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梁朝虽然也有贵妾,却并不多,因世家通婚,当家主母自不愿出现威胁到自己地位的女子,这同族姐妹嫁一人也逐渐消失,贵妾也就渐渐的没了。”
    “你可见过你姑母家还是舅舅家,置一房贵妾?谁家主母能容得下?况且贵妾就算不是出身大族的旁支之女,也得是家道中落祖上阔过的,你那姑娘的出身占了哪一个?”
    裴境可不慌张,他心中早有计较:“端砚性情温顺柔和,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儿子带她去云州,这内宅的管家接待,也做得完美无缺,她是最和儿子心意的,除了出身,她哪里也不比那些世家贵女们差。”
    “只要她带着丰厚的嫁妆进门,谁还敢小看她。”
    她不过是说了个事实,这就开始护上了。
    二太太颇为无语,她也喜欢那孩子,可奈何那孩子就是出身不高,这是硬伤。
    “好好好,我不说这个,你说的那些丰厚的嫁妆,不会全都你自己置办吧。”
    裴境脸上一晒,忙道:“这些年,儿子拿着咱们家产业的分红,也开了不少的铺子买了田产和庄子。”
    见二太太斜眼瞧他,他终于有些不好意思,破天荒的摸了摸鼻子。
    “儿子有意,将洛京的三百亩良田,五十亩水田,洛京的两个庄子,两个商铺,还有……还有西京的膳食坊都给她,当做她的嫁妆,另外再打些首饰,弄些元宝银票的,现银就不放的太多,弄个五千两便罢了。”
    二太太倒吸一口冷气,像是看到什么大怪兽一样看着自家儿子。
    “这些东西,除了洛京的一家当铺和胭脂水粉铺,这几乎是你这些年的全部身家了吧,你打算都给了她?”
    裴境摇头:“没有全部,现银儿子还留了一些自用,再说她进了门,这些东西不还是我们俩用,不过是左手倒右手的事,母亲不必担心。”
    这样的嫁妆,哪怕是稍微没那么富贵的名门贵女,都是拿不出来的。
    不管是西京还是洛京,多的是顶个侯爵伯爵之女的名头,然而嫁妆却连几百两都拿不出,还要自己做针线活补贴家用的‘贵女’。
    他这儿子,不是疯了,而是真的沦陷在一个小丫头手里,连自己这些年赚的体己,也都要尽数给了她了。
    “这怎么能一样呢,既然作为人家的嫁妆,那便不是你能随意用的东西了,你把这些都给了那姑娘,能心甘吗?”
    裴境浑不在意,微微笑着:“母亲放心,儿子有本事,能赚钱。”
    二太太见说不动他,只能无奈道:“好,这件事我不阻拦你,我只问你,你非要让她做贵妾,以后正室见你没成婚便供着个贵妾,她无法辖制,以后要如何管家如何服众,因此事导致内宅不宁,你要如何做?”
    裴境有些不高兴,反驳道:“端砚不是那种生事的人,她最是老实和顺,绝不会对主母不敬,若是未来的主母因此事就闹起来,说管不了家,必然是她自己作妖,跟端砚有什么关系。”
    “再说,我就是这般,又没求着别人嫁,她若接受不了,就别嫁我啊。”
    裴境说得来理直气壮,言语间,把沈妙贞摘了个干净。
    二太太气笑了,她这个儿子,拿定了主意,谁都劝不了的,年不过五岁就日日坚持练字,练的手生茧子疼痛难忍,也要坚持下去,老太太心疼的不得了,叫他不要再练了,他都不听。
    现在,这股执拗劲儿用在了女人身上,二太太才觉得到底有多么的叫人生气。
    “你拿定了主意,谁劝你你也是不听的。”
    他这个性子,岂不是跟二老爷一模一样,当年二老爷不也是,认定了她,就算要横插一杠不做君子,不顾亲娘的意愿,也要把她娶回家,为了她不知使了多少手段。
    可自得了她,那些妖娆的通房姨娘们,是再也不理了。
    “只是,你需记得西京晏王府的丑事,都闹到了陛下跟前去,实在不像话,咱们家是决不允许那般行事的。”
    “儿子省的,请母亲放心。”
    二太太也不再多言,想起什么事,她又道:“你过些日子去西京,你舅舅来信,非要你去那里住去,你有表哥表弟们也要准备考试,正好你在那也能教教他们,你舅舅说,院子都给你收拾好了。”
    “我没应承,咱们家在西京的宅子不算大,可胜在清静,只是多年没人住,家具什么的还没安置好,你自己看着办,要不要去你舅舅那里住。”
    裴境扯扯嘴角,此时倒说起旧事来:“母亲您这些年跟舅舅家都不亲近,可舅舅却一直惦记着我们。”
    二太太翻了个白眼:“莫要打趣我,你没别的事,快快看你的端砚丫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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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术把银票拿了回去,如数交给了沈妙贞,只说是当了活期,并没有提别的,更没有说公子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沈妙贞见真的当了出去,对白术感激不尽,稍微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也在不住的心疼,她十分喜欢那条珠链。
    她并不知道,银票是公子给她的,当据是公子叫郑记掌柜开的,珠链现在在公子的手里。
    白术也很有心,两百两,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和两张五十两票子。
    这样更方便她用,沈妙贞便托人带回去一张五十两的票子,四十两做聘礼,十两可以将屋子翻新一下,毕竟娶新媳妇,也不能叫人家住旧屋子。
    结果那钱并没有到沈老爹手里,反而到了沈天手中。
    沈天更是生气,坚决不准沈老爹用她给的钱,他心里也有打算,如今他有个秀才的功名,可以去一些小的私塾教书,自己一边读一边攒银子,总能攒够大哥娶媳妇的钱,也能搬出这房子。
    这间房子,六公子已经把地契给了沈妙贞,相当于是沈家的房了,可沈天跟沈妙贞一样的心高气傲,自尊心重,这样住着,总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他将这五十两银票藏起来,不肯让沈老爹动,要寻个机会,还给姐姐。
    沈妙贞却并不知道弟弟想的那些事,她又托人在金店定做了一只虾须镯,这种镯子用料少,拉丝工艺做出来却精美。
    时下大梁的汇率,金兑银乃是一两金子兑十一两银,她要了三两金,算上工费,一共花了三十六两。
    而这只虾须镯和那套被面都做完了,她却一时犯了难,不知拜托谁去送。
    毕竟她身份在这里摆着,可不是随随便便给世家小姐下帖子,人家就能见的。
    最后还是公子出手,叫人帮她送了过去。
    裴境将那件事压在心里,脸色如常的跟她相处,并未让沈妙贞察觉到,他心里生了气。
    说是生气也并不妥当,他只是迷茫,没有人教他,要怎么真心地爱一个女孩子,而外面那些狐朋狗友,都是一群纨绔,只知道买首饰买衣料送女人。
    而那些庸俗的女人,都会被一些蝇头小利哄的很开心。
    但沈妙贞不是这样的,他也不是没送过,价值千金的莲花冠她倒是喜欢,可也没一次都没戴过。
    瞧见那只虾须镯,就算是在同辈的姐妹中,这添的妆也是一等一的了,并不算拿不出手。
    裴境心里有些发酸,她就那么喜欢江家表妹吗?如此破费,明明自己没银钱,哪怕当了心爱的珠链也要给她打金镯子,还那么伤费心,日日点灯熬油的绣花。
    明明她对自己都没这么上心。
    纵然有心理百般的不爽,他也没有表现出来。
    “过几天,我们要去西京,你若有交代家里的事,便赶快交代清楚。”
    “去西京?”沈妙贞一懵:“这一回又是去玩吗,何时回来呢?”
    “不是去玩,我要准备会试,可这会试都是在西京考,这一回去,要在那里呆两年呢,你把行李都带上,也许还会住我舅舅家。”
    江秀雪年中要嫁去西京,没想到她沈妙贞倒比她先去了。
    作者有话说:
    ? 100、100
    沈妙贞最后也没能回去, 侯府的事也多,开春了要给公子做春衣和舒适的寝衣,去年的一些经年的旧的, 都不要了,外衣可以让丫鬟们拿回家去给自家亲戚们穿, 但是寝衣这种私密东西就要直接丢了烧了。
    江秀雪收到了沈妙贞送来的添妆, 感动的不行, 没想到, 她这么一个朋友,反倒比她的几个亲庶妹都要上心。
    那一床被面,绣的龙凤呈祥, 精致非常, 一看就用了心,比他家在外面寻的绣娘还要绣的好, 那枕桃上头鸳鸯戏水,又吉祥又好看, 江秀雪喜欢极了。
    单这被面和枕套,就已经叫江秀雪心爱不已,却没想到,她居然还给添了一只金子的虾须镯。
    那镯子只有三两, 并不算重金,但拉丝的工艺很是精巧, 攒成的镂空中, 还串着几颗小米珠,既不粗苯又适合她细致的腕骨。
    她当即就戴上了, 不肯摘下来。
    喜欢之余, 江秀雪越发觉得感动, 觉得这个朋友没白交。
    沈妙贞可不同于她那些闺阁的手帕交,或是她那些庶出的姐妹,舅舅家的表姐妹什么的,出身并不好。
    她也知道侯府这些妾们的待遇,这个好妹妹给她打了这么一只金镯子,还不知要攒多久的银子。
    打动江秀雪的可不是因为这只金镯子,她也不是没见过好东西,自己的长姐还送来一对金镶玛瑙的对镯。
    长姐对自己有拳拳爱护之心,可因为长姐的礼物贵重,便比沈妙贞的情谊更重吗?
    这是无法衡量的。
    因为长姐虽然是庶出,没能够上世家的门槛,嫁了皇商之孙,家里有钱的很,这一对重金打造的镯子,对长姐来说不过九牛一毛。
    然而沈妙贞的虾须镯,对她来说,却几乎得掏空她一半的积蓄。
    一个人若能分给你她的一半,足已见得她对你的真心。
    沈妙贞就是这样知恩图报,得了一滴水的恩德,恨不得涌泉相报的好孩子,这叫江秀雪越发觉得窝心。
    她遣人给沈妙贞带去一只玉牌,得知他们也要去西京,只要凭着这只玉牌,就能通过家里给的陪嫁铺子,给她发拜帖。
    等她在谢家站稳脚跟,就把沈妙贞接来玩。
    此时的江秀雪铁了心要跟沈妙贞交好,这样一个会体贴别人的可人儿,怪不得六表哥那样喜欢她,谁能不喜欢呢,她也喜欢!
    江秀雪再次觉得遗憾,若是能嫁给讨人厌的六表哥,岂不是就能跟这个好妹妹,长长久久的相伴。
    沈妙贞的家里,在沈天的坚持下,最终也没出四十两的聘礼,沈天坚持不用姐姐给的钱,自己节衣缩食,给大哥重新装了西厢房。
    那屠户家的三姑娘年纪也不小了,左挑右选,却也没有比沈家大哥更合适的人。
    她很想嫁给沈天,做秀才娘子,可惜沈天这种年纪轻轻便有了功名的,可是潜力股,虽然世家权贵瞧不上沈天是泥腿子出身。
    但末流的小官家的女儿还有有钱的富商家的女儿,可是很愿意带着丰厚的嫁妆嫁给一个小秀才,毕竟他这样年轻,说不准,再过三年就考中了举人呢。
    已经有好几家明里暗里打听沈天,被他以母亲新丧,要守孝三年为由给婉拒了。
    沈天有更好的选择,如何会挑一个屠户家的姑娘,她无论如何也是攀不上的。
    而嫁不了秀才,就嫁秀才的大哥,至少将来生了孩子,没准还能沾一沾叔叔的光呢。
    所以这聘礼只有二十两,她还是嫁了。
    沈家大哥成婚的时候,沈妙贞已经跟着裴境去了西京,不过大哥娶大嫂这种喜事,她可不敢怠慢,只能赶工做了几套被褥被面,做了一套新衣,外定做了两根小金簪,就当是送的新婚贺礼。
    沈妙贞自觉已经拼尽全力,那两根小金簪都花了五十两银子,寻常妇人连金子这种东西都没见过的。
    绣那些被褥被面,她是赶工做的,每晚点灯熬有,熬得人都瘦了,眼角下面出现了黑青。
    裴境心疼不已,劝她不要做了,不如花钱找个绣娘,而沈妙贞却不听,坚持自己来做,既不想承公子的人情,又觉得那些绣娘做的没有自己做的好。
    这一番呕心沥血做的新婚贺礼,裴境叫人送去沈家,她也算是完成了心头的一件心头大事了。
    贺礼送了过去,沈家大嫂一直听说,沈家这小妹在侯府当差,听说颇得主君喜爱。
    见了那些被褥被面倒还觉得高兴,等瞧见那两根金簪,顿时便来了气,暗地里对着沈家大哥嘟囔抱怨。
    说什么,以为沈家小妹在那种高门大户当差,不知攒了多少银子,自家亲大哥成婚,居然就送了两根金簪,她还以为能见识见识侯门夫人带的那种全套头面呢,连连抱怨沈妙贞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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