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要不,我带你去我家里住吧,我父亲是个不错的人。”肖杰说道,似乎这般速度的转变话题,也很明显,肖杰自己都觉得自己说错了话。
“方家还有些亲戚住在邻村,离工作的地方不远。”招娣推辞,她还是那样,不喜欢受到别人的恩惠。
特别是手表事件开始之后,她就更加惧怕那些突如其来的恩惠了。
说着,招娣推着自行车要走,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看到肖杰又点了一根烟,看向正片乱葬岗,整个乱葬岗此刻在肖杰的眼里就成了一处充满神秘和未知的领域,好像那些未知正等着被肖杰一层层拨开迷雾。
“那个人……那个人我觉得他不是坏人,最多就是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比较了解。”
招娣突然的转变让肖杰愣了一下,招娣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觉得那男子是一个如玉一般的男子,有着让人猜不透的明亮双眼,还有他身上桑发出来的平静,再加上他说的那句唯一的话,不要随便接纳任何陌生人的东西。
就凭这句话,她就觉得他应该不是始作俑者,如果那手表真的他的,那么,他没有必要再提醒自己不要随便接纳任何人的东西,再说,他若是真的冲着工厂去的,为什么要选她?工厂里打工的人可是多的数不清。
招娣将这些想法说给肖杰听,肖杰沉吟了一会儿,想了想说道:“你说的对,这些倒是需要弄清楚的问题点,要不,跟我去趟警署吧,当面问问清楚,若是他肯将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们,这也有利于破案。”
招娣一听,可以去警署听审讯,二话不说,就随着肖杰去了警署。
审讯室内,灯光明亮,一张干净的桌面上之放着用作笔录的文件夹和一支钢笔,他,就坐在肖杰的对面,平静的微微低垂着眼帘,招娣,就坐在肖杰的身边看着这个男人。
他眉梢宛若利剑,干净整洁的好像是画上去的一样,眼角斜飞,丹凤眸子明亮的像是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上等墨玉,长长浓密的睫毛在他垂目的时候,总会在他干净如玉的眼帘部留下一抹静溺的剪影。
他双手自然的放在桌面上,手指修长,干净的指甲透着健康的粉红,整个人都让招娣觉得他美得不真实,美得竟让招娣出神了许久,直到肖杰问话,才将她来回现实。
“那块表是不是你的?”肖杰问道,犀利的眸子一直看着这男子,似乎时刻都在察言观色。
他微微抬眸,抿了抿棱角分明的唇,平静的目光看了一眼招娣,随后这抹平静的目光与肖杰犀利的眸子对上,却一丝都不退让,平静的像是一汪永远都不会起涟漪的湖面。
“不是。”
招娣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他都是黑夜,此刻,好像是第一次这般认真的审视他,他说出的这两个字,竟然让招娣像是着了魔一样,会替他长舒一口气。
“玉先生,请问,x月x日(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十一点,你在哪里?次日凌晨八点十分,你在哪里?”
他侧目看了一眼招娣说道:“和她在一起,次日八点十分,在家。”
肖杰一边记录一边问:“家庭住址?”
肖杰一愣,整个记录表单,都记录的很清楚,玉麟,男,二十五岁,唯独家庭住址这一栏是空的。
“无可奉告。”他只说了三个字,肖杰微微蹙眉。
“华夏国的子民都有义务配合警察查案,被审讯人讯息一定要齐全,如若不然,警署有上百种方式让你说实话。”
肖杰阴森的眯了眯眼睛,将钢笔往桌上一丢,危险的目光扫在他的脸上。
他微微抬眸,满眼平静的对视着肖杰,许久,许久,气愤变得诡异起来,随后,玉麟说道:“我是被你带来的,你带我回警署问话的目的是什么?我可以先说一下我心甘情愿跟你回警署的用意是证明明日灯泡厂所发生的一切都与我无关,还有比在警署更能有力证明我不在场的证据吗?”
这句话险些让肖杰把文件夹给捏碎了,招娣当然记得他被带来警署前说的最后一句话的意思。
“只要我跟你们走,是不是后面发生的事情证明与我无关?”
“好,很好,警方现在怀疑你,你就是第一嫌疑人,警署不该请你回来问话吗?”
肖杰将请字咬的很重,不肖杰如何胖击侧敲,招娣都未曾在玉麟脸上看到任何一丝的波动,一切都平静的好像根本不是审讯,而是闲谈。
“证据。”他平静的说道。
“就凭你是事发前最后一位接触招娣的人,难道,这证据还不够充足?”肖杰反手扣着桌面,敲得啪啪响。
“你肯定玉某就是事发前最后一位接触当事人的人?”
肖杰一愣,这人很明显,什么都知道,根据招娣的口述,他似乎对整件事了如指掌,可是,他却隐藏的如此至深,根本敲不开他的嘴,又没有证据举证他。
招娣倒是一愣,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说的话,都让她觉得毛骨悚然,却又不得不信,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让人有一种他说的话全部都毋容置疑。
他这么一说,招娣也退缩了,是啊,她保证他是最后一个接触过自己的人吗?
“玉某能说的就这么多,玉某不喜沾染任何因果,所以无可奉告。”
玉麟淡淡的说道,是的,他当时只是提醒了一下招娣,不要接纳陌生人赠与的任何东西,因果这二字很有可能因为一句话,他自己便会被卷入其中。
招娣一愣,紧接着,还没回过神来,玉麟便已经站起来,随意拍了拍衣衫,似乎生怕是皱了一般,他平静的说道:“玉某很荣幸能在警署暂时被拘三日。”
三天?肖杰蹙眉,审讯室内,只剩下招娣与肖杰,肖杰不停的念叨,好像这三日一定会出现什么大事一样,而且这件事绝对和整个案子有关,到时候,这玉先生确实有不在场的有力证据,是啊,正如他所言,还有什么不在场的证据比在警署更有利呢?
“方家还有些亲戚住在邻村,离工作的地方不远。”招娣推辞,她还是那样,不喜欢受到别人的恩惠。
特别是手表事件开始之后,她就更加惧怕那些突如其来的恩惠了。
说着,招娣推着自行车要走,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看到肖杰又点了一根烟,看向正片乱葬岗,整个乱葬岗此刻在肖杰的眼里就成了一处充满神秘和未知的领域,好像那些未知正等着被肖杰一层层拨开迷雾。
“那个人……那个人我觉得他不是坏人,最多就是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比较了解。”
招娣突然的转变让肖杰愣了一下,招娣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觉得那男子是一个如玉一般的男子,有着让人猜不透的明亮双眼,还有他身上桑发出来的平静,再加上他说的那句唯一的话,不要随便接纳任何陌生人的东西。
就凭这句话,她就觉得他应该不是始作俑者,如果那手表真的他的,那么,他没有必要再提醒自己不要随便接纳任何人的东西,再说,他若是真的冲着工厂去的,为什么要选她?工厂里打工的人可是多的数不清。
招娣将这些想法说给肖杰听,肖杰沉吟了一会儿,想了想说道:“你说的对,这些倒是需要弄清楚的问题点,要不,跟我去趟警署吧,当面问问清楚,若是他肯将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们,这也有利于破案。”
招娣一听,可以去警署听审讯,二话不说,就随着肖杰去了警署。
审讯室内,灯光明亮,一张干净的桌面上之放着用作笔录的文件夹和一支钢笔,他,就坐在肖杰的对面,平静的微微低垂着眼帘,招娣,就坐在肖杰的身边看着这个男人。
他眉梢宛若利剑,干净整洁的好像是画上去的一样,眼角斜飞,丹凤眸子明亮的像是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上等墨玉,长长浓密的睫毛在他垂目的时候,总会在他干净如玉的眼帘部留下一抹静溺的剪影。
他双手自然的放在桌面上,手指修长,干净的指甲透着健康的粉红,整个人都让招娣觉得他美得不真实,美得竟让招娣出神了许久,直到肖杰问话,才将她来回现实。
“那块表是不是你的?”肖杰问道,犀利的眸子一直看着这男子,似乎时刻都在察言观色。
他微微抬眸,抿了抿棱角分明的唇,平静的目光看了一眼招娣,随后这抹平静的目光与肖杰犀利的眸子对上,却一丝都不退让,平静的像是一汪永远都不会起涟漪的湖面。
“不是。”
招娣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他都是黑夜,此刻,好像是第一次这般认真的审视他,他说出的这两个字,竟然让招娣像是着了魔一样,会替他长舒一口气。
“玉先生,请问,x月x日(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十一点,你在哪里?次日凌晨八点十分,你在哪里?”
他侧目看了一眼招娣说道:“和她在一起,次日八点十分,在家。”
肖杰一边记录一边问:“家庭住址?”
肖杰一愣,整个记录表单,都记录的很清楚,玉麟,男,二十五岁,唯独家庭住址这一栏是空的。
“无可奉告。”他只说了三个字,肖杰微微蹙眉。
“华夏国的子民都有义务配合警察查案,被审讯人讯息一定要齐全,如若不然,警署有上百种方式让你说实话。”
肖杰阴森的眯了眯眼睛,将钢笔往桌上一丢,危险的目光扫在他的脸上。
他微微抬眸,满眼平静的对视着肖杰,许久,许久,气愤变得诡异起来,随后,玉麟说道:“我是被你带来的,你带我回警署问话的目的是什么?我可以先说一下我心甘情愿跟你回警署的用意是证明明日灯泡厂所发生的一切都与我无关,还有比在警署更能有力证明我不在场的证据吗?”
这句话险些让肖杰把文件夹给捏碎了,招娣当然记得他被带来警署前说的最后一句话的意思。
“只要我跟你们走,是不是后面发生的事情证明与我无关?”
“好,很好,警方现在怀疑你,你就是第一嫌疑人,警署不该请你回来问话吗?”
肖杰将请字咬的很重,不肖杰如何胖击侧敲,招娣都未曾在玉麟脸上看到任何一丝的波动,一切都平静的好像根本不是审讯,而是闲谈。
“证据。”他平静的说道。
“就凭你是事发前最后一位接触招娣的人,难道,这证据还不够充足?”肖杰反手扣着桌面,敲得啪啪响。
“你肯定玉某就是事发前最后一位接触当事人的人?”
肖杰一愣,这人很明显,什么都知道,根据招娣的口述,他似乎对整件事了如指掌,可是,他却隐藏的如此至深,根本敲不开他的嘴,又没有证据举证他。
招娣倒是一愣,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说的话,都让她觉得毛骨悚然,却又不得不信,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让人有一种他说的话全部都毋容置疑。
他这么一说,招娣也退缩了,是啊,她保证他是最后一个接触过自己的人吗?
“玉某能说的就这么多,玉某不喜沾染任何因果,所以无可奉告。”
玉麟淡淡的说道,是的,他当时只是提醒了一下招娣,不要接纳陌生人赠与的任何东西,因果这二字很有可能因为一句话,他自己便会被卷入其中。
招娣一愣,紧接着,还没回过神来,玉麟便已经站起来,随意拍了拍衣衫,似乎生怕是皱了一般,他平静的说道:“玉某很荣幸能在警署暂时被拘三日。”
三天?肖杰蹙眉,审讯室内,只剩下招娣与肖杰,肖杰不停的念叨,好像这三日一定会出现什么大事一样,而且这件事绝对和整个案子有关,到时候,这玉先生确实有不在场的有力证据,是啊,正如他所言,还有什么不在场的证据比在警署更有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