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眠,招娣辗转反侧,那块表,已经被母亲连夜拿去王村长家里让他给识别一下,王村长是镇上派来下乡的干部,见过世面,是个本科生,母亲想拿去让他估价,就怕明日拿去卖掉,会要低了价格。
金鸡破晓之际,招娣的门帘被掀开,她不动声色,她知道父亲也睡不着,老方坐在床沿上,装上了一窝烟丝,点着了抽了一口。
“别怪你娘,她跟着你爹爹我,穷了半辈子,谁不稀罕钱呐,那时候要是有钱,也不会被人瞧不起,你娘想要男孩,要怪,也只能怪咱村上的风气,没男娃娃传宗接代,就跟打赤脚下田是一样一样的,走哪儿都觉得硌脚,你别怪你娘呃……”
“我没怪她,只是,那块表来的古怪,我觉得,还是给扔了吧。”招娣翻身坐起来,因为一会儿就要起床上班去了。
老方微微摇头,似乎他自己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女人,到了她手里的东西,而且还知道值钱,你说,她会答应扔掉吗?还不得大吵一架,说不定,一哭二闹三上吊,恨不得将她这一辈子跟着自己的穷苦命都哭说一遍。
“老头子,我们发财了……这表是……”
招娣刚想起身,便听到门外的母亲大声的说道,好像碰到了世界上最能让她觉得开心惊喜的事情,当她找到招娣这简陋的小房间里时,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男人,她脸上忍俊不禁的笑容在看到招娣的那一刻,一下子就没了。
“该起床上班了,这么大了还赖床。”她说了一句,招娣没理她,看来,那块表确实来头不小,想让她丢掉,那就是要了她的命,招娣也不多说话,是祸是福,也都似乎以为母亲的贪念而定了形。
出了房间,母亲与爹爹窃窃私语,甚至是不是还飘出一声忍俊不禁的笑声。
“老王村长说了,这块表至少值几千块,得去城里卖,说咱们乡上没有人买得起,走,咱们今天就进城。”
那迫不及待的声音,让招娣觉得自己好像很疲倦,双眼的眼皮耸拉着,能不疲倦吗?整夜都合不上眼,洗漱一番过后,招娣与往常一样,蹬着那二手自行车去上班去了。
披着晨露,招娣不知为何,她本打算以后宁愿多蹬半小时的车程,也不想路过这乱葬岗了,但是,此刻,她还是走了乱葬岗的那条小路,她有个大胆的想法,她想在见一见昨晚上那位穿着白衣服的男子。
如果他猜的那么准,他一定知道原委,还有,他总是在晚上出现,如果这大早晨也能看到他,也就证明他真的不是鬼,不是都说鬼怕阳光吗。
招娣怀揣着忐忑难安的心绪深深吸了一口清新空气,穿过了那颗榕树,四下查看,她甚至还刻意的在榕树下停了下来,凭着昨晚上那一回头的记忆,似乎他就是从这个位置走了几步,走进那能没过腰的野草之中不见的。
招娣扎下了自行车,鼓了勇气,大气不敢出拨开野草往里走,这一片乱葬岗的坟堡很多,平日里有野草覆盖,看不大真切,这一遭拨开野草,她才发现,这里的坟堡竟然这么多,几乎都是坟连坟。
然而只有三五个有石碑的,其他的,全都没有碑铭,招娣有些不敢往里走了,因为当她回头时,才发现自己深入的程度已经看不到自行车和那条小路了,心里一下子就没了安全感,赶紧退了回来。
等退出野草的时候,招娣才觉得不闷得慌,风吹过,她也才发觉自己的衣服又湿透了,她回头看了看来时的路,始终没能找到那位男子,心里竟也有些失望。
进了工作区,招娣换上工作服,带上厚厚的手套,这个车间是专门制作灯泡的,温度很高,硕大的熔炉散发出来的高温能将玻璃荣华成汁液,再落入模具中定型,招娣负责拿着那火钳子将那模具中定型的玻璃罩夹出来,再放在硕大的水池里冷却一下,一个灯泡就出来了。
晨间九点,已经工作了一个小时的招娣,抹了抹额头的汗,就在这时,广播的声音传来。
“熔炉车间的方招娣,听到广播后请立即抵达前台处…………”
广播一声声的呼叫着,招娣一愣,头一次从广播里传来自己的名字,有些诧异,倒是赶紧脱下了厚厚的手套,来到了前台。
前台很华丽,基本都是工厂接待客户的门面,那上头有一台电视,招娣刚来到前台,就看到电视里播出的是混乱的场面,还有警察,现场一片狼烟滚滚,哭嚎连天,好像是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故一样。
不对,招娣凝眉,越看越觉得那儿熟悉,特别是那背景里面的山,越看越想清水乡的玲珑山……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踵而来,招娣没有回头,那一刻,她的盯着电视的目光越来越模糊,因为,她看到了很多具尸体正在被一些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整理着,乡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方招娣,清水乡出了重大事故,你的家人似乎也惨遭不幸,目前警署要求你赶紧回家接受问话。”
前台的礼仪小姐说道,招娣的眼角一下子就湿润了,顾不得脱掉工作服,一抹眼角,跑出了厂区,蹬着自行车的这一路上,她的心乱的宛若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咬她。
短短的时间,她的脑子中的思绪已经乱七八糟,甚至将一些根本联系不上的思绪都过了一遍,这种感觉,让招娣的眼神都有些恐惧的涣散。
招娣猛蹬自行车,但是,当她还没来到自己门前的时候,就在踏入清水乡村的时候,一切,都似乎将她阻隔了。
救护车旋转着三色灯,警署对讲机的声音,横在清水乡外围的隔离带,慌乱的人群,坍塌的房屋,被搜救的尸体上百具,盖上白布的便已经有一多半,还有些残肢正被医护人员拿着寻找肢体的主人,浓烟滚滚竟笼罩了整个本就不大的清水乡上空,这一刻,招娣觉得一转身天就塌了。
金鸡破晓之际,招娣的门帘被掀开,她不动声色,她知道父亲也睡不着,老方坐在床沿上,装上了一窝烟丝,点着了抽了一口。
“别怪你娘,她跟着你爹爹我,穷了半辈子,谁不稀罕钱呐,那时候要是有钱,也不会被人瞧不起,你娘想要男孩,要怪,也只能怪咱村上的风气,没男娃娃传宗接代,就跟打赤脚下田是一样一样的,走哪儿都觉得硌脚,你别怪你娘呃……”
“我没怪她,只是,那块表来的古怪,我觉得,还是给扔了吧。”招娣翻身坐起来,因为一会儿就要起床上班去了。
老方微微摇头,似乎他自己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女人,到了她手里的东西,而且还知道值钱,你说,她会答应扔掉吗?还不得大吵一架,说不定,一哭二闹三上吊,恨不得将她这一辈子跟着自己的穷苦命都哭说一遍。
“老头子,我们发财了……这表是……”
招娣刚想起身,便听到门外的母亲大声的说道,好像碰到了世界上最能让她觉得开心惊喜的事情,当她找到招娣这简陋的小房间里时,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男人,她脸上忍俊不禁的笑容在看到招娣的那一刻,一下子就没了。
“该起床上班了,这么大了还赖床。”她说了一句,招娣没理她,看来,那块表确实来头不小,想让她丢掉,那就是要了她的命,招娣也不多说话,是祸是福,也都似乎以为母亲的贪念而定了形。
出了房间,母亲与爹爹窃窃私语,甚至是不是还飘出一声忍俊不禁的笑声。
“老王村长说了,这块表至少值几千块,得去城里卖,说咱们乡上没有人买得起,走,咱们今天就进城。”
那迫不及待的声音,让招娣觉得自己好像很疲倦,双眼的眼皮耸拉着,能不疲倦吗?整夜都合不上眼,洗漱一番过后,招娣与往常一样,蹬着那二手自行车去上班去了。
披着晨露,招娣不知为何,她本打算以后宁愿多蹬半小时的车程,也不想路过这乱葬岗了,但是,此刻,她还是走了乱葬岗的那条小路,她有个大胆的想法,她想在见一见昨晚上那位穿着白衣服的男子。
如果他猜的那么准,他一定知道原委,还有,他总是在晚上出现,如果这大早晨也能看到他,也就证明他真的不是鬼,不是都说鬼怕阳光吗。
招娣怀揣着忐忑难安的心绪深深吸了一口清新空气,穿过了那颗榕树,四下查看,她甚至还刻意的在榕树下停了下来,凭着昨晚上那一回头的记忆,似乎他就是从这个位置走了几步,走进那能没过腰的野草之中不见的。
招娣扎下了自行车,鼓了勇气,大气不敢出拨开野草往里走,这一片乱葬岗的坟堡很多,平日里有野草覆盖,看不大真切,这一遭拨开野草,她才发现,这里的坟堡竟然这么多,几乎都是坟连坟。
然而只有三五个有石碑的,其他的,全都没有碑铭,招娣有些不敢往里走了,因为当她回头时,才发现自己深入的程度已经看不到自行车和那条小路了,心里一下子就没了安全感,赶紧退了回来。
等退出野草的时候,招娣才觉得不闷得慌,风吹过,她也才发觉自己的衣服又湿透了,她回头看了看来时的路,始终没能找到那位男子,心里竟也有些失望。
进了工作区,招娣换上工作服,带上厚厚的手套,这个车间是专门制作灯泡的,温度很高,硕大的熔炉散发出来的高温能将玻璃荣华成汁液,再落入模具中定型,招娣负责拿着那火钳子将那模具中定型的玻璃罩夹出来,再放在硕大的水池里冷却一下,一个灯泡就出来了。
晨间九点,已经工作了一个小时的招娣,抹了抹额头的汗,就在这时,广播的声音传来。
“熔炉车间的方招娣,听到广播后请立即抵达前台处…………”
广播一声声的呼叫着,招娣一愣,头一次从广播里传来自己的名字,有些诧异,倒是赶紧脱下了厚厚的手套,来到了前台。
前台很华丽,基本都是工厂接待客户的门面,那上头有一台电视,招娣刚来到前台,就看到电视里播出的是混乱的场面,还有警察,现场一片狼烟滚滚,哭嚎连天,好像是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故一样。
不对,招娣凝眉,越看越觉得那儿熟悉,特别是那背景里面的山,越看越想清水乡的玲珑山……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踵而来,招娣没有回头,那一刻,她的盯着电视的目光越来越模糊,因为,她看到了很多具尸体正在被一些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整理着,乡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方招娣,清水乡出了重大事故,你的家人似乎也惨遭不幸,目前警署要求你赶紧回家接受问话。”
前台的礼仪小姐说道,招娣的眼角一下子就湿润了,顾不得脱掉工作服,一抹眼角,跑出了厂区,蹬着自行车的这一路上,她的心乱的宛若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咬她。
短短的时间,她的脑子中的思绪已经乱七八糟,甚至将一些根本联系不上的思绪都过了一遍,这种感觉,让招娣的眼神都有些恐惧的涣散。
招娣猛蹬自行车,但是,当她还没来到自己门前的时候,就在踏入清水乡村的时候,一切,都似乎将她阻隔了。
救护车旋转着三色灯,警署对讲机的声音,横在清水乡外围的隔离带,慌乱的人群,坍塌的房屋,被搜救的尸体上百具,盖上白布的便已经有一多半,还有些残肢正被医护人员拿着寻找肢体的主人,浓烟滚滚竟笼罩了整个本就不大的清水乡上空,这一刻,招娣觉得一转身天就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