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沈祐觉得好吃,那就足够了。
    当苏烟在房间里切菜的时候,在客厅的沈祐往厨房探头看了一眼,确定苏烟在厨房忙活不会出来之后,他掏出手机,熟练的按下一个号码,往阳台走去。
    ‘沈少将,作战很成功,窝已经踹掉,但有一男一女在逃。’
    “嗯。”沈祐淡淡的应了一声,尽管一男一女在逃,但他们此时元气大伤,老窝被人踹掉,短时间怕是没法再兴风作浪。心里的部分的重担缓缓放下,他一向无波澜的心底,此时甚至有些庆幸,幸好成功了。
    不然,他的兄弟都会为他这次的自私,而白白搭上性命。
    ‘少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直接把方案上交,这样做,兴许可以将功补过。你把方案给我,还叮嘱我不要说出去,到底为什么。’
    “挂了。”沈祐见自己的得力助手陈真又开始把问题绕到这些事情上,掐了电话。
    沈祐看了一眼F城的夜空,好像这边的污染比G城的要小一点,夜空也更清澈透亮一些。沈祐寻思,或者以后真的搬来这边生活也不错。
    就在沈祐站在阳台外在想着一些事情的时候,厨房内的苏烟把已经煲好的鱼汤端出去,她边走边唤沈祐:“汤已经煲好了,过来先喝……啊!”
    一瞬间,铁锅从高处跌落砸到瓷砖发出砰的一声巨响!苏烟的叫声也在刹那间响起!夹带着痛苦!
    沈祐出于军人的本能反应连忙从阳台跑到厨房,看着掉在地上的锅以及那断了的手柄,严重的是,那汤大部份都洒在了苏烟的脚上,那可是刚刚煮沸的汤啊!
    沈祐没有多想,立刻向前将她打横抱了起来,往浴室的浴缸里一放,打开了冷水的水龙头对着冲,为了防止水把她溅疼,沈祐细心的把自己的手放在她的腿上方,以减缓水流对她的伤害。
    而苏烟一直死死咬着牙关,一双眼睛憋得通红,氤氲了水雾。
    沈祐将她的裤角慢慢的挽起,看见她一双小腿的踝骨处通红通红的,伴随着肿胀,右脚甚至比左脚厉害,沈祐只觉得有些心疼,刚才苏烟只是在被烫到那一刹那下意识叫了出声,可从那之后到现在,无论多疼她再也没有开口喊过一声。
    也许从小到大,她已经习惯了这样默默承受一切吧。
    沈祐抬起左手抚了一下她的发顶,声音不自觉放柔了几分:“你在这里坐,我去拿烫火膏。”
    苏烟点头,眼里氤氲的水雾越来越多,似要承受不住一样决提而出!她说过了,她不怕别人对她坏对她差,她只怕别人对她好。
    在没认识沈祐之前,她之前也被烫过一次,虽然那会她和陈建在一块,但是被烫了之后都是她自己咬牙去处理伤口的,而不似现在,她连求救都还没来得及开口,沈祐就已经为她做好了一切。
    很快,沈祐手里拿着一个急救箱回来。也许是职业病,沈祐特别看重这些预防突发意外的东西,家里甚至还买了一个灭火器以防不时之需。
    沈祐将水龙头关掉,之后用毛巾把她的脚擦干,撕了一片膏药之后贴在她的小腿被烫得最厉害的地方。
    顿时,有一种冰凉冰的感觉由然而生,腿上火烧火燎的感觉顿时被舒缓了不少。
    “好点了吗。”沈祐说话间,又给她的另一脚贴上一片。
    “嗯。”带着哭腔的声音从她的嘴里哽咽的发出。
    听着她这样熟悉的倔强,沈祐几不可闻的发出了一阵轻微的叹息,继而转过头,看着苏烟那通红的眼睛,自她醒来那一刻,他都没有看她哭过,或者跟他抱怨些什么,甚至对他的事虽很上心,却也没有过多去问,去逼他回答。
    这样的‘懂事’,让他觉得有些心疼。
    若是换成别的女人,早就撒娇或者哭得一踏糊涂以证明自己刚刚经历了劫后余生的心情。
    可是,她没有。
    “你怎么了。”苏烟吸吸鼻子,因为带着强忍的哭腔,所以声音听起来嗡嗡的,她不解沈祐此时看她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他一向是个能把情绪很好控制的人。
    一双眼睛无波无澜,就像一汪深不见底的井水。
    沈祐在听了苏烟的问题之后,其实原本的他是想着让她有事不要憋着,她现在身边有他,她要习惯去依赖他。
    但是转而想想,这句话还是被他生生的吞了下去。
    因为明天过后,他还有没有机会留在她身边,这还是未知数。
    所以,在没确定未来之前,还是不要轻易谈陪伴比较好。
    ”没事,你衣服都湿了,我拿睡衣让你换上。“说完,沈祐起身,去了主卧。
    打开右边专尾苏烟的衣柜,他才发现自己给苏烟准备了很多衣服,但独独没有准备睡衣,他竟忘了。
    想着,沈祐打开了左边,从自己的棉质睡衣里,拿出一件给她。
    待苏烟接过沈祐手上那件棕色格子的系纽式睡衣时,她不解的看了一眼沈祐。
    ”我忘记给你添睡衣了,明天去买。“说完,沈祐转身出去,连走边道:“换好告诉我一声,我去炒菜。”
    看着沈祐出去之后,苏烟从浴缸里站起,她又不是伤得很严重,还不至于连走路都不能,苏烟换好了睡衣,自己走了出去。彼时沈祐正在炒她切好的菜,苏烟走近厨房,自然而然的拿过他手上的锅铲。
    虽然沈祐是会下厨,但是厨艺……他的厨艺仅限在那几道简单的菜式上。
    而且这机会难得,苏烟还是想自己给沈祐煮。
    沈祐顺势退位让贤,但他并没有马上出去,而是站在一旁,倚着切菜台站着,厨房的灯光亮度刚好,照得一室光亮,抽风机和铁铲炒菜的声音同时响起。
    想到这里,沈祐突然响起一件事,记得以前部队一个助手和他说过,自己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家看着自己老婆煮饭,然后听着锅碗瓢盆的声音,他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看最动听的画面。那时的沈祐只是理智的告诉他:别太看多言情文集。
    因为之前的沈祐从不知道,原来这种声音竟这也如此的悦耳,人间小烟火,大抵就是这种意思吧。
    可后来,这位兄弟在一次任务中不幸殉职身亡,除了部队里的追悼金之外,沈祐还私自掏钱给她开了一间小餐馆,并把兄弟的话转述给她,现在她带着孩子认真经营着那餐馆,日子过得也不错。
    看着真实生动的在自己身前,而非仅仅出现在回忆里的人。
    沈祐抬眸认真的打量了她一下。
    她的长头随意捆起,好像除了上班的时候会梳得妥贴一下之外,只要在家或许放假,她都是十指为梳随便绑起来就了事,但这凌乱在她身上不会让人觉得邋遢,反而带着一丝女人味的慵懒。
    她的身板有些娇小,站直了也到不了他的下巴处,此时她身上套着他宽大的睡衣,颈脖处优美的线条掩埋在衣领处,让人忍不住想要窥探。
    衣袖被她随意卷起在手臂处,露出洁白的手臂,深色的睡衣显得她的肤色更白了。
    而再往下看,她的一双笔直而又纤细的小腿裸露在空气外,脚踝处贴着两处膏药,而她的脚上正蹬着一双男式拖鞋,四十几码的鞋在她三十六的脚未免显得过大。
    每次女人穿着男人的衣物的时候,都会让男人有种莫名的兴奋或怜惜感,也许觉得她们实在是太小了,得放在掌心呵护才行。
    对了,拖鞋他竟也忘记买了。兴许当初买下这间房子的时候,压根就没想过会住进女主人。他只是想自己在烦闷想要逃离的时候能有个窝罢了。
    苏烟将一盘菜舀起递给沈祐,嘀嘀咕咕说了一句:“别站在这里偷懒,端出去。”
    沈祐接过,听话的出去。
    而苏烟却不曾想过,在他的心里,早已开出一场旖旎的戏剧。
    当苏烟端着菜出来的时候,发现刚才洒了一地汤的地板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干净得就像不曾洒过汤一样,苏烟忍不住给沈祐丢去一个赞叹的目光,没想到,他竟也是这种居家小能手。
    沈祐理所当然且心安理得的收下她的赞美目光,目光转了转,启唇,仿佛在说一件寻常的不能再寻常的事:“我最快的速度就是在十五分钟之内清理十条尸体。”
    “……”苏烟觉得有乌鸦在她的脑门上飞过,这沈祐,还要不要吃饭了。
    沈祐很给力,把菜几乎全清光了,苏烟知道他不是饿,他只是单纯的给自己捧场罢了。但沈祐这一招无疑让苏烟觉得很受用,看着自己喜欢的人把自己做的菜全吃光光,这对于女人来说,也是一种满足感以及成就感。
    而饭后当苏烟想收拾碗筷的时候,沈祐却抢了去,说他来洗。
    在部队呆习惯了,总觉得不能光收获不付出,手动口动,手停口停。
    他吃了苏烟做的饭,理所当然碗应该由他来洗。
    苏烟先是怔了一下,之后明白这是沈祐在部队被训练出来的惯性之后,笑了笑:“我突然很喜欢你这个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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