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作者: 东风令
    简介: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
    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
    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
    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
    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
    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
    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
    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
    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
    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内容标签: 重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安乐周文 ┃ 配角:王爱国等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重生知青守护乡下娇妻
    立意:最重要的,唯有所爱之人
    第1章
    1979年夏
    6月的烈阳仿似灶口里的热火,将人烤的大汗淋漓。田地里的稻谷发青泛黄,村里的老把式捏了捏稻穗,寻摸着还得浇上几回水才好收割。
    今年天干,进了六月就没下过一滴水。偏庄稼吃水,若是地里干得狠了,那稻谷就会变得空瘪枯黄。没奈何,大伙儿只能挑着担子一桶一桶地往地里挑水浇水。
    顶着烈日干活,十人中有九人都愁眉耷眼,一脸疲倦。倒是大队长的知青女婿干事麻利,走路带风,丝毫不见苦闷之色。
    说到大队长家的知青女婿周文,那可是向阳公社的传奇人物。
    自打七七年恢复高考以后,全公社知青的心思都飘了,坎子村的村民是三天两头看大戏。尤其是老三届的知青,他们大多都已经成家,有些知青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为了高考,东家吵完西家闹,打完孩子喝农药,一天天的没个消停。
    那段时间烦得大队长一个头两个大,想想也是,他自己也有个知青女婿,而且才成婚三个月。不过大队长是个厚道人,没拦着周文参加高考,甚至还说了让小闺女与周文离婚的话。
    说来也是好笑,旁的知青做梦都盼的好事,却将周文吓得俊脸惨白,弄得他书也不看了,成天就跟在大队长后面絮絮叨叨着打死不离婚。闹得大队长又好气又好笑,赌咒发誓说不拆散女儿女婿才得来耳根清净。
    此后,别的知青没日没夜地看书备考,周文则把书本一丢,天天给王安乐上课。头一年王安乐没考上,周文竟把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一撕,说明年陪着媳妇再考一次。
    第二年,王安乐没考上,大队长吓得把周文的通知书给藏了起来,生怕他又给撕了。可到了开学,人周文死活不肯走。大队长又是劝又是哄,还说送小闺女陪他一道出去读书,他还是不同意。
    今年,王安乐总算考上了华师,不说大队长一家,整个向阳公社都跟着松了口气。
    因这,一向低调的大队长也没忍住办了酒,放了炮仗。
    “周文,你再不走,小心你老丈人拿棍子撵你。”赵老三一边挑着水,一边笑着打趣道。
    “叔,这你可就猜错了,我爸他才舍不得撵我嘞。”只见周文肩膀一歪,身子半蹲使了个巧劲,一边的水桶侧着沉入湖中,再起身,就灌了满当当一桶水。
    “得了你这么个好女婿,你老丈人真是走大运了。哎,周文,那你啥时候回家?你下乡有7年了吧,怎么着,一点儿不想亲娘老子?”赵老三挑着水站在岸边上等着周文,两家田地靠在一块儿,就打算一块儿去地里,路上还能唠一唠。
    “叔算的没错,我下乡是有七年了。说不想家那肯定是假的,不过我舍不得离开咱坎子村更是真的。”周文个高腿长,力气还大,挑着两担水轻轻松松。
    一路上又闲扯几句,待到了田边上,就见王安乐俏迎迎地站在那儿。周文挑着水担子就跑了过去,赵老三见了,说不出的羡慕与嫉妒。
    这样的好女婿,怎么就不是自家的。说句大实话,她小闺女不比王安乐好?
    坎子村谁不晓得大队长家的小闺女是个早产儿,出生那年又临着三年大旱,身子骨一项娇弱。二十岁的大姑娘,没有下过一天地。
    虽说生的白净些,可太娇气了。
    想当年,全公社适龄男子没一个看得上这位娇小姐。没曾想大城市来的知青竟把她当了个宝。
    真是闹不明白,周文也是大城市来的知青,怎么竟看上这么个娇小姐?
    赵老三一边想着周文这几年宠王安乐的那股劲,一边瞅着他颠颠儿地跑到王安乐跟前,不免好笑地摇了摇头。
    也是好本事,挑着水还跑的这么快,偏水还不漏出来。
    “安乐,你怎么来田里了?小心中暑。”
    “我又不是纸糊的,走这么两跨路怎么可能中暑?对了,你爸妈来信了,这次是写给我的。我没敢看。你说你爸妈是不是生气了?哼,都怪你自己不回家,如今可好,定以为是我撺掇的。”说罢,王安乐没忍住掐了周文一把。
    因着周文前两次不肯回城,外面都传是她粘人。实际上她恨不得早早打包送走周文,省的公社的人都拿她当谈资。
    今年考上华师,她才是狠松口气。
    “你想想我之前寄的那几封信,我爸妈也不可能怪在你头上。乖,你去树荫底下站着,我浇完这担水再回家。”
    王安乐想着周文这些年往沪市寄的信,不由嘴角抽了抽。
    说实在话,王安乐觉得自己挺奇葩的,一个农村姑娘,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养的比好些女知青还娇气。
    可跟周文一比,王安乐顿觉自己是个寻常人。这些年,沪市来了好几封信催他回城,连工作都找好了。周文直接回信道:“车间工作太苦了,我不干。妈,下次给我找个厂长当当,我再考虑回家。”,再不就是回道:“家里太小了,住不开。”甚至还回信说什么吃不惯沪市的菜,不喜欢喝沪市的水云云。
    竟将自己家挑剔的一无是处。
    沪市的公婆收到信是什么反应,王安乐不清楚。反正她看了那几封信,深觉公婆多年儿子白养了。
    周家
    大队长王爱国没忍住抽了根大前门,这烟还是小女婿周文买的。他平时舍不得抽,都是自己卷烟草吸两口。只是今日有些心烦,实在没闲情自己卷就直接抽了大前门。
    见女儿女婿回来,王爱国皱了皱眉头,直接下死命道:“明个我陪你们去买火车票。”
    亲家都写信给闺女了,肯定急得不行。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是他儿子如周文这样,他肯定也怪儿媳妇。
    今日亲家这信,定是来兴师问罪的。
    只是王爱国也觉得委屈,这女婿,他是哄也哄了,撵了撵了,可就跟个狗皮膏药似的,怎么都扯不走。
    王爱国夫妻一脸苦大仇深,深觉对不起亲家。
    两口子一个蹲在地上抽烟,一个搓着围裙瞪着亲闺女。这么些年来,两人早摸透了周文的脾气。这孩子就是个混不吝,甭管你是好话歹话,他都当耳旁风。也就他们对亲闺女发脾气的时候,他才会跟狗崽子似的跳出来护着。
    女婿待女儿好,当爸妈的肯定欢喜。
    可是他们这个女婿宠起媳妇来,真的是让人没眼看。反正他这个亲爹是看不过眼,一个大男人给个媳妇洗脚洗小衣服,这算什么事儿?
    周文还想再赖几天,不想这么快返回沪市。按着他的计划,卡着开学回去就好。他家里人多屋子少,哪有乡下宽敞自由。
    当年他跟安乐结婚的时候,老丈人刻意盖了间青瓦房,屋子宽敞明亮,比沪市鸽子笼舒服多了。
    再一个,当人儿媳妇总归没当女儿自由,他就算时时护着,可若听了风言风语,把安乐气坏了可咋办?
    上天可怜让他重生一回,可不是让媳妇跟上辈子那样受气的。
    上辈子,周文一考上大学就带着王安乐兴冲冲地返回了沪市。他上辈子想的好,自己读书,安乐在家里备考。可是当人儿媳妇的,哪可能有在娘家自在?他爸妈哥嫂都要上班。安乐一开始是备考,后来竟被使唤着做饭带孩子。
    事也做了,苦也吃了,还被家里人嫌弃是乡下来的。左邻右舍更是传了好些风言风语来。
    周文原还不晓得这些,安乐个傻姑娘竟然瞒着他。后来还是安乐身子扛不住发了高烧,他才晓得家里人是这么对待他媳妇的。
    那天他狠发了顿脾气,骂爸妈哥嫂把安乐当保姆,还逼着他们给了保姆钱。等安乐退了烧,他立马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小屋子搬了出去。
    可饶是如此,安乐还是伤了底子,且经历那么一遭,她心思也较之前重了许多。后来拼命备考,又把身子熬坏了一些。
    因此种种,媳妇年纪轻轻七十二岁就走了。
    周文想着,定是媳妇年轻时候吃了苦,所以走的早。若不然,他们两口子肯定能手拉手活到九十九。
    可怜他当了十几年的鳏夫,生活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因有前车之鉴,周文就决定等安乐考上了再回家。到时候也不必住在家里头,直接住在宿舍里。
    然后读书这段时间,他再慢慢买个小窝,这样毕了业也不用跟爸妈一块儿住。
    他计划地好好的,哪个晓得老丈人跟丈母娘尽在那儿扯后腿。
    周文撇了撇嘴,还是不想离开坎子村。王爱国跟姜春花实在不能答应,他们搞不定油盐不进的女婿,这不,就把矛头对准了亲闺女。
    王安乐实在被烦得受不了,一锤定音道:“好好好,我明个就去买火车票。周文,你走不走,你要是不走,那我一个人先回去。反正我晓得你家住在哪里。”
    “走走走,安乐,你去哪儿我去哪儿。”算了算了,先回沪市也不打紧。有他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护着,定不让别人欺负安乐。
    一听女儿女婿要走,王爱国跟姜春花愣是乐开了花。
    王安乐的大嫂刘小萍一旁听得直乐呵:“爸,妈,你们真要逗死我。这要搁以往,我再想不到你们舍得撵小妹走。”
    说来,她这个小姑子真是天生好命。虽说因着早产身子弱了些,可家里爷奶爸妈,以及哥哥姐姐都疼她入骨。
    她嫁进来的时候,小姑子都十五虚岁了,公婆还把她当三岁奶娃哄着,家里好吃好喝的都先紧着她。
    她当时就在想,小姑子若要嫁人,公婆怕是舍不得。
    再想不到,公婆也有撵女儿的一天。
    这般想着,刘小萍又打量小姑子两眼。只见她穿着浅绿色碎花收腰连衣裙,一阵风出来,荷叶领与裙摆都轻轻拂了拂。
    她站在那儿,就跟荷花苞似的,又娇又俏。结婚都三年多了,眼神比湖水还要清澈。这会儿她正跟公婆闹脾气,鼓着小脸不说话,满满的孩子气。
    说来,整个公社还真找不到比小姑子还要俊俏的姑娘,就连那些女知青也比不得她。小姑子皮肤雪白,全身上下一个斑都没有。个子也好看,腿长腰细,站在那儿跟个小翠竹似的,到底是读书人,给人感觉斯斯文文的。
    老天若是偏爱一个人,那真是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堆同一个人身上。她这小姑子,个子好看,皮肤好,脸模子更美。巴掌大的脸蛋配着弯弯的柳叶眉,眉毛细密,眼眸清澈,眼尾微微上挑,不觉凌厉,却增风情。有一次她见着小姑子与妹夫撒娇玩闹,眉目轻扫而过的风情,愣是把她看的胸口噗噗跳。
    哎呦呦,也不怪妹夫跟个狗皮膏药似的粘人。
    不过话说回头,小妹夫生的也俊,一米八几的大高个,站在那儿跟个小松柏似的挺拔。棱角分明的脸配着英挺剑眉,鼻子高挺,不笑时,眉眼锐利,颇具气势。不过但凡小姑子往他跟前一站,就笑得见牙不见眼,不见锐气,倒觉得他土憨憨的。
    说心里话,她真有些舍不得小姑子和小妹夫离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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