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小练武只做强身健体用,没把正经心思放在这上头,体格不比力士壮,轻功亦学得不精,喜欢的姑娘有点重,就要捉襟见肘。
    眼下嘛,一点也不重了,再胖二十斤也使得。
    第283章
    这轻功不是仙人凭虚御风,也没腾云驾雾那么神,中间假山廊檐全是借力的地方,每一次起踏都有力量在脚底迸发。
    人飞在其间,像一柄斩风的剑,夜风被削得簌簌作声,贴上脸时,又是温温柔柔的凉。
    唐荼荼低头去看,满地黄灿灿的宫灯搅得她目眩,便放肆大胆地揽住二殿下肩膀,怕他听不清,特意喊得大大声。
    “二哥,停一停,我要晕了!”
    晏少昰把她在最高的亭上放下,朝暗处扫了一眼,亭里就添了酒水点心藤椅座垫。
    唐荼荼打来了天津还没上过这么高的楼,绕着亭子四围看了个遍,满城灯火尽在望,尤其是西北的主城方向,金灿灿汇了一片海。
    年掌柜的宅子大,这探子头头儿偷悄悄敛财,富得不显山不露水。外头看就是个乡绅大宅,看里头门道才知道人家打通了前后左右六座小院,园子形如半个官邸大,亭台水榭应有俱全。
    难怪能做天津探子的联络点,唐荼荼想。
    酒是叁鹰说的葡萄酒,能送到主子面前献宝的,必定是年掌柜酿出来的得意好酒。
    壶壁挂着一层细雾,是拿井水冰过的,晏少昰手背贴上去试了试温度,凉手,倒不冰,便倒出来小半杯,三口的分量,递到唐荼荼眼前。
    “尝尝味儿就行了,要是喜欢这个味,一会儿捎上两瓶子,带回家自己喝。”
    姑娘家在外边露出醉态,容易叫人看低了。
    唐荼荼:“好嘞。”
    葡萄酒在县城还是稀罕东西,酿这酒用的不是普通葡萄,是西域贡上来的马奶葡萄,宫里娘娘们尝着味道好,此葡萄就得跨越千里在皇宫御苑扎新根。原苗原土一车车地拉过来,再一代代串种,十来年下来,方能在御苑结出好果。
    宫里贵人吃腻味了,才渐渐往京畿周边走。
    天津这样的上府自然是有的,主城落了座马奶葡萄园,年掌柜买了两亩地的采摘引,花高价钱买得引子,每年成熟季就能去摘葡萄。酿出来的葡萄酒色泽漂亮,白里醺黄,因为贵,在富贵人家甚至盖过了女儿红的风头,成了出嫁酒。
    唐荼荼小小咂了一口,仰面坐在藤椅上,长长地“哈”了一口气。
    “真好啊。”
    晏少昰听罢微微一顿,复又笑起来。
    三个字,藤一样伸茎长叶,循着夜里细细绵绵的风,往他心底钻。
    他脑袋里蒙蒙昧昧的念想,补上了这丫头没说完的话。
    ——他回来真好,能毫发无伤地下了战场真好,能重逢真好。
    ——重逢当天没风没雨,对着月亮看星星,这也很好。
    晏少昰提起酒壶,仰头就饮。他没浅酌尝味儿的讲究,也从来没人敢在他面前叭叭“殿下你这样不对,葡萄酒应该怎么怎么喝”,酒液自壶口流成一瀑,琥珀色的碎珠迸溅。
    他这半年瘦了些,骨架踩着生长期的末尾窜拔,不但长高了半头,脸型轮廓也更深了。眉峰两座山,下颔线如削,咽酒时喉结起起落落的,从侧面看,像一条放上去会剌手的锋线。
    可也要命得好看。
    唐荼荼忍不住多瞄了两眼,又端庄坐正,把杯里的三口酒分成九口抿,一边听他讲。
    “草原上没什么消遣,将士们守夜都爱找土丘,高高坐在土丘上,一来视野好,二来能赏星星,苍穹浩瀚,星波万里,原野上无遮无挡,最适合观星。”
    “牛羊好扎推,几千头牛羊凑在一块,像人一样聚起大集会。夜里星星月亮不够亮,巡夜的将军远远看见了,还当是敌人的前哨埋伏在那儿,几炮轰下去,惊跑一地,才分辨出那是羊群。”
    “炮轰过的羊肉就半熟了,刨了烧烂的皮子,再上火一烤,味道很好。第二天全军吃羊肉,牧民拖家带口的跑来军营门口要钱,赔了百两银子才安抚好。”
    唐荼荼望着星星听他讲故事,嘿嘿嘿地笑。
    他从星星月亮,讲到牧草和牛羊,从城池的地理位置,又讲到人。
    二殿下不是讲故事的好手,趣事讲完了,话就贫乏了。
    “你知道西辽么?在咱们盛朝西北方向,占了很大的一片地土,十来年前被蒙古灭了国,王室几乎死绝,只有末帝膝下的嫡七子于流亡途中继了位,草原上敬称一声‘辽后主’,汉名耶律烈……这耶律烈去年收养了一小童,叫乌都,此子聪明伶俐……与我碰过一回面。”
    唐荼荼转过头:“然后呢?”
    她眼眸太亮,晏少昰错开视线避了避,望向北边。
    “……是个好孩子。”
    国名、地名、人名通通不熟,唐荼荼只当他要讲故事,没听出二殿下吐字艰涩。
    半天没等着下文。
    二殿下又另起了一话题:“军中分左中右三军,总共十二营,大大小小三十多位将军,各是各的脾性。都说奴才肖主,兵也肖将,将军的脾性,就是手底下兵的脾性。”
    “方老将军年轻时就有大将之风,奈何这些年妻离子亡,伤在命宫,渐渐练兵酷虐,不达大体,他营里一群校尉逞凶斗狠,屡屡滋事……这点上何将军比他强。”
    “但论领兵,我们当中无人比得上元将。据闻元军不设前锋营,每逢大战前,抓签抽一个营视作前锋,当日摆大饔宴,好酒好肉吃一顿,就能叫小兵甘心去做送死鬼,以血肉之躯扛下咱们的第一波火炮,好给他们的后军开路。”
    唐荼荼坐在摇椅上,脚跟踩着地,一晃,又一晃,摇椅底下的旋杆咯吱咯吱响。
    战场的事讲来无趣,晏少昰又没有抑扬顿挫的语调,句句平板,旁边也没个声儿,他在满院的静寂里几乎要以为唐荼荼睡着了。
    偏头一瞧,才知没有——唐荼荼皱着两条眉毛,听得认真。
    晏少昰静静看她片刻,无声笑了。
    宫里没人爱听这个,却总爱张嘴问:边关什么样,打仗什么样,草原人什么样。
    天下有无数的文人写书、说史,朝廷也爱使唤他们,让文章学问做愚民之具,把北方的外族称作蛮族,描画成茹毛饮血、敲骨吸髓的怪物,要把蛮夷描述得不像人,要让每个兵都坚信绞杀蛮夷是大义。
    离京前一日的大朝会上,父皇让他详述北边的战情。
    晏少昰说,“北元有官制,有行省,也有藩属,高门大户会捧着书识字,他们也写诗作画”。
    太和殿里便是一片笑声,活像听见了猢狲扮人。
    他又说,元人朝廷网罗了一群学士,专门学习儒学,还重金招揽汉人幕僚和儒生。他们抓回去的战俘多数就地杀了,唯独不杀匠人和学士,把学士关在一起,叫其默书,能默出一本大作的就能活命,默出三本的加官进爵——赤城城破的第三个月,元人战场上就出现了兵阵。
    太和殿的笑声窒死在一片沉默里。
    可隔日,《士子报》上这事儿一点没提,满纸又是“中原将士勇猛,蛮夷何足为患”了。坊间多家学社举办了赛诗会,评比边塞诗文,骈四俪六的,书生洋洋洒洒的大作一篇接一篇。
    晏少昰睄了两眼,俗下文章,满纸粪土罢了。
    还不如唐荼荼皱的这两条眉毛份量重。
    晏少昰也不用顾忌她听不懂,渐渐越讲越深,把边地的事、打仗的事全都酣畅痛快地讲出来。
    “大同关外一战,城内火弹耗尽,至今没能填补起来。时下火器营中威力最大的炮,叫弘武炮,一门炮造价八千两,连边关的火器营练炮都得省着用。”
    “炼铁造炮不容易,栽培一个炮兵更不容易,要熬鹰练目力、练准头,进了火器营的兵也要月月考核,在远山上泼墨作靶,炮兵连续三炮轰不中靶的,就要撵回步兵营去。”
    “都说炮兵神威天降,实则一场大战中,炮兵是退场最快的,因为炮声如雷霆,填弹兵填完了弹药能跑远,操炮兵却不能跑,被震得五脏翻腾、双耳流血是常事——火器营的兵大多干不过三五年就得退下来,离营时,十个兵里五个聋。”
    “被炸聋的?”
    唐荼荼忽然截断他的话。
    晏少昰点头:“军医治不了,太医也治不了,几十副好药也罔效。”
    “我知道,这是爆震性损伤。”唐荼荼拿手帕蘸茶水,连比带画。
    “人的耳朵分为外耳、中耳、内耳,外耳不必说,就是咱们说的耳朵这片肉;中耳吧,像一条传导链,里头有很多块小骨头紧密契合;内耳里边是复杂的骨迷路和听神经,像蚂蚁的洞穴一样,弯弯绕绕,这里受了损伤就相当于蚁穴某一截塌了,喝药是养不好的。”
    她把原理讲完,紧跟道。
    “所以在爆震环境里,预防远远比治疗重要。我们那时候的军人、工人也是耳聋高发人群,但防护装备有很多可选的,像耳塞啦、降噪头套呀,到更高端的主动降噪设备,戴上一点噪音都听不见。”
    “二哥你别这么目光灼灼看着我……降噪耳机用的是什么反向声波原理,我造不出来,但是耳塞好做呀——咱们的火炮营里没有耳塞吗?”
    晏少昰虎口收紧,维持着沉着摇了摇头。
    “炮兵只能往耳朵里塞一团棉花,我试过两回,棉花团将将能挡一挡炮声,但将士不爱用,用棉花还不如拿小拇指堵耳效果好。”
    唐荼荼:“那是自然!棉花团子没有形状,胡乱一塞塞进耳朵里,防护效果肯定不行。好的耳塞需要有设计,有弹性,能贴合耳道才能把声音隔绝在外头……何况,棉花是什么破烂玩意,咱们海南有橡胶啊!”
    她说得眉飞色舞,双眼晶亮,最后大手一挥。
    “二哥你别操心这事儿了,你借我两台炮,我听听什么声儿,待我和江队鼓捣一阵子,肯定能做出好用的耳塞来。”
    她三两句话,扛下了这一难题,又笑眯眯冲他一扬下巴:“你是大将军嘛,大将军只管练好兵、打好仗就行了,军需军备交给我们后勤干。”
    “后世那些高精尖武器搬不过来,但士兵的防具还是可以改良改良的。许多军事发明最早都是从一个创意、一个思路开始,我和队长见过的东西多,提些点子总是能行的,工部、知骥楼能人无数,照葫芦画瓢,必定能出惊喜。”
    “你……”
    晏少昰有片刻的失语。
    他重重一眨眼,逼退眼里的湿意,掌心伸向她头顶呼撸了两把,把唐荼荼本来就不怎么齐整的发型弄得更乱。
    “哎哎别乱揉!”唐荼荼连躲带叫:“这头发可难梳了,早上胡嬷嬷给我梳了半天呢,弄乱蓬蓬的,我一会儿回家怎么交待?”
    晏少昰痛痛快快笑起来。
    他身边,有无数人给他排忧解难。
    宫里宫外、府里府外,整个京城乃至天下,有太多的人一天天地在揣摩他的喜好,揣摩他一顿饭吃几个菜,一盘菜吃几口,揣摩他头疾犯起来时爱听什么话,哪张脸色是喜,哪张脸色是怒。
    揣摩他晴天雨天喜欢骑马还是坐车,揣摩他每步步长几块砖,偶尔步子迈小了半步,是因为何事驻足。
    无数人上赶着做他肚子里的蛔虫,比他了解自己还要透。
    却无一人是知己。
    而眼前这傻东西……
    她与他分明隔了一千二百年,后世与今隔了千年土,可那些叫他日日辗转反侧、寝食难安的事,她一字字都能听懂。
    真是……
    做梦都想见你。
    晏少昰双肩松塌下来,仰靠在鹅颈椅上,半坐半躺着,四角亭遮不住的星辉洒了他一身。
    这漫天星辰全合上了漠北的夜,他想起冬天那些个夜晚,点一簇篝火,坐在土丘上读她的信。她字大,并不伤眼,就是每一封信都写得啰啰嗦嗦,赘言连篇,看着看着就要陷进哪一截回忆里去。
    反倒是人在跟前的这一刻,晏少昰没敢看她,闭上眼,把壶底的葡萄酒慢慢饮尽。
    唐荼荼吃了一块点心,又吃了一块,把肚子的余缝也塞满了,看看夜色,“二哥,天晚了,再吹风要着凉的,我也该回家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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