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甜在李文疏公寓“做客”的第四天,身体已逐渐好转。李文疏依旧每天上班,程雨在书房复习,他们告诉她,不必过于拘谨,有什么需要,都可以说。
于是除了去新宇项目部商量微电影的那天,剩余时间,林思甜要么窝在放映厅里看电影,要么抱着电脑在客厅码剧本。
有时,她想到,自己这也算是和李文疏在同一屋檐下了,心里甜蜜无比,会让她忘却,自己尚且处在不幸的婚姻中。
码了一上午的字,林思甜伸伸懒腰,余光扫过二楼主卧,心头一个激灵,站起身来,朝楼上走去。
她轻手轻脚,踮着脚路过书房,书房的门依旧关着,没有动静。林思甜舒了口气,轻推主卧的门,门没锁,林思甜轻而易举便进了卧室。
林思甜心头啧啧,这两人心也太大了吧。只是她不知道,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是程雨的电脑和书,以及李文疏的文件,都放在书房里。重要的文件,更是锁在了保险箱里。除此之外,最宝贵的,便是李文疏放在书房的一枚钻戒。
但那也被锁着的,连程雨也还不知道,李文疏曾经为她定制了一枚钻戒。
至于其他东西,没什么是“小偷”可以带走的,何况,他们这是高档小区,要真的失窃了,行窃的恐怕是个国际大盗了。
主卧宽敞明亮,竟然也隔出了两个空间,外间宛如一间小客厅,置物架上摆放一些新奇的摆件和干花,那是程雨收集来的。
里间应该是起居的地方,可那道门,锁上了。
林思甜微微气恼,这是把她当成贼了?完全忘了自己方才还感叹这两人心大。
林思甜觉得无趣,小心翼翼从房间里退出来,原路返回,回到沙发上瘫坐在,望着偌大的复式公寓,感慨,要是她也能住这么豪华的房子,每天都能笑醒的吧。
楼上书房的传来开门声,林思甜赶紧坐直了身子,摆出码字的模样。
“快中午了啊,我们吃饭吧,思甜,你想吃什么?”程雨边下楼,边问林思甜。
“我随意啊!”
“那中午先随便吃一点吧,我下午去买菜。”家里多了一张嘴,食材的消耗进度也快了一些。而且,林思甜真的……胃口挺大,有时程雨心里感叹,她一个人能吃两个人的量。
趁着煨汤的功夫,程雨把中药温上。
林思甜凑过去,看见砂锅里温着的,是昨天的鸡汤,惊到了:“程雨,你是在热昨天的菜?”
“嗯,怎么了?”
“你平时也热旧菜?”
“也不是,我们一般都会吃完,但汤底会留一些,第二天早上煮面条。”
林思甜心里一阵鄙夷,这个程雨,确实不是大家名媛。
“总裁怎么能吃剩菜呢?而且你每顿竟然只煮够两个人吃!你不知道他们这些有钱人,一顿饭要摆几十个菜,每个菜吃一几口,吃不完的扔掉,绝不会吃剩菜吗?”
程雨有点懵,这是什么逻辑?“有钱人”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她这么做的话,李文疏会强烈谴责她,浪费粮食的吧……
她很小的时候,吴伯就教育过她,李文疏几代人都是衣食无忧,甚至可以用“腰缠万贯”“朱门绣户”来形容,但他们都是经历过最艰辛、最动荡时期的人,懂得修身齐家,懂得积累与低调,绝不会过太过奢华高调的生活。
从小,李文疏给她的印象,就是“住在豪宅里的,散发着贵族气息的普通人”,虽然确实没有像李文疏这么帅气与贵气的“普通人”。
于是除了去新宇项目部商量微电影的那天,剩余时间,林思甜要么窝在放映厅里看电影,要么抱着电脑在客厅码剧本。
有时,她想到,自己这也算是和李文疏在同一屋檐下了,心里甜蜜无比,会让她忘却,自己尚且处在不幸的婚姻中。
码了一上午的字,林思甜伸伸懒腰,余光扫过二楼主卧,心头一个激灵,站起身来,朝楼上走去。
她轻手轻脚,踮着脚路过书房,书房的门依旧关着,没有动静。林思甜舒了口气,轻推主卧的门,门没锁,林思甜轻而易举便进了卧室。
林思甜心头啧啧,这两人心也太大了吧。只是她不知道,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是程雨的电脑和书,以及李文疏的文件,都放在书房里。重要的文件,更是锁在了保险箱里。除此之外,最宝贵的,便是李文疏放在书房的一枚钻戒。
但那也被锁着的,连程雨也还不知道,李文疏曾经为她定制了一枚钻戒。
至于其他东西,没什么是“小偷”可以带走的,何况,他们这是高档小区,要真的失窃了,行窃的恐怕是个国际大盗了。
主卧宽敞明亮,竟然也隔出了两个空间,外间宛如一间小客厅,置物架上摆放一些新奇的摆件和干花,那是程雨收集来的。
里间应该是起居的地方,可那道门,锁上了。
林思甜微微气恼,这是把她当成贼了?完全忘了自己方才还感叹这两人心大。
林思甜觉得无趣,小心翼翼从房间里退出来,原路返回,回到沙发上瘫坐在,望着偌大的复式公寓,感慨,要是她也能住这么豪华的房子,每天都能笑醒的吧。
楼上书房的传来开门声,林思甜赶紧坐直了身子,摆出码字的模样。
“快中午了啊,我们吃饭吧,思甜,你想吃什么?”程雨边下楼,边问林思甜。
“我随意啊!”
“那中午先随便吃一点吧,我下午去买菜。”家里多了一张嘴,食材的消耗进度也快了一些。而且,林思甜真的……胃口挺大,有时程雨心里感叹,她一个人能吃两个人的量。
趁着煨汤的功夫,程雨把中药温上。
林思甜凑过去,看见砂锅里温着的,是昨天的鸡汤,惊到了:“程雨,你是在热昨天的菜?”
“嗯,怎么了?”
“你平时也热旧菜?”
“也不是,我们一般都会吃完,但汤底会留一些,第二天早上煮面条。”
林思甜心里一阵鄙夷,这个程雨,确实不是大家名媛。
“总裁怎么能吃剩菜呢?而且你每顿竟然只煮够两个人吃!你不知道他们这些有钱人,一顿饭要摆几十个菜,每个菜吃一几口,吃不完的扔掉,绝不会吃剩菜吗?”
程雨有点懵,这是什么逻辑?“有钱人”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她这么做的话,李文疏会强烈谴责她,浪费粮食的吧……
她很小的时候,吴伯就教育过她,李文疏几代人都是衣食无忧,甚至可以用“腰缠万贯”“朱门绣户”来形容,但他们都是经历过最艰辛、最动荡时期的人,懂得修身齐家,懂得积累与低调,绝不会过太过奢华高调的生活。
从小,李文疏给她的印象,就是“住在豪宅里的,散发着贵族气息的普通人”,虽然确实没有像李文疏这么帅气与贵气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