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见面,一个冷嘲,一个热讽,一言不合一个甩袖上轿,一个掀袍上马,谁也不让着谁。
    这一边是皇亲贵戚,另一边家里手握重兵,看客们也不敢劝和,久而久之就都长了记性——哪家要想太太平平办场宴席便记住一点,这席上有姜无沈,有沈无姜。
    如此这般较了许久的劲儿,直到河西突然爆发战事,传来沈节使战死的噩耗。
    沈郎君奉圣命赶赴前线,一走就是三年。
    这三年来两人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总算是相安无事了。
    可这沈郎君真像天生克她们郡主的,如今刚一回京,脚都还没踏进京城呢,竟又挡着了郡主的道!
    “哎,你们说,永盈郡主不会也是来给沈元策接风的吧?”窗一支起,一道年轻的男声传了过来,是方才让出雅间的几位公子在隔壁高谈阔论。
    姜稚衣刚捏起一只茶盏,动作一滞,歪过头看向惊蛰。
    惊蛰:“这些人胡说八道什么呢,奴婢这就去……”
    “怎么可能!他俩以前不是都恨不得捏死对方吗?再说郡主什么身份,他沈元策也配?”一道更高的男声立马反驳。
    姜稚衣拎起来的那口气又放了下去,朝惊蛰比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捏着茶盏慢悠悠递到唇边。
    “这不是今非昔比了嘛,你瞧瞧楼下那场面,郡主花车游街可没这阵仗吧?”
    姜稚衣:“……”
    “所以沈元策凭什么这么大阵仗?”
    “你没听说他带五千人马反杀了北边八万精锐,吓得北庭老王连夜送降书那事?”
    姜稚衣把耳朵微微侧向了窗外。
    这几年她过得两耳不闻窗外事,身边人也都识趣,从不在她跟前提起沈元策半个字,沈元策在河西做了什么,她还真是一点没关心过。
    只知道当初皇伯伯派他去河西,是让他作为沈节使独子,现身前线稳定军心,说白了就是让他当个花架子,哪儿指望过他子承父业,领兵打仗?
    后来他留在河西,想来也不过是跟着沈节使的旧部,继续做他的军中纨绔罢了。
    可如今听这意思,这人怎么倒像成了救河西于水火的大功臣?
    姜稚衣宁愿相信猪会上树,也不信沈元策靠得住。
    “可别吹了吧!他沈元策又不是大罗神仙,八万人?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淹死了,还反杀呢?”
    姜稚衣转着手中的茶盏点了点头。
    “还真叫你说对了一半,那战报我爹亲眼看过,当时咱们五千人马被围困,援军都在十万八千里之外,就是沈元策带兵突的围。”
    “那、那我说对什么了?”
    “对就对在这还真不叫反杀,我爹说沈元策打从一开始就是去灭这八万精锐的,那是他拿自己当饵给人家下的套!听说当时杀了一天一夜,那河里流的啊,啧啧啧,全是血水。”
    “这么多人一天一夜就杀干净了?”
    “好像是先用了个什么法子,发了场大水……”
    “叫你们多读点书,不知道了吧,那叫截河淹敌。”
    “不是,那沈元策也不读书啊,他怎么知道这些的?”
    姜稚衣搁下茶盏皱起了眉。
    沈元策怎么知道的,她不知道,奇怪的是——她怎么好像也知道这些计策?
    “你觉不觉得——”姜稚衣望向惊蛰,“这事听着有点耳熟?”
    惊蛰点点头,从袖中取出了那本《依依传》:“好像是这话本里写的……”
    姜稚衣眨了眨眼,惊疑不定地接过话本,翻到男主人公从军的战绩,一目十行扫下来——
    以身为饵截河淹敌。
    单骑闯敌营。
    千里奔袭取敌将首级。
    孤身入北庭。
    “这么说,”隔壁的男声重新响起,“外边传沈元策单骑闯敌营,千里奔袭取敌将首级,孤身入北庭什么的,也都是真事了?”
    “…………”
    姜稚衣缓缓抬起头,和惊蛰对视了眼。
    惊蛰:“郡主,难道是话本又显灵了?”
    姜稚衣抬手打住她,面无表情合拢话本,静坐上片刻,深吸一口气,再次慢慢翻开。
    眼前的白纸还是那白纸,黑字还是那黑字。
    姜稚衣垂下眼睫,盯着话本里“阿策哥哥”四个大字,一动不动地定在了桌前。
    不是话本显灵。
    应是河西的仗打在前,话本写在后,所以不是话本里的事又应验了,而是这话本原本就借了沈元策的事迹当“模子”。
    这《依依传》的男主人公,本就是写的沈元策。
    ……怎么能是写的沈元策?
    姜稚衣不可思议地把整卷书翻来又覆去,覆去又翻来,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还是没看出——这位一身孤胆,杀伐决断,在沙场上以疯魔狂悖之名令敌寇闻风丧胆的“阿策哥哥”,和那个为一只蛐蛐跟她跳脚的沈元策有半点相似之处。
    “此去三年,四方城中少了一位鲜衣怒马的翩翩少年,弱水河畔多了一位横刀立马的无双战神。”
    ——真是写得词藻华美、文采斐然、六亲不认、面目全非。
    这哪儿是拿人当模子写话本啊,这是把人送去重新投了个胎!
    要早认出此“策”即彼“策”,她至于给这么多眼神……?
    谷雨抱着狸奴姗姗来迟时,发现姜稚衣脸色难看得像吞了苍蝇,手里牢牢捏着一卷话本,捏得指骨都泛了白。
    “郡主,咱不跟这话本一般见识,仔细伤着了手。”惊蛰上前劝道。
    谷雨也去哄她:“奴婢方才在楼下转了一圈,金吾卫已经在开道了,想来过不了多久路就通了。”
    姜稚衣一声没吭。
    谷雨只好抱着睡着的狸奴退到窗边,继续往下张望。
    兵甲摩擦嚓嚓作响,楼底下,手持仪刀的金吾卫已将人潮分隔到道路两旁。
    夹道的百姓们一个个踮着脚伸长了脖子,眺望着城门的方向。
    冬季严寒的天,闹哄哄的空气里竟像翻腾着热浪。
    吵嚷声中,忽闻踏踏马蹄如雷震响,一线玄色携地崩山摧之势飞快逼近,骑兵队浩浩汤汤驰骋而来。
    马上众儿郎身披玄甲,手执银枪,目视前方军容整肃,个个意气风发,尤其被簇拥在当中的那一骑——
    少年长身高踞于一匹黑亮宝马,乌发以墨冠高束,足蹬长靿靴,腰佩青锋剑,一身戎装光华耀目。
    同样黑中带赤的甲胄,旁人都为这黑压得庄严持重,独他身上那一抹赤色跳脱而出,衬得人比猎猎翻飞的旌旗还更鲜亮。
    只一眼,满街的花枝都有了去向。
    谷雨人在三楼,只看见一颗颗黑黢黢的脑袋,却看不清马上人模样,好奇得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正巧怀里的狸奴睡梦中突然一个翻身,一骨碌滚了下去!
    “啊——”一声惨叫接着“喵——”一声惨叫,姜稚衣回过头一惊,连忙起身探出窗子往下望。
    通身金黄的肥猫高高坠落,在风中四仰八叉炸开一身毛,眼看就要摔成一块肉饼。
    忽然银光一闪,马上少年反手抽出身边士兵长枪,手腕一翻,长枪在半空扫过一道虚影,斜向上去一挑。
    朝阳灿烂,万丈金光皆凝于枪头一点锋芒。
    猫被枪杆接到,肚皮贴着枪杆滋溜一路滑到尾,四只爪子惊恐地扒住了少年的手。
    马蹄高高扬起又飒飒落下,数列骑兵齐整勒马。
    人群中静了一刹,爆发出潮水般的叫好声。
    “好枪法!”
    “天爷,英雄救猫哩——”
    “阿娘快看!是天上仙女儿掉的小仙猫!”
    众人随马上少年一同抬首望去。
    三楼小轩窗边,少女探窗而出的身姿娉娉袅袅,上穿杏白短袄,下着榴红百迭裙,头梳百合髻、簪金步摇,额心一枚梅花钿,朝霞映雪般明艳,连娟长眉之下,一双透着惊讶的水杏眼正定定遥望着马上的少年。
    一阵迷人眼的风吹过,少女明亮的眼瞳一眨,好似眨碎了朝阳,投落下一片溶溶的春光。
    一众看客大张着嘴发出一阵惊叹。
    三楼雅间,姜稚衣打量着三年未见的人,迟疑地眯起了眼。
    马上人这一身神采英拔的铠甲,加之颀长的身量,宽肩窄腰的身板,全然没了过去那随时要瘫倒的懒骨头样儿。
    五官眼见得也长开了不少,比起从前的唇红齿白,更添了棱角分明的硬朗与剑眉星目的威厉。
    要不是脸还是这脸,眼下这人这一手枪法和一身气度,和记忆里的沈元策简直可以说毫不相干……
    姜稚衣迟疑的目光从那张脸缓缓往下扫,落定在马上人腰间那柄青锋剑,若有所思地眨了眨眼。
    身后,谷雨吓白了脸夺门而出:“奴婢这就去接……”
    “等等——”姜稚衣紧盯着那柄剑,朝身后招了两下手。
    谷雨附耳过去,片刻后点了点头,快步奔出茶楼,跑到少年跟前摊开手去接猫:“多谢将军出手相救!将军救了我家姑娘的爱宠,我家姑娘想请将军上楼喝杯茶,以表谢意。”
    “举手之劳,不必。”元策一抛长枪,把死死黏在手上的猫拎了起来,抬手打了个继续行进的手势。
    “打了三年仗,倒学会装腔作势了,沈少将军端的好大的正经气派。”
    像名贵的琵琶弹拨出一道底气十足的弦音,清亮的女声带着一股盛气铮铮入耳。
    元策掀起眼皮,对上一双满含骄矜的眼睛。
    姜稚衣:“连盏茶都要推托,沈少将军莫不是还惦记着三年前的事?”
    窸窸窣窣的大街瞬间安静下来。
    四面男女老少齐齐竖起耳朵,屏住了呼吸。
    姜稚衣站在窗边低垂着眼,自顾自漫不经心摆弄着袖口:“以为沈少将军这些年出门在外总有些长进,怎么竟还活在过去,那点陈芝麻烂谷子我早都不计较了,沈少将军还这么小肚鸡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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