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左母逛完精品百货回到家,我连澡都没有力气去洗,就累得瘫在床上,双脚僵直,动也动不了。
    呜呜,左妈妈您能否体谅上了一整天课的女儿,别在平常日安排这么充实的行程啊。
    我躺了一会儿,就在眼皮绑铅,越来越沉,越来越重……差点睡着时,手机响了。
    昏昏沉沉的接过,电话那头响起一个陌生女孩的声音。
    「nicole?这才什么时间啊,你居然在睡觉吗?」
    她的声音过于惊讶且没礼貌,我稍稍把手机移开,看了眼萤幕。原来是传说中的vera打来了,那个晚餐时我刚瀏览过她网站的时髦女孩。
    我猜何拓警告我最好远离的男人,回头便跟她提了遇见我的事。
    左淇淇的朋友,不是我的朋友,我却不得不去应对。
    好吧,也不是不可以,姊在枪林弹雨中打滚多年,什么奇葩怪咖没见过,碰到的鸟事可不要太多了。
    见招拆招吧。
    「没睡,刚陪我妈购物回来,有点睏了。」我故意夸张的打了个长长的呵欠。
    「什么时候再出来?这个礼拜有没有空?」
    「vera,我最近身体不太ok,爸妈管我管得很严,要出门玩恐怕有点困难。」
    「你身体怎么了?dylan说你瘦了很多。」
    「没什么,就是检测出了一些遗传基因上的小缺陷,问题不大,服药和保持良好生活作息就能改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跟你们出去玩了真是抱歉。」
    「之前听说你整学期的游泳课都没下水,我还以为是mignon誆我。」
    mignon,米可宁的英文名字,上英文课时大家都这么叫她。vera也认识米可宁?
    我一向不太了解为何上流社会爱用英文称呼来称呼去,在出社会以后,我工作的血汗企业里面大家都是阿来阿去,比如说阿贤、阿美、阿玲姐、阿义老弟,这让我感觉很亲切且有本土味我非常喜欢。唯一一个格格不入的人是老闆,他要我们叫他ron,但只要他准时发薪水,叫啥我都没差。
    草草敷衍完这个叫做vera的千金小姐,把电话掛断后,我已经有点想不起来她v后面怎么拼了。
    呜呜,二十五岁的记忆力啊……(泪)
    拿了衣服去洗澡,泡在滴了香氛精油的热呼呼温水里,玩着浓密泡泡,我怀念起贫穷却很简单的生活。
    我想念我的破烂小公寓了。我甚至怀念起隔壁那位很欠揍的邻居小弟弟。我保证回去之后不跟他算香蕉皮的烂帐,只要能再回到原来的世界,我会激动地把所有曾经很讨厌的人通通抱紧。
    神哪,请把身分还给我!我想回去!!!
    我摀着脸,坐在浴缸里忍不住哭了起来。
    萎靡的走进教室时,已经接近迟到时间,班上的同学把教室坐得满满满,我大概每天都是滑垒进场的那个。
    何拓朝我伸出手,懒懒地说:「作业。」我翻开书包,把自己卖命写了整个晚上的簿本交给他,他随手翻了翻,也不知看出什么端倪,勾起唇角笑了,站起身来走过去帮我交。
    现在我俩都自己写作业,我有点担心罚站区又成为我们称霸的江山,忧心地朝他看去一眼,他倒是老神在在,上课时猛在底下抓着手机玩不停。
    到底玩啥这么好玩?
    我一直想找米可宁说话,好不容易在某节下课逮到了机会,她拿着小钱包走出去时,我偷偷摸摸跟过去,在楼梯转角装作不期而遇,问她:「你也上合作社啊?那一起去吧!」
    她甩着钱包有点意外的说:「好啊。」
    我和米可宁的磁场远没有真正的左淇淇来得合拍,她已经很久没有主动找我说话了。
    走啊走的,我看着米可宁的眼睛,不经意地提起昨晚遇到dylan的事,一抹慌张在她眼中一闪而逝。
    「这样啊,他说了什么吗?」米可宁心虚的问。
    「没啊,就只讚美我瘦了。他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坐在一起用餐,你知道那是谁吗?」
    米可宁的口气马上转为嫌弃:「谁知道啊,他换女朋友比换衣服快,有时还脚踏两条船,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从米可宁那里套话,我得知左淇淇常在假日和那些年龄相仿、却很漂亮懂打扮的女孩们出去。在那些人之中,偶尔还有几个年轻男孩子,都是那些女孩的男朋友。dylan大概也是其中之一吧,我猜。
    回到教室后,拿出课本等待,老师正式上课后我却神游起来。
    左淇淇那个圈子里的朋友都这么纤瘦又这么时尚,她怎么有办法待得住?难道不自卑吗?她会选择跟一个不熟的校草告白,是不是因为就算被拒绝了也不必担心没面子或之后相处尷尬?
    我拿起笔,在书本空白处画起了人物关係图。
    一枝笔滚落在地,何拓弯身靠过来我脚边捡,小声地说「老师走过来了」。我顿了下,头也没抬,安静地翻过一页,把那张人物关係图覆盖过去。老师边说着话边绕到了下一排,走着走着又回到了讲桌前坐下。
    我低低的说了声谢谢,何拓那边淡淡的嗯了一声。
    待在这个世界越久,我对这具身体的主人曾经歷过的种种越是好奇。以前我很少去翻动左淇淇的柜子抽屉深处及有上盖或封起的私人物品,因我觉得那是很不尊重她的,但此刻我思忖搞不好我得一辈子待在这里了,什么都被蒙在鼓里的情况对我太不利了。
    儘管良心不安,我还是搅动起左淇淇的过去。
    我翻遍了每一个抽屉,仔细寻找夹层,还把衣柜里的衣服全都挖出来扔在床上,半点能藏物品的小角落或小匣子都不放过。把这个华贵的房间地毯式搜索过一遍后,我盯着桌上的三样东西发愣。
    如果能找到日记本那种东西就太好不过了,可惜没有。说真的,我也知道除了学校规定的週记和日志外,这个时代已经很少人以手写的方式记录生活琐事了。
    左淇淇才十七岁,拥有手机也好几年了,检查她的电子设备或网路帐号可能还比较有斩获。
    总之,翻出来的只有这三样东西。
    第一样,是一个男生的肖像画。素描,从素描本上撕下来的,纸张周围还没泛黄,除了是她保存得不错,层层叠叠用了好几张透明塑胶袋包裹起来以防受潮外,这张纸本身也很新。
    纸张右下角有压日期,距今不过一年前而已。
    我把那张人物画像拿起来凝视,这个男生清瘦斯文,气质儒雅,长得有点像我那个世界的某个暖男同事。
    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电视上的浪漫爱情小甜剧都有教,女生如果珍藏着某个跟男生有关的物品,十之八九都已芳心默许。
    就像我很讨厌我家隔壁那个爱乱扔香蕉皮的小弟弟,我绝不会收藏他送我的任何东西,画得比毕卡索或梵谷好都没用,我立刻撕了它害他哇哇大哭也爽。
    我看着那张画,所以这才是左淇淇喜欢的人吧?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我甩了梁书蔚算不算误打误撞做对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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