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几分醉意的周士子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将身上的佩剑哐当一声掷到桌上:“自然要文武双修,方有大丈夫之凌云风范!”
说罢得意哼哼两声,拍着胸脯道:“周某不才,除自幼读书外,兼习武艺,勉强算是双修吧。”
“怎能说是勉强,周兄家学渊源,习得一手好箭法,在国子监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就是就是,今日时机正好,不如周兄出手,让我等见识见识吧!”
说话的二人,正是周士子的头号狗腿子,他们日日溜须拍马,将周士子奉承的飘飘欲仙,沈长林觉得很好笑,被这种虚假的奉承所包围,有甚意思?
显然,周士子本人是乐在其中。
他在奉承声中站起来,指着沈长林道:“沈会元,今日周某给你露一手!”
沈长林轻轻的挑眉:“哦?”
周士子指着对面酒楼悬挂的酒幡:“那幡子下悬挂了几条穗子,我用袖箭可射中穗芯!”
那穗子不过两指宽,而两家酒楼相隔十丈,沈长林打量着醉醺醺的周士子,又看看街面上熙攘的人群,一句“不妥”尚未说完,周士子已迫不及待的掏出袖箭瞄准发射。
不知是他被酒色侵蚀了身体,还是天色太暗,总之这一箭明显偏了准头,直往酒楼二层包房里的人影扎去。
“糟了——”
呼声未毕,只见一道寒芒闪过,一根竹筷咻的飞去,啪嗒一声将即将射入包房的短箭打落。
接着竹筷噌的嵌入酒幡的穗子中,酒幡晃动几下,终归平静。
筷子是钝的,却能陷入穗芯,足以见得发射之人内力深厚,不仅内力深,其准度、敏锐度,也远远超过常人。
周士子晃了晃醉醺醺的大脑,四处寻找扔竹筷的人,最终错愕的发现,竟是被他‘批评’要文武双修的沈长林发射的,人家有这么一手俊俏功夫,他分明是班门弄斧了。
“妙哉,妙哉,竟不知沈会元还会功夫。”
“果真是少年才俊,风流翩翩佳公子!”
大家见沈长林年轻,长的白皙清隽,只当他是一心读书的文弱书生,根本想不到他身怀绝技。
沈长林谦逊微笑:“小把戏而已。”
不着痕迹的将周士子臊了个满脸通红。
但沈长林也没夸大,比起姜无戈教的那些杀招狠招,这小小箭术,可不是小之又小。
众人继续饮酒,不过没一会儿对门二楼包厢的人就找麻烦来了,原来那也是户贵人,贵人的小厮察觉到了那支冷箭,禀告了主人,现在正要纠元凶——周士子,前去问罪。
周士子灰头土脸的前去赔罪,小厮复又来请,说主人要请扔竹筷的义士前去喝一杯,但沈长林一听他家主人姓白,立即婉拒,然后没一会儿,就与小兄溜了。
他对白家人过敏,不想见。
是夜,天色漆黑如墨,点点繁星在夜空中闪烁,沈长林和小兄并排走在街道上。
一路清风悠然,月圆花繁,听着不知何处传来的悦耳丝竹音,感受着华京城繁华的夜景,心中一片畅快。
曾有诗描写高中后的意气风发——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
他们虽没有到御马游街琼林盛宴的那一步,但也不远了。
夜色中的华京,游人如织华灯千万,不比任何朝代的都城差,这城是那么美,那般宽阔,沈长林闭上眼睛,感受着风吹过脸庞,他和小兄,即将登上最煊赫的舞台。
“玉寿,我有点想家。”沈长林道。
多想让家人看看他们如今的样子,多想让他们也品尝这里的美食美酒,多想同他们一起分享这来之不易的喜悦。
沈玉寿搀住沈长林的胳膊:“你醉了。”
“略略有一点。”沈长林顺势攀住沈玉寿的肩膀:“殿试之后,赴任之前,我们可以回一趟永清。”
这是朝廷的规矩,官员赴任前,可回乡一次,安顿好家小,再安心赴任。
“是呀,钱壮小舅、白婶子、还有玉平堂哥、李先生,回乡就可见到他们了……”
沈玉寿也挺想家的,兄弟二人闲话一番,接着继续往住处走。
今日天气好,缓缓夜行徒步,不失为一桩美事。
突然,身后传来马车行驶时车轮转动的咕咕声,紧接着一道女音传来,在夜色中分外的明显。
“请沈会元稍等,小女子有话要同公子说。”
沈长林蹙眉,这声音有些耳熟,于是顿步回望:“请问阁下有何指教?”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06-30 23:19:47~2022-07-01 23:47:1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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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入殿试
◎科考路最终站◎
马车内的人静默片刻, 低声道:“此处说话多有不便,还请沈会元借一步详谈。”
沈长林环视周围,见不远处就有一偏僻巷落, 无人经过,但又在路旁, 不至于远离人群,最是合适,便提议往那处去。
车内女子温声答应了, 然后道:“请沈公子单独与我前往。”
说完似乎明白沈长林的顾忌, 孤男寡女深夜单独相处,难免惹人闲话,尤其是沈长林刚中会元,无数双眼都盯着他,稍有不慎就惹来祸端。
于是女子解释道:“此事私密,不宜告知于第二人,公子随我来,沈玉寿公子同我的侍女和随从请在远处等候, 我们走远些, 但不离他们的视线, 如此,自不污沈会元的名声。”
沈长林拱了拱手:“沈某不在乎虚名, 主要是为小姐考虑。”
沈玉寿拍拍兄弟的肩膀:“去吧, 我等你。”
说罢, 马车上下来一戴着帷帽的女子,随沈长林走到那稍偏的巷落, 二人站定后女子对沈长林道。
“小女子便是方才二楼包厢里的客人, 若非沈会元仗义出手, 小女子的脑袋只怕是要开花了,沈会元又救了小女子一命,恩人在上,请受我一礼。”
又?沈长林提眉微蹙。
与此同时,女子摘下了帷帽,露出少女清丽的面庞。
沈长林一眼望去便觉面熟,顺带着猜出了她的身份,白家二小姐白柒柒。
白柒柒深深福礼,沈长林不动声色的后退半步:“惭愧,举手之劳,不敢以恩人自居。”
是夜,风轻气畅,白柒柒两颊的碎发随风飘荡,鬓发间的珍珠步摇俏皮的晃动着,加上她一袭石榴色的裙装,衣袂飘飘,显得少女格外美好。
论相貌,白柒柒在京中世家女中算不得美貌,但她知道怎么扬长避短,加上气质清新,在庸脂俗粉间自有一段独特的美。
但沈长林今夜注定要做个不解风情的人。
他撇开目光,疏离客气的说:“夜深了,白小姐速归家去吧,沈某告辞。”
说完也不等白柒柒答话,迈步便走。
“等等!”白柒柒掖了掖耳畔的碎发,追了几步,并从袖中掏出一个荷包,面色绯红道,“这是我亲手做的荷包,里面塞了好些防虫辟邪的草药,天马上就要热了,蛇虫鼠蚁多,请沈公子收下,正好用得上。”
沈长林没有回头,荷包、梳子、首饰一类物品,向来是男女定情的信物,白二小姐送这个给他,其间心意不必多言。
“不用了,男女有别,请白小姐留着自己用吧。”
从白柒柒的视线看去,少年公子一袭青裳薄,墨发飞扬,长身玉立,哪怕站在漆黑破败的小巷落里,也掩盖不住他身上清雅的气质。
那日在冰凉的湖水中浮沉几近绝望,自以为生命即将终结之时,便是这清雅公子舍命施以援手,那会子她虽然晕沉沉的,但沈长林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全都记得。
他将她揽在怀中,救她上岸,令她错觉顿生,以为自己半生飘零,终于有了可靠之人。
可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表达情意,却得到如此冷漠的回应。
“白小姐请保重。”
“沈公子,小女子对沈公子绝无所图谋,我继母来寻过你,一切是她的主意,可我……绝不受她的指使,一片冰心,望公子明鉴。”
白柒柒说罢,伸手将荷包双手递上。
沈长林的余光看得见她这动作,然而,他自流水无情,那就绝情到底好了,于是假装没有看见,大步离去。
“玉寿,我们走吧。”
沈玉寿轻轻一笑:“行,走吧。”
待走远了,方捣沈长林一拳,笑着调侃:“何时惹下了风流债,我竟不知。”
白柒柒来去皆戴着帷帽,加上沈玉寿没有见过她,所以不知道她的身份,还以为是哪个姑娘看上了自家兄弟,是一段善缘呢。
沈长林抿唇苦笑:“何来风流债,就是一场无妄之灾。”
说罢将事情同小兄道来,事关女子的清誉,虽然沈长林不觉得他要为白柒柒的清誉负责,但这种事情放在这个时代是万万不可说出去的,所以同小兄说后,二人十分默契的没有同第二人提起。
“二小姐,这沈会元可真不解风情,亏得您巴巴帮他绣这荷包,用的上等药材和绣料,还是双面绣。”
白柒柒上了马车,眼睛无神的盯着前方,身旁的贴身小侍女拿着那个未曾送出去的荷包翻开絮叨:“小姐,您的手可真巧,这荷包从外面看是一丛玉竹,从里面看却是兰草,外面绣一个林字,内里有个柒字……”
“住口,别说了,没看见小姐心情不好吗?”另一个年纪稍长的侍女呵斥小侍女,说着一把夺过那个荷包,对白柒柒道:“二小姐,待回到府上,奴婢就将这荷包绞碎了烧掉,免得小姐看见碍眼,为了一个寒门举子,小姐实在不必那般上心。”
白柒柒没动,良久,将那荷包取过塞入袖中:“费了我好些心思的荷包,存着便好,何必绞了。”
“二小姐,您莫不是真的喜欢上那位沈公子了吧?”年纪稍长的侍女从小陪着白柒柒长大,见白柒柒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禁担心,“咱们女子,立世不易,小姐万万不可感情用事啊,否则,岂不落先夫人后尘。”
白柒柒长叹一口气:“我明白,对那位沈公子,我自是心悦于他。”
相貌双全,人品端重,又中了贡士,如此才俊,哪个闺阁女子不喜欢?何况他还救过她两次。
“只是,我不会为了这微不足道的心动,就去飞蛾扑火做蠢事,母亲去后,继母刻薄,仗着她是罗贵妃的亲妹妹,将白府上下紧捏在手,连父亲和哥哥,都要仰仗她的鼻息过活,我活的还不如一个孤女。”
“当年宝亲王还在,贵妃娘娘想要拉拢林文二家,非逼林家嫡孙林月贤娶我,甚至还弄出绑架的闹剧,后来事情未成,却连累得我名声扫地,如今又要推我嫁给这位沈会元沈长林,授意我将来蛊惑郎君,为他们做脏事,如此种种,不过是将我当做一个工具,半点没有为我考虑。”
年长的侍女叹息一声:“既然二小姐都明白,为何还要答应继夫人来寻沈会元呢。”
“因为这是我脱离她控制的机会,沈公子绝非任受摆布之人,我若真能嫁他,一出白家门做了沈家妇,继母还怎么拿捏我?沈公子过了殿试便是新科进士,自有大好前途,将来说不定官品比我爹还高呢,我的苦日子也就熬出头了。”
年长侍女恍然大悟:“还是小姐有成算。”
日日酒会,诗会,沈长林很快也倦了,那夜回来后,便婉拒了所有邀请,和小兄过几日清净的日子。
隔三差五,也去师傅姜无戈那去点卯。
有助武艺精进的丸药已配置好,手指大小,足有几百粒,每日早晚服用一粒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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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子指着对面酒楼悬挂的酒幡:“那幡子下悬挂了几条穗子,我用袖箭可射中穗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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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虽没有到御马游街琼林盛宴的那一步,但也不远了。
夜色中的华京,游人如织华灯千万,不比任何朝代的都城差,这城是那么美,那般宽阔,沈长林闭上眼睛,感受着风吹过脸庞,他和小兄,即将登上最煊赫的舞台。
“玉寿,我有点想家。”沈长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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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寿搀住沈长林的胳膊:“你醉了。”
“略略有一点。”沈长林顺势攀住沈玉寿的肩膀:“殿试之后,赴任之前,我们可以回一趟永清。”
这是朝廷的规矩,官员赴任前,可回乡一次,安顿好家小,再安心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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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女子解释道:“此事私密,不宜告知于第二人,公子随我来,沈玉寿公子同我的侍女和随从请在远处等候, 我们走远些, 但不离他们的视线, 如此,自不污沈会元的名声。”
沈长林拱了拱手:“沈某不在乎虚名, 主要是为小姐考虑。”
沈玉寿拍拍兄弟的肩膀:“去吧, 我等你。”
说罢, 马车上下来一戴着帷帽的女子,随沈长林走到那稍偏的巷落, 二人站定后女子对沈长林道。
“小女子便是方才二楼包厢里的客人, 若非沈会元仗义出手, 小女子的脑袋只怕是要开花了,沈会元又救了小女子一命,恩人在上,请受我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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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女子摘下了帷帽,露出少女清丽的面庞。
沈长林一眼望去便觉面熟,顺带着猜出了她的身份,白家二小姐白柒柒。
白柒柒深深福礼,沈长林不动声色的后退半步:“惭愧,举手之劳,不敢以恩人自居。”
是夜,风轻气畅,白柒柒两颊的碎发随风飘荡,鬓发间的珍珠步摇俏皮的晃动着,加上她一袭石榴色的裙装,衣袂飘飘,显得少女格外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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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沈长林今夜注定要做个不解风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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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柒柒的视线看去,少年公子一袭青裳薄,墨发飞扬,长身玉立,哪怕站在漆黑破败的小巷落里,也掩盖不住他身上清雅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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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林的余光看得见她这动作,然而,他自流水无情,那就绝情到底好了,于是假装没有看见,大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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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寿轻轻一笑:“行,走吧。”
待走远了,方捣沈长林一拳,笑着调侃:“何时惹下了风流债,我竟不知。”
白柒柒来去皆戴着帷帽,加上沈玉寿没有见过她,所以不知道她的身份,还以为是哪个姑娘看上了自家兄弟,是一段善缘呢。
沈长林抿唇苦笑:“何来风流债,就是一场无妄之灾。”
说罢将事情同小兄道来,事关女子的清誉,虽然沈长林不觉得他要为白柒柒的清誉负责,但这种事情放在这个时代是万万不可说出去的,所以同小兄说后,二人十分默契的没有同第二人提起。
“二小姐,这沈会元可真不解风情,亏得您巴巴帮他绣这荷包,用的上等药材和绣料,还是双面绣。”
白柒柒上了马车,眼睛无神的盯着前方,身旁的贴身小侍女拿着那个未曾送出去的荷包翻开絮叨:“小姐,您的手可真巧,这荷包从外面看是一丛玉竹,从里面看却是兰草,外面绣一个林字,内里有个柒字……”
“住口,别说了,没看见小姐心情不好吗?”另一个年纪稍长的侍女呵斥小侍女,说着一把夺过那个荷包,对白柒柒道:“二小姐,待回到府上,奴婢就将这荷包绞碎了烧掉,免得小姐看见碍眼,为了一个寒门举子,小姐实在不必那般上心。”
白柒柒没动,良久,将那荷包取过塞入袖中:“费了我好些心思的荷包,存着便好,何必绞了。”
“二小姐,您莫不是真的喜欢上那位沈公子了吧?”年纪稍长的侍女从小陪着白柒柒长大,见白柒柒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禁担心,“咱们女子,立世不易,小姐万万不可感情用事啊,否则,岂不落先夫人后尘。”
白柒柒长叹一口气:“我明白,对那位沈公子,我自是心悦于他。”
相貌双全,人品端重,又中了贡士,如此才俊,哪个闺阁女子不喜欢?何况他还救过她两次。
“只是,我不会为了这微不足道的心动,就去飞蛾扑火做蠢事,母亲去后,继母刻薄,仗着她是罗贵妃的亲妹妹,将白府上下紧捏在手,连父亲和哥哥,都要仰仗她的鼻息过活,我活的还不如一个孤女。”
“当年宝亲王还在,贵妃娘娘想要拉拢林文二家,非逼林家嫡孙林月贤娶我,甚至还弄出绑架的闹剧,后来事情未成,却连累得我名声扫地,如今又要推我嫁给这位沈会元沈长林,授意我将来蛊惑郎君,为他们做脏事,如此种种,不过是将我当做一个工具,半点没有为我考虑。”
年长的侍女叹息一声:“既然二小姐都明白,为何还要答应继夫人来寻沈会元呢。”
“因为这是我脱离她控制的机会,沈公子绝非任受摆布之人,我若真能嫁他,一出白家门做了沈家妇,继母还怎么拿捏我?沈公子过了殿试便是新科进士,自有大好前途,将来说不定官品比我爹还高呢,我的苦日子也就熬出头了。”
年长侍女恍然大悟:“还是小姐有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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