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了吗?”凤兰开口问。
    “没呢。”褚凤霞实话实说,“童童吃过了。我带他先洗一下,让他床上歇会儿,我再来吃。”
    说完,凤霞拉着童童走进一间卧室,又把门关上了。
    王大娘一双眼睛眨巴眨巴地,夹了几口菜,也不知道话还要不要继续往下说。
    刚刚崔毓秀把能说的、不能说的,都一股脑儿倒了出来。
    这凤霞命苦,男人突然就失踪了,已经五年了,婚也起诉离过了,可最大的问题是,还有个儿子在身边。
    再嫁不难,难就难在这个许童身上。
    5岁的孩子已经有记忆了,知道谁是他爸爸。
    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
    哪个男人愿意接受了凤霞,再接受一个男孩子?
    成年人的婚姻,已经不是相爱那么简单。
    过得下去的,都是生活而已。
    问题就是这么一个问题,摆在明面上的。
    崔毓秀特特意请了王大娘来,目的就是让她说媒的时候多说说好话,甚至出点主意。
    为了凤霞再嫁,崔毓秀觉得自己怎样都好。手段无所谓,结果最重要。
    毕竟凤霞才二十五岁,这么好的年华,难道要一个人过下去?
    何况崔毓秀也不想人说,她一个寡妇,下面凤霞又是如此。
    这些年的流言蜚语,她们一家都受够了。
    王大娘瘪瘪嘴,话留在喉咙,不吐不快。
    且吃了人家的瓜,吃了人家的葡萄,又吃了人家的饭,脑子里的主意是一个接着一个,既然崔老师诚心诚意求她,她何必摆这个谱。
    都是为了凤霞好。
    对,就是这么一个说辞。
    “都是为了凤霞。”王大娘咽下嘴里的红烧大鲤鱼,看着崔毓秀,挤了挤眼睛,压低了声音,仿佛在崔毓秀耳边低吟:“要不,把那孩子先瞒了再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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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轰!”
    平地一声惊雷。
    雷声自葡萄藤劈下,也不知道来自何方,更不知道要往哪里走,急冲冲就钻进了客厅,唬得正在低声耳语的王大娘一愣,手里的筷子抖了三抖,紧紧张张又把口中仅存的食物咽下,瞪直了眼睛往外瞧。
    半晌,王大娘才愣愣道:“这是要下雨?”
    里屋的褚凤霞已经推门出来,往外面瞧了一眼,看看天色,铁青铁青的,转头对王大娘说:“好像是要下了。”
    “这雨怎么来这么急。”王大娘赶紧拿起筷子,吃了几口那红烧大鲤鱼,又夹了凉拌荆芥,把碗里最后一点面条吃了,匆匆道:“我先回去吧。别被雨淋路上了。”
    “没事,下不起来。”崔毓秀立刻挽留,“咱们姐俩聊得正好,再留一会儿吧。”
    “我看着是要下了。”褚凤霞搬了个马扎坐到茶几前,自顾自地说:“十分钟之内。”
    褚凤霞拿起筷子,不去看她妈的脸色,因为不看也知道,她妈正在用刀子眼使劲剜她。
    “那我得赶紧走。”王大娘借口道:“家里还晒着衣服呢,万一下起来,都给糟蹋了。”
    她说完便站起身,还没出客厅,忽然想起自己是来干什么的,转头打量起来凤霞。
    褚凤霞这个人,没有那么耀眼的漂亮。
    放在外面应该算得是中等姿色。但是在褚家,有崔毓秀这个顶顶有名的美人压着,还有褚凤兰在,凤霞并不出挑。
    好在她身高足,身材也好。刚刚从外面拉着孩子进来时,并不像一个生养过孩子的母亲,身段还是年轻时候的样子。
    王大娘笑了笑,又看了一眼凤霞,第二眼看过去,觉得这孩子有些耐看。
    如果说崔毓秀和褚凤兰是第一眼美人,美得十分招摇的话,那凤霞就要多看几眼。挺耐看的一个孩子。
    “王大娘,要不,带把伞吧。”褚凤兰在后边道,然后拿脚轻轻踢了一下褚凤霞的马扎,提醒她表示表示,赶紧去找雨伞。
    可褚凤霞的屁股像是黏在了马扎上,一动没动。
    “不带了,没几步路。”王大娘推说,“跑着很快就到家了。”
    她说完往外走,不等崔毓秀出来送,只是走的时候十分不舍得看了一眼那茂密的葡萄藤。
    如果没有这场讨厌的雨,她肯定要吃美了这一餐,再带走一堆的葡萄。
    不过她也没有十分懊恼,毕竟,还会再来。
    崔毓秀送走了王大娘后,回到客厅,褚凤霞正在吃饭。
    她给自己盛了碗面条,夹着自家腌的黄瓜咸菜,埋头苦吃。
    崔毓秀看见她就生气,气哼哼坐到凤霞对面,眼睛一眨都不眨的瞧着她。
    褚凤霞吃得更起劲了。
    凤兰知道她妈生气了,只能替她问话:“不是让你去咱姨家了,你怎么回来了?”
    凤霞扒着面条:“没去。”
    “为什么不去?”凤兰问。
    “为什么去?”凤霞反问。
    褚凤兰的五官甚至脸盘都像极了崔毓秀,可凤霞不一样,她只遗传了崔毓秀的一些神韵,五官单独拿出来比较,她更像已故的父亲褚念之一些。
    尤其那双眼睛,内双,眼尾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如果不笑,就会显得有些凌冽。
    褚凤霞就这么正色看着凤兰,褚凤兰一双圆圆眼睛,在和凤霞的对视中,不战而败,没有几秒钟,便败下阵来,无奈瞧向崔毓秀。
    为什么让她去?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也没办法回答。
    总不能告诉她,在背着她想辙,把许童瞒下来,再去说亲。
    凤霞夹着咸菜,一点一点吃着,凤兰看了一会儿,才忍不住问:“为什么不吃鱼?还有荆芥。”
    “不喜欢。”凤霞说。
    “你不喜欢吃鱼?”凤兰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鱼是你和妈妈喜欢的。”凤霞道。
    凤兰没再说话,嘀咕了几句什么,除了她自己谁也没听清。
    只有崔毓秀至此未发一言。
    “那,妈,我就先走了。”褚凤兰站起身,“一会儿别真的下起雨,我还是回家吧。”
    崔毓秀这才收起一直板着的脸,点点头,“行,你回去吧。也不早了。”
    她又看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快七点了。
    “要不你再等等,现在也不早了,一会儿让家贵送你。”
    “算了,我骑车来的,很快就能到家。而且现在还没那么晚,不用送。”
    凤兰说完,走到桌上拿起一个棕红色的皮包背上,从里面翻出一把钥匙,就往外走,“我走了啊。”
    崔毓秀跟着站起身,送到院子里,看着凤兰打开车锁,然后又送出门,这才慢悠悠往回走。
    说是要下雨,这一会儿空气里已经充满了土腥味。大约是不远处已经下了起来,雨味随风飘过来了。
    说起来也是奇怪,雨竟然也有味道。
    崔毓秀站在葡萄藤下发了一会儿的呆,朝客厅看过去,隔着一道竹帘,褚凤霞的身影隐约可见。
    她依然固执地只吃面前的那盘小咸菜,这孩子从生下来就固执,一直到现在。
    结婚也是自己选的,年纪轻轻,说结婚就结了。
    当初崔毓秀是怎样都不同意那门婚事,上头有四个姐姐的男人,是在什么样的期待下出生的,又是在什么样的溺爱下长大的,崔毓秀用头发丝想,都能想的出来。
    但她反对有什么用,褚凤霞那个傻瓜一门心思的迷上了许文彬。
    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可生完孩子没多久,男人没了。
    不是死了的没了,而是人找不到了。
    毫无缘由的失踪了。
    甚至是前一天还好好的,后面就再也找不到了。
    凤霞在许家自己养孩子,带孩子,又熬了几年,最后被崔毓秀逼着,以许文彬失踪起诉离了婚。
    这才换得自由。
    到如今,许童已经五岁,她带回了娘家。
    她也才二十五岁。
    褚家不能再有第二个寡妇了。
    崔毓秀静静看着凤霞的身影,看着她吃饭,又看着她吃完,直到她站起身,走到门口,站在竹帘子那边问:“妈,你还吃吗?不吃我就收拾了。”
    “再等等吧。”崔毓秀叹了口气,“家贵还没回来。等他回来,吃完饭再收。”
    “那好。”褚凤霞转回身。
    她刚要去收那几个用过的碗筷,就听到崔毓秀在外面问:“你知道王大娘是来干什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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