上来便觉眼前一黑。
然后,他真的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医院——有不明真相群众拨打了120,以为简之出了诸如脑溢血之类的特快死法,实际上,他只是饿晕了加有些气的发慌。
简之看着往自己静脉里输的葡萄糖点滴液简直哭笑不得,再看另一侧只不过吊起一条腿来的程智斐觉得他真是活该。
丫真该废他一条腿,叫他再四处乱蹦跶。
原来是大学放了寒假,程智斐的女友老家就是c城人,他原本打算跟来一边打工一边跟他女友多腻歪一阵子,这下好了——半个月单腿蹦吧你就。
又因为骗家里是在学校科研室继续搞建筑模型,这个年就不回去过了——实际上还不是怕被家里人逼着去认识那个名媛这个千金的。
啧啧,这擅论门当户对的世俗,害了多少无辜?
简之虽这么想着,却从未出口打破过程智斐天真的想法。
得了,这傻小子,就让他再美一阵子吧,要是自己真哪天不在了,谁会提前告诉他人生那么多无可预知的事呢。
可现下简之却不由得忧心起来——他的手机和钱包在他昏倒时不知被哪个「好心」人给捡走了,于是,他想给孙洛他们打个电话都不行,他有点后悔没背楚繁的手机号码了。
然后,程智斐只好打给了他女友林林。
这真的不是什么爱称,真的就是姓林,名林而已。
当初简之支持程智斐追这姑娘,她的名字也占了很大一部分。
太简单的名字,他看着舒心,就像是简之一样。
写的时候笔画可以顺着来,说不出的流畅却又带着点意犹未尽的味道。
林林是学医的,很普通的家境,并没有程智斐那么显赫——当然,程智斐也从来不显露出来。或许在林林眼里,程智斐也是个单纯的大傻小子而已。
简之莫名的就感到一种满足,这或许就是爱情,哪怕门不当户不对,名不正言不顺。
「你会娶林林么?」简之看着输液还有一大半,闲的发问。
程智斐原本正在闭目养神,闻言眼皮颤了下,半晌,简之听到了那略微颤抖的音:「阿简,我若说会,你信么?」
「不信。」
「那你还问。」
「你可以骗我。」
「骗谁都行,你不可以。」
简之就笑了。
然后简之突然就开始替程智斐觉得亏,他从没提过自己是怎么得到这份工作的,也没提过自己跟楚繁的关系,不是他开不了口,他跟程智斐之间没有秘密,只是他觉得——自己少了这个契机开口,太突兀怕吓着他,太顺其自然又怕他不信……
怎么开口,说我现在被人包了?
我简直就像个男妓?
我把屁股卖给别人然后换来一份工作?
简之想了想便有些头疼,这话怎么说都听起来不高大上,他是一个高大上的人,他觉得或许自己该用优雅的语气,喝一口红酒然后笑说:「程智斐,你知道么,我拿身体的欢愉与一个我看着还蛮顺眼的老男人换了一份我喜欢的工作。」
bingo!就该这样,这才是自己应有的语气并且好像占便宜的是自己。
虽然现下没有红酒,但是优雅有,于是简之甩了下刘海,侧过头去,用一种自己还穿着黑白相间小西服,一如当年年少初见的那般优雅神情,清了清嗓子——
「阿简,你说我们这样的人,是不是都身不由己呢?」
两行清泪顺着那个一米九零大男人的眼角落下。
简之所有的话都消在了喉头。
空张了张嘴,才发现自己一个音节也发不出。
久久的沉默之后,能言善辩的简之第一次觉得自己舌头打了个结,死活也解不开,末了只能盯着窗外浓厚的月色:「你或许可以选择像我一样,逃出来。」
程智斐的眼睛唰的睁开了,淡淡道:「我也这样的话,谁做你的后路?」
简之哑然。
是啊,如果程智斐也跟自己一样胡闹的话,自己……又会怎样呢?
自己或许根本撑不到那么好命的认识楚繁这个多金温柔老男人。
过了会,又听程智斐道:「逗你的啦,其实我当初才没你那么勇敢——我不敢没有家里的庇护,从小到大,学校里同学不敢欺负我,老师不敢指责我,都仅仅是因为我爷爷是高官,我爸爸还是高官,而我,不敢做出出格的事,更是因为我妈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我只要一旦一点不好被抓到了,就会被无限放大再放大,然后社会舆论矛头或许都会指向我妈妈那个弱女子……我不忍……」话还未说完,就见简之冷哼了声,微抬起下巴来,眼睛斜睨着程智斐的方向:「你个龟孙该不是来为夏清航做说客的吧?」
程智斐一下子有些急了,想要起身又因腿被固定动弹不得,硬生生涨红了脸:「简之、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成,别说了,我想睡觉了。」简之翻了个身,背对着程智斐。
他当然知道程智斐不是那个意思。
要不然当初程智斐不会偷藏自己在他家。
对的,是偷藏。
更何况,但凡有点情商的人,都该知道这时候应该先跟自己聊一阵兔子,把自己的心软化了,然后趁其不备的时候来上重重一击,让自己毫无招架之力——情商不够的人,如何当得了说客?
心下这么想着,才觉着有两年未见程智斐了,自己这两年都在外奔波,也没好好看他几眼。便打算回头问问兔子的情况,顺道仔细看看他如今的模样。
还未及回身,便听程智斐那边传来挠了挠头皮的声音:「哎,简之,夏清航他前不久住院了,腿部手术,不过好像没事。」
简之的身子僵硬了一下。
他突然觉得有口气没顺的上来,一定是刚才想说的话未来得及说才会造成这样的效果。
然后,他在心底暗骂了句,其实有时候太过直白真诚,也不比一个太有情商的说客那重重一击来的有多好招架。
「兔子怎样了?」简之觉得更得把这个话题搬出来,赶快消磨一下刚才那个话题的余力,总觉得那句话像个锤头,砸在自己脑仁里,稀里利咣当的。
「兔子挺好的,还是保持每天晚上去海边呆一会,以为你会回来呢。」
简之无声的笑了,小兔子呀,怎么还这么傻,当时走了就告诉你了,我不会回去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狗么?」
「知道,你跟我说过了,狗比人好,狗不会背叛。」
「嗯,这句话你要记好了。」
「噢。」程智斐挠了挠头,终于又安分的躺回了床上——果真么,只要提到兔子简之心情就会好很多。
于漫长而又无边温柔的夜里。
简之突然想到了曾经彼此都还属于少年的时候,大夏天的晚上会和程智斐一起躺到沙滩上吹着海风数星星,兔子会在一旁欢快的蹦来跳去。
那时候,从没想过会落到今天这个田地。
莫欺少年穷——呵,莫欺少年穷。
尽信书不如无书。
更何况,是在这个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社会里。
本以为挣脱开家里的束缚,觉得自己了不得。现下来看看,只不过从家里的无奈,走到了社会的无奈,亦或者说是现实的无奈。
简之把这几年的事粗略的过了一遍,脑子里突然就蹦出了一个最是答案,却是自己最不想承认的事实——
「程智斐,你睡了没?」
「没。」
「那是因为我有个弟弟。」
良久的沉默后,程智斐轻轻的叹了口气:「阿简,睡吧。你大概不想让我女友见到你明天顶着俩黑眼圈的形象。优雅王子,晚安。」
简之笑了。
他和程智斐大多时候的对话都显得跳跃性极大,甚至毫无章法,旁人听来更像是两个精神病的对话,可并不妨碍,他俩就是懂彼此的意思。
就好像,简之说自己有个弟弟。
因为就算家里失去自己这样一个不成器的孬种,还有另一个可以替补上来。
自己并不是像程智斐一样是家里的独苗。
所以,简之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因祸得福。
不可或缺——向来就跟他简之无缘。
简之不是楚繁不可或缺的唯一,不是这次比赛不可或缺的唯一……甚至,也已经不是程智斐不可或缺的唯一了。
想到这里的简之狠狠在心底给了自己俩大嘴巴子,心说你他妈是脑子被驴踢了么,跟一个女人攀比起来了,老婆和兄弟那是能比的么?
于是一瞬间又平衡了些,至少在知己里,他是程智斐不可缺少的,唯一。
只要他参加了比赛,他就能找到正规理由把简之抓走。
可那家伙除了近一个月没出过房门之外,就莫名消失了。
或者说,他是今天早上才消失的。
而他已经接到了消息——简之不在楚繁身边的这一个月里,楚繁已经开始跟另外的人发生关系了。
妈的,天知道他等这次机会等了多久,到手的肥鸭现在跑了,叫谁谁能咽下这口气?
「给我搜!我就不信他能窜天遁地不成!」
简之也没料到,自己会在这样的情形下再次见到程智斐。
两个躺在病床上输液的人彼此对视了一眼,然后默不作声的同时偏开头去笑了。
事情很简单,就在简之应了麦斯之后收拾好东西,即将走出房门的前一刻,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温柔但没有起伏的女声用极其快的语速说了一遍:「您好请问是简之先生吗,您的朋友程智斐现在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急需医疗费,您看您能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吗?」
「他在哪里?」
「c城x医院急救科103号室。」
扣了电话的简之骂了句这龟孙,摆明了坑我呢,还以为要飞回l城,这下倒好,连出城都不用。
然后在打了出租又堵在了半路上的简之甩下路费就扒开车门飞奔了起来——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三天没怎么好好进过食的人。
也因为当时心太急,只听说出车祸三个字后就开始大脑嗡嗡嗡作响——他程智斐可是要送自己一程的人,怎么能先走呢!
一口气没提的上来便觉眼前一黑。
然后,他真的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医院——有不明真相群众拨打了120,以为简之出了诸如脑溢血之类的特快死法,实际上,他只是饿晕了加有些气的发慌。
简之看着往自己静脉里输的葡萄糖点滴液简直哭笑不得,再看另一侧只不过吊起一条腿来的程智斐觉得他真是活该。
丫真该废他一条腿,叫他再四处乱蹦跶。
原来是大学放了寒假,程智斐的女友老家就是c城人,他原本打算跟来一边打工一边跟他女友多腻歪一阵子,这下好了——半个月单腿蹦吧你就。
又因为骗家里是在学校科研室继续搞建筑模型,这个年就不回去过了——实际上还不是怕被家里人逼着去认识那个名媛这个千金的。
啧啧,这擅论门当户对的世俗,害了多少无辜?
简之虽这么想着,却从未出口打破过程智斐天真的想法。
得了,这傻小子,就让他再美一阵子吧,要是自己真哪天不在了,谁会提前告诉他人生那么多无可预知的事呢。
可现下简之却不由得忧心起来——他的手机和钱包在他昏倒时不知被哪个「好心」人给捡走了,于是,他想给孙洛他们打个电话都不行,他有点后悔没背楚繁的手机号码了。
然后,程智斐只好打给了他女友林林。
这真的不是什么爱称,真的就是姓林,名林而已。
当初简之支持程智斐追这姑娘,她的名字也占了很大一部分。
太简单的名字,他看着舒心,就像是简之一样。
写的时候笔画可以顺着来,说不出的流畅却又带着点意犹未尽的味道。
林林是学医的,很普通的家境,并没有程智斐那么显赫——当然,程智斐也从来不显露出来。或许在林林眼里,程智斐也是个单纯的大傻小子而已。
简之莫名的就感到一种满足,这或许就是爱情,哪怕门不当户不对,名不正言不顺。
「你会娶林林么?」简之看着输液还有一大半,闲的发问。
程智斐原本正在闭目养神,闻言眼皮颤了下,半晌,简之听到了那略微颤抖的音:「阿简,我若说会,你信么?」
「不信。」
「那你还问。」
「你可以骗我。」
「骗谁都行,你不可以。」
简之就笑了。
然后简之突然就开始替程智斐觉得亏,他从没提过自己是怎么得到这份工作的,也没提过自己跟楚繁的关系,不是他开不了口,他跟程智斐之间没有秘密,只是他觉得——自己少了这个契机开口,太突兀怕吓着他,太顺其自然又怕他不信……
怎么开口,说我现在被人包了?
我简直就像个男妓?
我把屁股卖给别人然后换来一份工作?
简之想了想便有些头疼,这话怎么说都听起来不高大上,他是一个高大上的人,他觉得或许自己该用优雅的语气,喝一口红酒然后笑说:「程智斐,你知道么,我拿身体的欢愉与一个我看着还蛮顺眼的老男人换了一份我喜欢的工作。」
bingo!就该这样,这才是自己应有的语气并且好像占便宜的是自己。
虽然现下没有红酒,但是优雅有,于是简之甩了下刘海,侧过头去,用一种自己还穿着黑白相间小西服,一如当年年少初见的那般优雅神情,清了清嗓子——
「阿简,你说我们这样的人,是不是都身不由己呢?」
两行清泪顺着那个一米九零大男人的眼角落下。
简之所有的话都消在了喉头。
空张了张嘴,才发现自己一个音节也发不出。
久久的沉默之后,能言善辩的简之第一次觉得自己舌头打了个结,死活也解不开,末了只能盯着窗外浓厚的月色:「你或许可以选择像我一样,逃出来。」
程智斐的眼睛唰的睁开了,淡淡道:「我也这样的话,谁做你的后路?」
简之哑然。
是啊,如果程智斐也跟自己一样胡闹的话,自己……又会怎样呢?
自己或许根本撑不到那么好命的认识楚繁这个多金温柔老男人。
过了会,又听程智斐道:「逗你的啦,其实我当初才没你那么勇敢——我不敢没有家里的庇护,从小到大,学校里同学不敢欺负我,老师不敢指责我,都仅仅是因为我爷爷是高官,我爸爸还是高官,而我,不敢做出出格的事,更是因为我妈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我只要一旦一点不好被抓到了,就会被无限放大再放大,然后社会舆论矛头或许都会指向我妈妈那个弱女子……我不忍……」话还未说完,就见简之冷哼了声,微抬起下巴来,眼睛斜睨着程智斐的方向:「你个龟孙该不是来为夏清航做说客的吧?」
程智斐一下子有些急了,想要起身又因腿被固定动弹不得,硬生生涨红了脸:「简之、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成,别说了,我想睡觉了。」简之翻了个身,背对着程智斐。
他当然知道程智斐不是那个意思。
要不然当初程智斐不会偷藏自己在他家。
对的,是偷藏。
更何况,但凡有点情商的人,都该知道这时候应该先跟自己聊一阵兔子,把自己的心软化了,然后趁其不备的时候来上重重一击,让自己毫无招架之力——情商不够的人,如何当得了说客?
心下这么想着,才觉着有两年未见程智斐了,自己这两年都在外奔波,也没好好看他几眼。便打算回头问问兔子的情况,顺道仔细看看他如今的模样。
还未及回身,便听程智斐那边传来挠了挠头皮的声音:「哎,简之,夏清航他前不久住院了,腿部手术,不过好像没事。」
简之的身子僵硬了一下。
他突然觉得有口气没顺的上来,一定是刚才想说的话未来得及说才会造成这样的效果。
然后,他在心底暗骂了句,其实有时候太过直白真诚,也不比一个太有情商的说客那重重一击来的有多好招架。
「兔子怎样了?」简之觉得更得把这个话题搬出来,赶快消磨一下刚才那个话题的余力,总觉得那句话像个锤头,砸在自己脑仁里,稀里利咣当的。
「兔子挺好的,还是保持每天晚上去海边呆一会,以为你会回来呢。」
简之无声的笑了,小兔子呀,怎么还这么傻,当时走了就告诉你了,我不会回去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狗么?」
「知道,你跟我说过了,狗比人好,狗不会背叛。」
「嗯,这句话你要记好了。」
「噢。」程智斐挠了挠头,终于又安分的躺回了床上——果真么,只要提到兔子简之心情就会好很多。
于漫长而又无边温柔的夜里。
简之突然想到了曾经彼此都还属于少年的时候,大夏天的晚上会和程智斐一起躺到沙滩上吹着海风数星星,兔子会在一旁欢快的蹦来跳去。
那时候,从没想过会落到今天这个田地。
莫欺少年穷——呵,莫欺少年穷。
尽信书不如无书。
更何况,是在这个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社会里。
本以为挣脱开家里的束缚,觉得自己了不得。现下来看看,只不过从家里的无奈,走到了社会的无奈,亦或者说是现实的无奈。
简之把这几年的事粗略的过了一遍,脑子里突然就蹦出了一个最是答案,却是自己最不想承认的事实——
「程智斐,你睡了没?」
「没。」
「那是因为我有个弟弟。」
良久的沉默后,程智斐轻轻的叹了口气:「阿简,睡吧。你大概不想让我女友见到你明天顶着俩黑眼圈的形象。优雅王子,晚安。」
简之笑了。
他和程智斐大多时候的对话都显得跳跃性极大,甚至毫无章法,旁人听来更像是两个精神病的对话,可并不妨碍,他俩就是懂彼此的意思。
就好像,简之说自己有个弟弟。
因为就算家里失去自己这样一个不成器的孬种,还有另一个可以替补上来。
自己并不是像程智斐一样是家里的独苗。
所以,简之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因祸得福。
不可或缺——向来就跟他简之无缘。
简之不是楚繁不可或缺的唯一,不是这次比赛不可或缺的唯一……甚至,也已经不是程智斐不可或缺的唯一了。
想到这里的简之狠狠在心底给了自己俩大嘴巴子,心说你他妈是脑子被驴踢了么,跟一个女人攀比起来了,老婆和兄弟那是能比的么?
于是一瞬间又平衡了些,至少在知己里,他是程智斐不可缺少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