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多番纠缠,洛已心死于摆脱我。而自那次做了他模特儿之后,我亦不再做过分出格的撩拨。
    他不是第一次到韦港长住,知悉许多少有人跡之秘境。一天到晚他搬着画具东奔西走,而我带一二颗苹果、水和书,做他的跟屁虫。
    最后二週他总往同一处去。原来除餐馆以外右侧还有些小径,上了坡道,有看海的小丘,教堂,漂亮的石屋和群树。
    他在丘陵之上,自石砌的窗口往外望,几近固执地描摹海潮。
    「你已经画得很棒了。」我看着他放弃的那些,「为什么要一直重来?」
    「你还真是无忧无虑。」他说,放下笔凝睇海面,「我想考美术学院。没有一幅完美的画是行不通的。」
    霎那间我脑中浮现教堂里那架钢琴。唱圣歌用的平台琴,叮叮咚咚,音色还可以。
    「别画了,」我拉他起身,将苹果递到他嘴边,笑说:「我们去教堂。我弹琴给你听吧。」
    他咬了一口苹果。呆立着想了想,还是把素描本和笔塞进了包里。
    我的琴艺不差,学了十来年。固然大考的结果出来以后,我果断放弃了我还算喜爱的钢琴。
    比起做优美恬静的公主,我更渴望成为经济独立,不受任何人、事、物牵制的女人。
    「你一定知道lacampanella。」我掀开琴盖,笑道。
    他惊讶,「你会弹?」
    「难道你觉得我是个一无事处、只想着恋爱的女人?」为灵活手指,我潦草弹了几段卡农,「信不信由你,你吸引了我,我才情不自禁。」
    他抿唇,垂眸作画。笔尖与纸面摩擦,沙沙作响。
    「我开始了。」我说。
    我十三岁练就lacampanella,不少人夸我极有天分,我也曾以此为傲。没有瓶颈,勤恳练习,从而扶摇直上。
    在一些方面,我看似没尝过苦头,其实,也仅是我迫使自己甘之如飴。
    我弹得比原曲再慢一些,但已顾及了流畅度。
    看洛的表情,我颇为得意,笑问他:「如何?」
    「你不学钢琴了吗?」他艰难地说。
    「是,」我点点头,「比起才艺,我更想赚钱。」
    「你的观念务实,有时行为却脱离常轨。」
    「我说过了,你是我……」
    他耳根略有些红,阻止我继续说下去,「如果你弹琴是为了鼓舞我,那么谢谢你。」
    我凑近了二步,试着要求:「你亲我一下,当作感谢。」
    他苦笑道:「你看,又来了。你为何老是这样?」
    「你觉得我很放荡?」我环住他的颈子,「我现在单身。甚至是处女。为什么不能热情地追求一个人?」
    他摇头,「我只觉得你不可理喻。」
    「求你了?」我贴紧他的唇,「我就想第一次在教堂里。悖逆又荒唐,肯定一辈子忘不了。」
    画具散落一地,他终于妥协,搂住我的腰,回我以吻。
    我盘坐于他大腿之上,湿热的慾念、杂乱无章的爱抚,我宛若新生,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他的吻没有任何技巧……说难听点是笨拙。像小兽的撕咬。可是我很喜欢。
    「我是不是你的第一个女人?」我问。
    「嗯。」唇舌纠缠间,他口齿不清地答覆。
    我感到值得。
    母亲钟情的浪漫情怀,我也算是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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